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蒋季奎 《新智慧》2006,(2):59-59
商品售后回购是指销售方在商品销售时已经与购买方约定,在一段时间后向购买方购回,通常购回价高于销售价。这种商品销售非常特殊,我国《企业会计制度》尚未明确规定其核算方法。在财政部组织编写的注册会计师考试教材和会计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考试教材中,谈到的核算方法如下:  相似文献   

2.
谢海娟  尤谊 《新智慧》2008,(11):29-30
售后回购是一种特殊形式的销售业务,是指销货方在售出商品的同时,与购货方签订合同,规定销货方在一定期间内按照合同的有关规定将其售出的商品重新购买回来的一种交易方式。售后回购的主旨是为销货方筹集资金,而购货方也找到了一个风险小、回报有保障的投资机会。笔者拟对售后回购的会计处理做一探讨。  相似文献   

3.
远期外汇交易是指买卖双方先签订合同,约定好买卖外汇的币种、数额、汇率和交割时间,到约定的交割日期,再按合同规定,卖方交汇,买方付款的一种外汇交易;外汇期货是指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时间,依据现在约定的比例,以一种货币交换另一种货币的标准化合约的交易。远期外汇交易与外汇期货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本文主要从交易原理、交易客体、经济功能、交易场所、交易工具、交割方式以及受监管程度等方面阐述了二者的相同点和不同点。  相似文献   

4.
被告王某有处房产打算转让,后经人介绍认识原告陈某,陈某得知王欲转让房产,表示同意购买。双方经过协商于某年11月达成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王某将其所有房屋5间(共计142平方米)转让给陈某,总价款14.8万元,买方在该合同经有关房管机关批准之日先付3万元,其余11.8万元在王某将房屋腾空之后陈某搬进住之时再分两次付清;卖方应在当年12月底之前将房屋腾空交付买方。  相似文献   

5.
售后回购交易真正的目的在于融资,但是从现行会计准则来看,没有清楚地表达该事项或交易的实质即融资交易,有不完整之处。 1.出售商品收到的款项计人其他应付款,不能反映交易的实质。售后回购实质是有抵押物的资金融通,应根据回购期限长短确认为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  相似文献   

6.
股份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出资从股票市场上购回自己发行在外的一定数额的股票。公司在股票回购完成后可以将所回购的股份注销,也可以将回购的股份作为“库藏股”保留,但不参与每股收益的计算和分配。库藏股日后既可用作职工持股计划和发行可转换债券等,也可在需要资金时将其出售。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通常有两种目的:①红利替代。公司回购了部分普通股,发行在外的股数就相应减少,每股收益势必提高,从而导致企业股票市价上涨,由此所得的资本收益就可以替代股利收入。与直接发放红利一样,股份回购所用资金通常来源于公司的经营盈余。②战略回购。战略回购的规模较大,往往不仅要动用现金储备,还需要大规模举债,或者出售部分资产或子公司以筹集所需资金,在短期内会使公司资本结构发生实质性的调整。 股份回购行为在国外上市公司较为普遍,其具体动因在于:①巩固既定控股权或转移公司控股权。许多公司的大股东为了保证其控股权,通常采取直接(以自己的名义)或间接(以关联公司的名义)的方式回购股份;有些股份公司的法人代表并非是公司最大股东的代表,为了保证其在公司中的地位,也为了能在公司中实现自己的意志,往往采取回购股份来分散或削弱原控股股东的控股权,以实现控股权的转移。②提高...  相似文献   

7.
海运提单是物权凭证。通常在以信用证支付的交易中,全套提单都是通过银行转给买方的。如果信用证另有要求,将部分提单由卖方直接寄交买方,会对开证银行和买卖双方产生不同的影响,但对卖方来说,这样的信用证并非不可接受。  相似文献   

8.
本文认为:买方申请银行开立信用证是卖方履行交货义务的前提条件;当卖方未能按期申请开立信用证时,如构成重大违约,卖方可解除合同,如属轻微违约,卖方应首先规定宽限期让其履行开证义务,如买方仍不开证.卖方才有权解除合同;关于买方开证与其货款责任的关系,应坚持“有条件付款说”,在信用证有效期内买方的贷款责任暂时中止,如卖方未能利用信用证以取得货款,则应区别卖方对此是否有过错,适用不同的法律 规则。  相似文献   

9.
在C2C电子商务中,作为一个理性人,机会主义行为将是买方和卖方在一次性交易中的最好选择,尽管这种选择对双方来说不是最优的。但由于第三方——网站的存在和参与,网站的声誉,网站惩罚机会主义者的能力使得信任和合作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在买方和卖方之间的一次性交易中出现。  相似文献   

10.
在C2C电子商务中,作为一个理性人,机会主义行为将是买方和卖方在一次性交易中的最好选择,尽管这种选择对双方来说不是最优的.但由于第三方--网站的存在和参与,网站的声誉,网站惩罚机会主义者的能力使得信任和合作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在买方和卖方之间的一次性交易中出现.  相似文献   

11.
记者:中国电子商务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杨学山:目前,我国电子商务最大的问题是信用问题,比如说支付,虽然银行的认证中心能够确认某个人有钱,但却不能解决愿意支付或欺诈等信用问题。再如,卖方所发送商品的质量是否有保证,接收方是否存在恶意退货的问题。目前,买方与卖方的信用机制没有成为一种普遍遵守的规范。  相似文献   

