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随着企业股份制改造的不断深入,国有企业将划拨土地使用权作价投资入股的经济行为也逐渐增多。《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明确规定: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价入股、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第27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作其他处理(第39条);以盈利为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第55条)。从以上规定中,可以得出结论: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作价投资或入股,但需报批,并补交地价;对其价值进行评估当然也是合法的。  相似文献   

2.
划拨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获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称为划拨土地使用权人。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可以通过征用农村集体土地获得,也可以通过获得在划拨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建构筑物所有权而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获得,也可以通过实现抵押权获得,也可以通过实施旧城改造拆迁房屋获得。  相似文献   

3.
殷琳 《上海房地》2004,(7):59-60
根据《担保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和《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一是单独的土地使用权。对于这类抵押,设定抵押的前提条件是,要求土地必须是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或通过国有土地租赁方式取得的承租土地使用权。二是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设定抵押权。对于这类抵押,无论土地使用权来源于出让、国有土地租赁还是划拨,只要房地产权属合法,  相似文献   

4.
A公司(国有公司)的土地使用权是从政府手中划拨取得。2000年4月,A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以该幅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2001年8月,A公司将该幅土地使用权转让给B公司。事后,B公司得知该土地使用权已经抵押并早在2001年5月因A公司欠银行贷款而被法院查封。2001年10月当地政府因A公司搬迁改造收回了该幅土地使用权,并将该幅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转让给C公司。现B公司以A公司为被告起诉到法院,要求A公司返还购地款并赔偿损失,银行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要求行使抵押权。本案涉及到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一系列法律问题,有些…  相似文献   

5.
我国住宅抵押贷款的历史发展与现状 谈及住宅抵押贷款证券化.必须首先对中国住宅抵押贷款的状况进行了解。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历史非常短暂,在1988年以前.宪法第十条第四款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直到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将原条款修改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这才为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扫平了最大的障碍。同年.第一次住房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召开。1990年5月19日.国务院发布了《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为土地资源的商品化提出了具体的法律根据。  相似文献   

6.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享有使用国有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在当前法律中,按其设定方式及权利内容分为:出让土地使用权、出租土地使用权和划拨土地使用权。目前,租赁土地使用权正在从试点走向全面推广的过程之中,但是,由于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仅凭地方规定或部门文件在租赁土地使用权上设置抵押权在当前是存在相当大的法律风险的,因此,在实践中租赁土地使用权抵押并不多,最主要的还是出让土地使用权抵押和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我们下面主要分析一下这两类土地使用权抵押中的问题及风险。一、出让土地使用权…  相似文献   

7.
一、《企业会计制度》等对土地及土地使用权的核算 (一)《企业会计制度》等对土地权属制度与核算的规范《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对土地使用权的核算规定两种方法,一是作为固定资产核算,二是作为无形资产核算,作为两种不同种类资产核算的土地及土地使用权之间既有联系也有区别。首先,两者核算的对象都是国有土地,集体土地不属其核算对象;其次两者核算的都是土地使用权,因为不论是划拨土地或是出让土地,其所有权皆属国家,企业拥有的只是使用权。两者的区别,则可按以下原则厘清:一是企业占用的通过征用、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划拨土地),土地使用证的“使用权类型”注明为“划拨”,在单独估价入账时应作为固定资产核算,明细科目称为“土地”,按照其估价进行初始确认和后续计量,为取得划拨土地而支付的征地费用等计入占用土地的地上建筑物的购置成本,不计入土地价值;划拨土地无使用年限限制,核算时不计提折旧;划拨土地如果需要转让财产权(使用权),应先按规定向国家交纳土地出让金;划拨土地在按规定补交土地出让金之前,除国家另有专门规定外,都不得转移过户。二是企业通过有偿方式即交纳出让金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或者从其他土地占有者通过转让手续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统称出让土地),土地使用证“使用权类型”注明为“出让”;出让土地应作为无形资产核算,明细科目称为“土地使用权”,按取得时支付的全部成本进行初始确认和计量;  相似文献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其使用,或者将土地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划拨土地使用权即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相似文献   

9.
去年8月1日开始实施的《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对土地改变用途核定出让金提供了明确的计算公式。不管是原划拨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协议出让还是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在核定出让金的公式中均涉及到“新土地条件下”和“原土地使用条件下”两个概念,“土地使用条件”的内涵不同会对估价结果产生较大影响,而估价结果会对国有资产是否流失产生直接影响。  相似文献   

10.
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立法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宪法》第十条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很显然,这里的“土地使用权”不仅指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亦包含其中。国有建设用地可以通过市场竞价、公开出让、租赁等方式最大限度地显化商品价值;按照《宪法》的规定,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理所应当不应排斥在土地市场之外。  相似文献   

11.
《物权法》颁布之前,房地产登记规则散见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担保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登记规则》以及《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等多部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中,  相似文献   

12.
林继红 《房地产评估》2004,(10):29-29,41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缴纳土地补偿、安置等费用后,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而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国家作为土地所有权人的权益并未得到实现,对划拨土地的转让抵押,法律上  相似文献   

13.
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一般为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并开发至相应基础设施状态下的土地资产价格。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2002年期7月1日实施),“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和为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这说明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是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差额。  相似文献   

14.
与出让土地使用权相比,我国对划拨土地进入二、三级市场有着非常严格的限制,而且禁止利用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活动,但划拨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还是可以依法进行抵押、转让、出租的,因此,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是土地价格的特殊形式。尽管在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1]44号文件中明确了剐拔土地使用权价格“可以依据剐拔土地的平均取得和开发成本,评定剐拔土地使用权价格”,但具体如何评估划拔土地使用权价格.国家并没有制订规范的格式,本文力图结合评估实践.对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及抵押价格的确定进行一些探讨。  相似文献   

15.
1992年发布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原国家土地管理局第1号令;以下简称《办法》)划拨土地使用权补缴土地出让金应按不低于标定地价的40%的一定比例收取。2003年公布的《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21号令,以下简称《规定》)所指土地出让金核定标准,不得低于出让地块所在级别基准地价的70%。这两个规定的内容是否矛盾,该如何理解?笔根据工作实践和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认为,其土地出让金的核定应区分不同用地性质和用地情况。  相似文献   

16.
国颂 《企业导报》2009,(4):31-32
<正>土地使用年限即指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在出让地块上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总年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3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由国务院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条例》中也对各类土  相似文献   

17.
刘建利 《审计月刊》2006,(10):26-26
协议出让最低价是指以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征收的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的底价。在工业建设用地项目有偿供地和原划拨土地转出让补办有偿出让用地手续时,目前仍以协议出让居多。《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采取双方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  相似文献   

18.
我国的土地制度改革是基于使用制度展开的,中华人民共卸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为土地归国家所有。……可依照涪律的规定转让。”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相似文献   

19.
承租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将国有土地出租给使用者使用而设定的。国有土地租赁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之一,承租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租、抵押和转让。承租人在租期内有优先受让权,可以在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后,终止租赁关系,转变成出让土  相似文献   

20.
土地出让处置方式是指企业在改制前或改制过程中经补办出让手续,并办理相应登记后将划拨土地使用权转为出让转让土地使用权。该方式适合于一般性竞争行业,国有企业改变原有的企业性质,改制成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企业集团、股份合作制、被非国有企业兼并、企业破产等涉及划拨土地处置的情形。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