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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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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和收入归属改革是研究者和决策者共同关注的前沿问题。从理论和国际实践来看,消费税可以在生产、批发和零售环节征收,生产和批发环节消费税宜划归中央政府,零售环节消费税可划归地方政府。消费税零售环节征收并归于地方政府可以更好增强消费税凸显性、发挥引导消费和组织收入作用、促进地方政府负责性及改善地方治理、助力健全地方税体系和现代财政制度。对我国消费税零售环节征收的数量测算发现,零售环节征收后,消费税在省际间分布变得比较均衡,零售环节消费税具有作为地方税的现实可行性。在改革中,应坚持中央立法、保持全国税制相对统一,以维护全国统一市场,按消费品分步骤、积极稳妥推进,并适当扩大消费税征收范围且零售环节征收。我国零售环节消费税宜作为省级政府专享税,并能够担当省级政府的主体税种;跨地网络购物零售环节消费税的征收与分配带来的更多是便利,消费税零售环节征收在征管上不是问题。  相似文献   

2.
OECD国家政府间税收配置的统计数据表明,税收在中央及其以下政府的分配并没有固定模式.有国家将很大部分的商品税划归中央以下政府,但也有国家将较大比重所得税分配给中央以下政府.净财富税、遗产与继承税、房地产及金融资产交易税的配置也是如此.这意味着,税种属性在政府间税收划分中并不非常重要.我国在税收划分制度调整时,可以将部分税目的消费税、车辆购置税、个人所得税、拟开征的环境保护税划归地方政府,之后再调整增值税分享比例以保持中央与地方政府财力格局总体稳定.  相似文献   

3.
中国正推进消费税改革以健全地方税体系。现有研究更多关注必要性问题,而忽略体系性方案之构建。《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仅授权国务院进行消费税改革试点,实际上回避了改革的核心问题,仍属于"税制平移"。在减税降费背景下,消费税改革将有助于促进地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其核心问题为,在不赋予地方税收立法权的前提下,消费税如何改革才能引导地方政府改变经济发展模式以表达其利益诉求,最终健全地方税体系。而将现有税制直接平移为地方税可能会产生诱发地区间恶性竞争、加剧地域发展不平衡、扭曲地区产业结构的风险。为使改革更具针对性,首先应依据核心目标划分消费税税目类别,使具体目标与税目相对应;其次根据税目类别设计征收环节,尽量避免税制目标被地方政府竞争税收所影响;最后根据税目类别与征收环节设计收入分配方案,避免加剧地域发展不平衡。  相似文献   

4.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税率,把高能耗、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消费税的改革作为新一轮流转税税制改革被推倒了改革的前沿。本文将从我国现行消费税的历次改革与发展现状、消费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现行消费税存在的问题等方面分析,提出我国新一轮消费税改革在征收范围与税率结构、征收环节等要素上的制度设计。  相似文献   

5.
消费税是为了调整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在对货物征收了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特定消费品再征收的一项税。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流转税的范畴,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在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下,成品油消费税是消费税征收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包括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和燃料油7大子目。2017年消费税新政中对成品油征收消费税做出了新的规定,其中最具代表的是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环节下移。这项举措改变了在生产环节征收成品油税收的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业发展负担。文章结合成品油消费税税制功能定位,分析成品油消费税税制存在的问题,结合2017年消费税新政对成品油消费税的规定,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环节下移的多环节征收、完善成品油消费税税目注释等方面思考完善我国成品油消费税税收政策的策略,旨在规范成品油乃至油品行业税费的缴纳,促进成品油品质升级,实现对成品油的合理、高效利用,在真正意义上落实节能减排的发展目标。  相似文献   