12.
批判地吸收西方的效用理论,已成为发展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基础理论或原理的关键。效用是人们在消费商品的使用价值中得到的主观上的享用或生理、心理上的需求满足,它是商品消费者或人的主观属性,可以时间为计量单位。效用与价值或价格的三种基本形式的实质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价格(广义)应区分为卖方价格、买方价格与成交价格三种基本形式。卖方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其实质是价值(指马克思的劳动价值);买方价格是效用的货币表现,其实质是效用(指批判地吸收了西方经济学的效用而形成的效用概念);成交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与效用的货币表现的统一,其实质是价值和效用的统一。  相似文献   

13.
冯志平 《新智慧》2005,(2):27-28
售后租回交易是指卖主(承租人)将资产出售后,又将该项资产从买主(出租人)处租回,习惯上称之为“回租”。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租赁》(以下简称《准则》)的规定,售后租回交易可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在此,笔主要讨论承租人在这两种租赁方式下的会计处理。  相似文献   

14.
上市公司国有股回购与拉动投资需求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有股回购是指上市公司从国有股股东手中购回本公司的全部或部分国有股。用股份回购方式解决国有股问题 ,具有极大的现实性和操作性。从我国上市公司自身的经营状况来看 ,绝大多数公司的效益较好收益率较高 ,有能力回购部分国有股份。本课题的重点是通过上市公司实施国有股回购来分析所拉动的投资需求。通过计算 ,上市公司每年回购 2 0 %国有股所拉动的投资需求将超过 10 0 0亿元。  相似文献   

15.
王晓征  刘洋 《新智慧》2007,(7):53-53
商业交易中,享受折扣的前提条件是购买方所购商品必须达到一定的数量金额要求,购买方可以一次性购物达到这种要求,也可以累计购物达到。一次性购物时,购销双方按照折扣后的净额即实际价格计算反映。在累计购物时,当每次购进的累计数未达到折扣规模时,购买方不能享受折扣优惠,而一旦在限期内购进的累计数达到折扣规模时,不仅本次购进的产品能享受折扣,以前购进的货物同样可以享受折扣。这就会产生卖方多交税的问题。  相似文献   

16.
针对买卖双方供应链中不完全信息问题,建立了卖方Stackelberg模型和买方Stackelberg模型。得出在完全信息模型中买方的最优单位营销支出和销售价格分别是卖方批量的减函数,批发价格的增函数;卖方的最优批量是买方销售价格的减函数,单位营销支出的增函数。在不完全信息下,给定需求函数中参数的联合概率分布,以及卖方成本参数的联合概率分布,买卖双方根据各自预期利润的最大化进行决策,获得各自决策变量的表达式,其形式类似于完全信息下的结果。  相似文献   

17.
外销合同在国际贸易实践中是磋商的成果,同时又是一笔交易实际操作过程的开始.只有签订了外销合同,双方才能进入实质性阶段,买方才能依据合同开立信用证,卖方才能依合同要求准备货源及安排出运.所以,外销合同的订立在国际贸易中非常重要,若出现失误,就存在上当受骗的可能性,给进出口企业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本文主要从商品的品名及品质条款分析外销合同订立的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而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相似文献   

18.
在“法定清算关系说”视角下,合同解除之后双方即进入一种清算关系,产生恢复原状之义务,然而返还义务人却可能因为种种原因返还不能。是否直接禁止买受人的解除权与是否需要其承担价值补偿义务殊途同归,似乎更是协调配合一国法律制度内部各个规则的问题。可归责于买受人的原因致使返还不能时,买受人仅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情况下负价值补偿义务,但其在知晓解除事由之后发生上述情形则不受此优待;可归责于卖方或不可归责于双方致使返还不能时,买受人不负价值补偿义务。对于价额补偿的计算标准,合同约定的对待给付数额原则上仍具参考性,在返还义务人意思决定有瑕疵时,应当按照客观价值确定。  相似文献   

19.
近年来,理论界几乎是众口一词,认定我国市场格局模式应该是买方市场,而且认定我国现在已经进入了买方市场阶段。我对这一观点有一些不同想法,提出来以期引起学术界同仁的共同研究和进一步探讨。一、关于卖方市场和买方市场的含义所谓卖方市场,就是由卖方占主导和支配地位的市场。它有三个基本特征:()在供求关系上是供不应求,即供给小于需求。主宰或操纵市场的是卖方,它的意志在市场上起决定作用。(2)在价格上普遍、持续呈现涨势。()在竞争形势上有利于卖方而不利于买方。卖方市场的弊病是很明显的:商品短缺,供不应求,不能…  相似文献   

20.
一、控制权的行使和范围 <特丹规则>第10章第50条第一款十分明确地规定,控制方是唯一有权行使控制权的人. 第一款(a)项是指依据运输合同向承运人发出的正常的指示. 例如,请将货物保持在零下6度,或者请在下午三点以前交货等.通常这些指示是有关货物保管、照料方面的,而且一般都具有可操作性.但是,情况并非总是如此.一项比较普遍的指示"请在交货前与我方联系",通常是由卖方(托运人)已托运货物但尚不确定买方能否及时支付合同价款时发出的.卖方(托运人)之所以发出这样的通知主要是为了确保在买方支付货款后再交付货物.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