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抵押法律问题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伴随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各地对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融资进行了有益探索。本文简要介绍了现行法律关于宅基地使用权抵押的基本规定,指出了宅基地使用权抵押出现和发展的社会经济基础,分析总结了各地开展宅基地使用权抵押探索的方式方法和存在问题,并提出了完善我国宅基地使用权管理制度的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2.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但是随着市场经济发展以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宅基地使用权抵押已经在现实中不断发生,法律限制被不断突破,各地也在积极探索宅基地使用权的抵押融资。宅基地抵押融资是否触犯法律规定,这种抵押能否真正为融资安全提供保障,融资机构处分抵押标的后,会产生什么样的社会后果?带着这些问题笔者在调查的基础上对当前各地做法进行了归集。宅基地使用权抵押法律制度的基本规定(一)一般性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管理制度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构成我国集体经济所有制的主要形式,是对农民生存权、  相似文献   

3.
农民贷款难:农村经济发展的制度瓶颈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在农村,随着国有金融机构的不断撤出,农民贷款难的状况不断加剧,已成为阻碍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制度瓶颈。我国农村信用担保机制的缺位是造成农民贷款难的重要因素。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需要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和制度,使土地承包经营权确实成为完全的物权,并理顺农村宅基地所有权、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关系,使农民能够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进行抵押贷款。  相似文献   

4.
农村房屋及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宜作贷款抵押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办理抵押担保贷款业务时 ,经常遇到借款人或第三人用农村的房屋及其集体土地使用权作贷款的抵押物 ,这合法合规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下称民法通则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下称担保法 )及相关法规和司法解释 ,笔者认为 :农村的房屋及其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宜作贷款的抵押物 ,其理由是 :一、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用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土地使用权作抵押。在我国农村 ,村民建房使用宅基地属集体所有 ,村民个人只有使用权 ,而且宅基地使用人对宅基地使用权的处分是受限制的 ,担保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下列财产…  相似文献   

5.
农民融资难作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其中,农民财产使用权受住宅基地抵押约束,不仅不能保障农民融资,还会阻碍农村经济发展。本文结合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抵押理论、现实问题以及法律建议进行了简要的探究和阐述。  相似文献   

6.
现行法律关于宅基地使用权、土地经营权、林权等农村“三权”抵押贷款的规定存在一定限制,在抵押物处置、评估手段等方面仍面临亟待解决的问题。安徽省宣城市在全国率先开展农村“三权”抵押贷款试点,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有益经验。文章以宣城市243户农户的调查问卷为样本,通过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影响农户参与农村“三权”抵押贷款意愿的各种因素,并就进一步推广“三权”抵押贷款提出有关法律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7.
目前,农户融资因难已严重制约了农户家庭收入增长速度和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农村宅基地抵押贷款业务的开展可以有效解决这些难题。论文以河南省824户农户调查材料为依据,对农户参与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意愿及其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表明,农户户主年龄、户主文化程度、职业类别、对信贷政策的了解情况、社会保障是否完善等变量对农户参与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积极性具有显著性影响。为此,积极开展大范围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加强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配套政策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8.
一、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涵义及其表现形式 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个人依照法律规定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所享有的使用权.自1978年我国对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制度进行改革以来,集体土地广泛实行了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并呈现出以下几种形式:一是宅基地使用权.指农民集体组织中的成员依法取得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用于建造房屋、居住使用的权利.按照现行法律,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不得买卖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相似文献   

9.
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是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由人民银行牵头推进的改革任务。2015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在278个试点县分别暂停调整实施物权法、担保法关于集体所有宅基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的规定,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迅速推进。作为非试点地区的陕西商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在政府推动下发展迅速,但由于法律、制度障碍导致不良率大增。但通过完善风控、创新担保、分担风险等机制,非试点地区也能破解障碍,探索出具有当地特色的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可持续模式,推动农村经济与农村金融协调发展。  相似文献   

10.
新政策     
<正>我国将试点农村宅基地抵押贷款拟在北京市大兴区等2 3 2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物权法、担保法中关于集体所有的耕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的规定,允许以农村承包土地(耕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在天津蓟县等59个试点  相似文献   

