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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在商标注册制度建立后实际上存在着两种主要的商标权:商标的商誉权和注册商标专用权。侵犯商标商誉权的行为主要是仿冒和淡化,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等都对仿冒商标行为进行了规制,淡化是对驰名商标商誉的一种损害,我国应当建立商标反淡化立法。在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取得、维持方面,应当强化商标使用义务,混淆可能性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认定标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法律责任应当与侵犯注册商标的商誉权的法律责任相区别。  相似文献   

2.
毛乃木 《中外企业家》2009,(7X):183-183
我国《商标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并未赋予未注册商标具体的商标权利。商标权利应当包括注册商标专用权和一般意义上的商标权,未注册商标是享有某些具体的商标性质的权利的,如使用权和一定意义上的禁止权。  相似文献   

3.
在同种或类似商品、服务上,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突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近似的企业名称的全称、简称或字号,易于导致混淆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企业名称使用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抗辩事由包括企业名称合理使用、企业名称享有商标先用权。  相似文献   

4.
一、注册商标合理使用的含义 我国商标法赋予商标权人积极行使商标的权利.也赋予商标权人排除他人侵害其商标权的权利,但商标权人就排除他人侵害其商标权并非漫无限制。其排除侵害的范围应当限制在禁止他人将商标用于标示商标或服务来源的作用上,而不应当及于禁止其它方面的使用,这就是对商标专用权的限制,商标的合理使用就是对商标专用权的限制之一。《商标法实施条例》第49条规定:“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常使用。”这是我国注册商标合理使用制度的体现.但是这一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有待进一步细化。  相似文献   

5.
新《商标法》第53条规定: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这一新增内容进一步凸显了商标专用权在行政法中的民事特性。对于这一民事协商程序,有的人仅从字面上机械地认为,它是商标案件办理中的一种前置的必经程序,认为任何案件均应适用于这一程序。于是就出现了对新程序的操  相似文献   

6.
《商标法》第52条第(一)项: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在工商行政执法中,判断两个商标是否相同比较容易掌握,也有一个相对固定的评判标准,即侵权商标与注册商标相比较,两者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但是,判断两个商标是否近似则相对抽象,受具体办案人员的主观认识相左右,往往是“见仁见智”。笔者不揣冒昧,结合代理的一宗商标侵权行政诉讼案,对商标近似的判断标准表述见解,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相似文献   

7.
所谓注册商标的转让,是指商标权人依法将其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所有。商标权人为转让人,另一方为受让人。受让人取得商标专用权,支付一定的价款,原商标人不再享有商标权。商标权的取得依照法定程序,由国家确认,商标权的转让因而不同于一般财产的转让,除双方当事人同意外,  相似文献   

8.
商标权作为一种工业产权,其本身属于商标注册人无形资产的组成部分,在现代市场竞争中,商标对企业发展所蕴含的巨大价值已经为众多的企业家所共识。现行法律也赋予了商标注册人可以用商标权作价投资、质押担保、许可使用、买卖转让、侵权索赔等权利,商标注册人行使上述权利的前提是首先对其注册商标进行价值评估。 商标价值的评估,简而言之就是对商标在某一特定时间点的价值进行测算,也就是一定的机构应商标注册人的要求,为了特定的目的,遵循客观公允 的原则,运用科学的方法,按照法定的 程序,对商标的现时价值进行评定和测算。商…  相似文献   

9.
《乡镇企业》2002,(12):38-38
已于2001年12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正)第4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品商标注册”。据此规定,个人可以成为商标专用权的权利主体,这是现行《商标法》的重大修改。  相似文献   

10.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日前发出文件,对有将他人注册商标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以对抗他人商标专用权的现象,作了明确规定。 文件指出,商标专用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是重要的知识产权,分别受《商标法》和《专利法》的保护。这些权利的取得,应当遵守《民法通则》中的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侵害他人的在先权利。文件规定,对于以外观设计专利权对抗他人商标专用权的,若该商标的初  相似文献   

11.
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商家的品牌意识也日趋理性,商家为保护品牌而纷纷注册商标,寻求法律保护。因为只有被核准的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商家才享有商标专用权。[第一段]  相似文献   