6.
我国经济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内在要求深化消费税改革,更好地引导各级地方政府关注培育消费增长,更好地在地方税体系中融入"消费"要素,建立以扩大消费为导向的地方政府行为目标模式。不仅消费税制改革要适应这种趋势变化,整个"消费税基"的税制改革都应该向这个方向转变。基于消费税功能定位的目标,未来深化消费税制改革,要更好地促进优化税制结构,特别是强化消费税和增值税之间的协调配合功能,更好地缓解税制整体的累退性;理顺课税环节,让税价传导机制更加顺畅,消费税真正成为"消费税";消费税征税范围适度扩大,特别是拓宽至服务领域。  相似文献   

7.
党的十八大提出"构建地方税体系,形成有利于结构优化社会公平的税收制度",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完善地方税体系"。如何构建地方税,学术界从所得税和财产税方面进行了多角度剖析,但基于流转税税种的分析还不多,似乎从国际惯例和税收理论看,流转税不适宜作为地方税主体税种。我们在借鉴西方国家地方流转税经验的基础上,依次对零售税、消费税、城建税、资源税改革进行了利弊评析和收入测算,得出流转税改革总体效益良好、收入规模基本能够满足地方政府需要,可以作为地方主体税种。构建地方流转税体系,需要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实行渐进式改革;需要完善征管力量和手段,解决税收流失问题;需要做好省以下税收分享改革,协调各级政府财税利益。  相似文献   

8.
消费是最终需求,既是生产的最终目的和动力,也是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直接体现。税收应更好发挥消费税的治理效能,从而为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税收制度支撑。首先简要阐述我国消费税发展导向的变迁,接着深入分析现行消费税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深化消费税制度改革的策略选择:消费税制度的改革方向是调整优化消费税征收范围和税率,推进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  相似文献   

9.
将税负对居民幸福感的负面影响定义为“税痛”,基于中国社会综合调查(CGSS)2010年的抽样数据和样本所在区(县)的财税数据分析表明:中等口径宏观税负给我国居民带来的“税痛”并不显著,中等收入群体的“税痛”相对更强;增值税和营业税与居民幸福感正相关,个人所得税和消费税给居民带来明显的“税痛”,且个人所得税的“税痛”高于消费税;地方政府支出不但完全抵消了宏观税负带来的居民“税痛”(对低收入群体的抵消作用最为显著),还显著提升了居民幸福感;地方政府支出对不同税种、不同收入群体“税痛”的作用存在差异。应进一步优化以流转税为主的税制结构,改革预算管理体制,提高区(县)政府自主收入水平和支出水平,并增加普惠性民生支出比例,以切实提升我国居民(尤其是低收入群体)的幸福感。  相似文献   

10.
阐述了我国房地产税收体系的基本情况,认为目前房地产税收体系存在的不足影响了房地产税收制度改革的进程。从国际经验看,多数国家和地区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房地产税制,房地产税成为了地方政府的主要收入来源。现阶段,我国应加快房地产税立法,提高房地产税收法律法规层次,通过合理匹配"租"与"税",对现行涉及房屋和土地在开发、交易、保有环节的各类税负进行清理或者归并,将居民个人住房纳入征税范围,以及提高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流转环节的税负等,使房地产税收体系逐步成为地方财政持续稳定的收入来源,形成有效调节住房需求和财产收入分配的税收调控政策体系。  相似文献   

11.
我国卷烟消费税政策的变化及改革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根据我国近年来卷烟消费税政策的调整情况及产生的影响分析,提出应改变卷烟消费税采用批发环节束征收,以调整税收分配、计征方法,按卷烟的不同类别执行有差别的从量定额、提高税率等改革建议。  相似文献   

12.
本文回顾了分权国家税收分配方面的文献,包括税收分权的标准模型、第二代分权理论,以及与税收分权相关的几个重要问题。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讨论了次中央政府征税的基本原则、政策选择矩阵和税收体系的构建,特别是对财产税、消费税、营业税等次中央政府重要的潜在税收进行了深入的评估,以更好地阐述对于发展中国家的次中央政府(区域政府和地方政府)来说理论上最好的税收究竟是什么。  相似文献   