11.
农民贷款难的问题长期没有得到很好解决,主要原凶在于农民的主要不动产如房屋、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还不能作为捐保物.本文分析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农村担保物权的限制,提出了推动农村担保物权制度改革的法律建议.  相似文献   

1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房(以下简称“两权一房”)抵押贷款的创新推出,对盘活农村金融,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然而就全国各试点地区情况反映,“两权一房”抵押贷款的推广仍存有较多政策性阻碍与现实困难,部分地区甚至未能实质性启动。本文就景德镇市下辖浮梁县地区“两权一房”抵押贷款开展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分析其现实阻力,并提出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13.
一、探索建立农房抵押贷款机制的必要性房屋资产一直是我国农村地区居民所拥有和控制的、占比最大的经济资源。尤其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民的大部分生产经营收入都投入到了住房建设当中,经过长期的自身投资与积累,农村地区的房屋资产已形成相当规模。因此,探索开展农民住房抵押贷款,至少在以下四个方面  相似文献   

14.
农民贷款难、贷款贵一直是困扰农村金融与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为了破解这一难题,需要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把农民手中拥有的林地、承包地、宅基地和房屋等资源变成可抵押可流转的资产。国内浙江、重庆等地已就农村“三权”抵押贷款先行开展试点,为解决“三农”资金需求进行了有益探索。本文借鉴对浙江、重庆等地相关经验,提出在海南省三亚市开展农村三权抵押贷款业务的具体建议。  相似文献   

15.
<正>农民贷款难,信贷资金供求矛盾突出,一直长期制约着农民创业发展。但随着农村经济不断发展的需要和国家层面的高位推动,全国各地积极探索建立农村金融改革实验区,并尝试开办"三权"(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拓宽抵押物范围,化解农民贷款难题。然而,在实地调研中发现,让农民手中"不变的资源"转化为"可变的资产",尚有诸多难题亟待解决。一、浮梁县"三权"抵押贷款基本情况(一)林权抵押贷款  相似文献   

16.
惠献波 《南方金融》2016,(11):86-93
发展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是缓解农村融资需求与资金供给矛盾、繁荣农村金融市场的重要途径。本文以河南省562户农村家庭问卷调查数据为研究样本,运用Logistic回归模型,对农户以宅基地使用权为抵押进行借贷的意愿及其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研究结果表明:户主为男性、户主年龄较低、非农收入占比较高、有信贷经历的农户,其借贷意愿较强;承包经营耕地面积、资金需求满足程度、贷款期限对农户借贷意愿有正向影响,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难度、贷款申请难度、宅基地在养老保障中的重要性、利率水平对农户借贷意愿有负向影响。推动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发展,要从需求端和供给端着手,一方面激发农户借贷意愿,另一方面完善信贷配套制度;还要稳妥推进城乡社会保障均等化,为宅基地使用权所承载的过多社会职能"松绑"。  相似文献   

17.
一、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律属性界定从我国目前的立法和实际情况来看,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既是一种他物权,也是一种社会保障权。我国农村宅基地自解放以来即无偿分配给农民使用,在实际生活中,由于宅基地之上有价值较大的房屋的存在,而农村土地资源相对来说比较宽裕,这种情况下,  相似文献   

18.
陈鑫 《投资与合作》2023,(11):190-192
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享有的在集体所有土地上建造住宅和附属设施的权利,这种权利依法是不能单独流转的。但鉴于宅基地上房屋的私有性质,国家允许农村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的限制流转,即农村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可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流转。对于非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宅基地房屋的转让效力认定问题,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并没有做出明确统一的规定,这导致了司法实践中“同案不同判”现象的出现。为厘清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效力认定问题,文章提供多个角度和多种方式,希望能获取更合理的纠纷解决方式,为今后相关制度的建立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9.
本文以张家界市桑植县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抵押贷款试点为例,分析了农房抵押贷款模式的优势和业务拓展面临的不利因素,提出了促进业务可持续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相似文献   

20.
<正>一、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律属性界定从我国目前的立法和实际情况来看,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既是一种他物权,也是一种社会保障权。我国农村宅基地自解放以来即无偿分配给农民使用,在实际生活中,由于宅基地之上有价值较大的房屋的存在,而农村土地资源相对来说比较宽裕,这种情况下,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