12.
《乡镇企业科技》2004,(10):47-47
商标使用不当是指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违反了商标法中有关义务性规定的情形。商标使用不当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2)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质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3)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4)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5)使用注册商标,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使用注册商标,  相似文献   

13.
一、商标侵权行为的定义 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所有人同意,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志,或者干涉、妨碍商标所有人使用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相似文献   

14.
高佳 《上海企业》2011,(8):81-83
商标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的整体标志,代表着整个企业的形象。近年来,我国的商标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注册商标总数和获认驰名、著名商标数量均有大幅增长。但是许多企业商标意识淡薄,忽视商标注册、使用和保护工作,无法应对国内企业或境外的侵权威胁,许多著名商标被人抢注或假冒,经济损失惨重。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不足,直接影响了产业转型升级进程,  相似文献   

15.
一九七九年底我国恢复了商标注册和商标管理,商标档案也应运而生。商标档案作为商标工作的凭证和依据,在确立商标专用权、保护商标专用权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商标档案管理已经成为商标工作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伴随着商标注册和商标管理的不断发展,商标档案及其管理面临着一场新的变革。在客观上,商标档案及管理应与商标整体工作相适应,这就给商标档案管理转为商标文献管理提供了可能。  相似文献   

16.
商标是商品生产为使自己生产销售的商品、提供的服务与他人生产销售的同类商品和提供服务区别开来,而使用在商品或其包装上的标记。商标的目的在于区分不同的生产、销售以及服务的提供,这也是商标法为注册商标提供保护的出发点。为此商标法禁止他人在相同和相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相同或相似的商标,这也是赋予商标专用权人的禁止权。但这一权利不能推而至极,  相似文献   

17.
2013年8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正案》,这是我国商标法实施以来的第三次修改。为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和保护商标专用权的需要,1993年《商标法》及其配套的《商标法实施条例》做了第一次修改,主要是将保护范围从商品商标扩大到服务商标。明确禁止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商标注册,增加对公众熟知商标的保护规定.并增加惩处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规定。  相似文献   

18.
商标和企业名称同属工业产权,经注册或登记后均依法享有专用权.但你会不会想到,它们之间也会打架.如甲企业经申请注册依法获得服务商标“A”(代表—汉字组成的商标)的商标专用权后,而与甲企业属同行业(或同行业、同地区)的乙企业无意或故意以“A”为字号(或商号)申请企业名称登记,经核准登记注册后在规定范围内享有企业名称专用权,在其使用过程中特别是简化使用中(如仅用字号或商号),便引起与甲企业注册商标的误认或混同,客观上造成对甲企业商标专用权的侵害.反之,如果乙企业先以“A”为字号(或商号)申请并登记注册了企业名称,而甲企业出于无意或故意也以“A”申请并注册了商标,在使用中也同样可以引起与乙企业名称的误认或混同,客观上形成对乙企业名称专用权的侵害.  相似文献   

19.
增强意识 及时注册商标象征着指定商品的信誉,标志着该商品的质量,是企业自身实力的综合体现。在当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消费者面对琳琅满目的商品,认牌购货越来越成为一种普遍现象。企业必须有着超前的注册意识,在商品走上市场之前就应确定商标的专用权,避免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使企业财产受到不必要的损失。云南玉溪卷烟厂生产的“红梅”牌香烟,曾因没有及时进行商标注册而被另一家企业抢注。玉溪卷烟厂为了保住自己的牌子,只好忍痛拿出180万元将这一商标买回来。广东强力集团生产的“强力”饮料也曾因没有及时注册,其商标被…  相似文献   

20.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和我国市场化进程的加快.人们对于拥有商标专用权的要求日益强烈.注册商标申请量连年激增。加快商标审查进度直接关系到商标申请人的切身利益.也直接影响我国经济发展和国际声誉.是商标行政管理部门面临的新情况.是商标注册工作不得不解决的新问题。施行加快商标审查进度新举措.不仅挑战政府职能部门履行职能与建设高效能政府的现实要求.挑战商标职能部门改革创新与制度化建设的办事能力.也挑战商标审查人员依法确权与去繁就简的审查水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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