13.
从我国消费税征收现状出发梳理目前消费税的征收环节,阐述消费税征收环节调整后移的利弊,选择部分适宜调整后移的、具有针对性的消费税税目进行分析。提出消费税征收环节调整的相关措施:综合考虑与相关税收政策的协调推进;加大征收环节调整后的税收征管力度;进一步加强对纳税人的宣传和辅导;探索对服务类项目征收消费税。  相似文献   

14.
"营改增"全面实施以来,地方财政一直面临着不小的压力。新一轮消费税改革提出将部分品目的征税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以期增加地方政府收入来源,调整和完善地方税收制度。然而,哪些品目适合调整?未来进一步推广的界限何在?这需要对消费税的具体品目进行充分的论证。本文选取白酒和小汽车作为研究对象,总结出选择调整品目时需要重点考量的几个因素,认为白酒并不适合作为调整对象,但与之相反,小汽车则更适合。并在此基础上,就消费税改革中品目调整提出了相应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5.
长期以来,营业税是我国地方主体税种,占地方税收收入比重保持在30%左右.全面实施营改增后,营业税彻底消失并对原课税对象全部改征增值税,过渡期内增值税成为地方主体税种.从地方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看,培养各层级特别是省和县市两级主体税种,是稳定地方政府财力、理顺政府间财政关系的重要内容,也事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应考虑将消费税改造为省级地方主体税种,将保有环节房地产税作为县市地方主体税种,并协调推进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确定地方税规模合理比重、完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加强税收征管能力建设等其它配套改革,真正建立起成熟完备的地方税体系.  相似文献   

16.
绿色税收在环境保护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环境问题也日益凸现,运用税收手段解决环境问题已成为各国通行的做法。鉴于我国目前以流转税为主,经济发展水平不高,所以不能完全照搬西方的做法,但西方发达国家生态税有许多值得我们借鉴的成功经验。我国税制中与生态环境有关的政策,散见于资源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几个税种中,有些仍以费的形式存在,有较大的改革空间。建议增加现行税种的环境保护内涵,实行专门的环保税种,实行费改税。  相似文献   

17.
<正> 我国从1994年元月1日起,对流转税制进行全面改革,将1993年前的流转税制包括增值税、产品税、营业税三个税种改为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形式,对工业生产领域和批发零售商业普遍征收增值税,对少量的消费品征收消费税,对不实行增值税的劳务和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 增值税制的改革,从总体上看,将征税对象仅限于本环节的新增价值部分计征,产品整体税负不因生产,流通环节的增减变化而变化,有利  相似文献   

18.
本文首先分析了我国房地产税的现状及问题,然后通过中外对比说明了其对地方政府的重大意义,接着从理论上阐述了房地产税的优点,包括收入的充足性、税收中性、税收成本较小、受益性以及提高房地产资源的利用效率等。最后简要介绍了房地产税的一些缺点及补救方法。  相似文献   

19.
完善我国环境税收制度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环境税制建设应从完善现行各税种中涉及的环境保护和生态发展的各项税收政策入手,并在此基础上开征专门的环境税种。当前应尽快开征水资源环保税、垃圾处理税和资源开采税,不宜开征排污税,燃油税也不宜纳入环境税范围;在完善我国环境税制方面,应把重点放在对消费税、资源税、耕地占用税、车船使用税以及有关的税收优惠政策调整上。  相似文献   

20.
"营改增"为消费税的重新科学定位提供了契机。我国消费税既具有宏观调控意义,又具有地方负外部性矫正效应,因此具备中央地方共享税性质。当前,将消费税改为地方税的提议,与当年将其定位为中央税的思路毫无二致,都是忽略其自身性质与功能,而过分迎合外在因素的影响。消费税由中央税改为中央地方共享税是对自身价值的合理回归,在实践中应重点做到以下三点:一是根据实践发展调整征税范围;二是针对零售环节优化征管技术;三是科学设定中央地方分配比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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