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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江希和 《财会学习》2006,(12):58-60
国税发[2000]119号文(即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合并分立业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将企业合并定义为:……被合并企业(指一家或多家不需要经过法律清算程序而解散的企业)将其全部资产和负债转让给另一家现存或新设企业(以下简称合并企业),为其股东换取合并企业的股权或其他财产,实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依法合并.可见,企业合并实质上是被合并企业将整体资产的产权转让给合并企业,或被合并企业股东以放弃被合并企业股权为代价获得合并企业的股权,其合并的方式有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因此,企业合并的所得税处理实际上主要是解决三个问题:一是被合并企业资产转移是否作为销售处理;二是合并企业对收到的资产的计税成本确定;三是被合并企业的股东权益的转换或转让是否计税问题.  相似文献   

2.
薛卫忠 《中国外资》2013,(1):193-194
受全球经济持续低迷影响,外资企业非居民企业股东转让居民企业股权活动活跃,一旦发生股权转让业务会涉及到股权转让所得税的问题,同时中国内外资统一适用的《企业所得税法》于2008年1月1日生效,取消了许多针对外资企业及其股东的优惠,也使非居民企业必须更加关注对中国投资的股权结构。相对于居民企业之间股权转让,非居民企业股东股权转让,特别是间接股权转让比直接股权转让更隐蔽,相关政策不够具体,这是一个极为特殊、复杂的问题。为了使外资企业股权转让的所得税问题得到规范,并使外资企业非居民企业股东及财务管理人员正确理解股权转让所得税的相关规定,我们将对外资企业非居民企业股东股权转让时产生的所得税问题进行探讨和分析。  相似文献   

3.
一、企业合并的类型及涉及的所得税纳税人企业合并是企业重组的重要形式。企业合并包括三种形式,即控股合并、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所得税上所称合并业务是指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而控股合并所得税上称之为股权收购。无论是吸收合并还是新设合并,合并业务的实质是被合并企业将其全部资产和负债转让给另一家现存或新设立的企业,被合并企业股东换取合并企业的股权或非股权支付。因此,企业  相似文献   

4.
李明 《税收征纳》2010,(5):34-35,40
企业分立,是指一家企业将部分或全部资产分离转让给现存或新设的企业,被分立企业股东换取分立企业的股权或非股权支付,实现企业的依法分立。《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将分立业务的所得税处理按照一般重组和特殊重组区别对待,一方面对有合理商业目的的重组予以支持,同时对以分立方式利用税收优惠等避税行为加以规范。  相似文献   

5.
江希和 《财会学习》2006,(11):61-63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合并分立业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9号)的规定,企业分立指的是被分立企业将部分或全部资产分离转让给两个或两个以上现存或新设的企业,为其股东换取分立企业的股权或其他资产.企业分立有存续分立和新设分立两种类型.  相似文献   

6.
高金平 《中国税务》2009,(10):37-39
分立,是指一家企业(以下称为被分立企业)将部分或全部资产分离转让给现存或新设的企业(以下称为分立企业),被分立企业股东换取分立企业的股权或非股权支付,实现企业的依法分立。  相似文献   

7.
一、股权收购的概念股权收购是企业重组的形式之一。2009年国家税务总局与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以下简称"59号文")明确了股权收购的概念:指一家企业(收购企业)购买另一家企业(被收购企业)的股权,以实现对被收购企业控制的交易。收购企业支付对价的形式包括股权支付、非股权支付或两者的组合。二、股权收购的税务处理规定新《企业所得税法》施行以来,在企业重组所得税领域先后出台了两个重要的行政部门规范性文件:59号文,与2010年国家税务总局对59号文规定作出进一步细化的《企业  相似文献   

8.
高金平 《中国税务》2013,(11):51-53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以下简称《通知》)从业务实质上对公司分立进行定义:分立是指一家企业(以下称被分立企业)将部分或全部资产分离转让给现存或新设的企业(以下称分立企业),被分立企业股东换取分立企业的股权或非股权支付,实现企业的依法分立。《通知》对分立业务的所得税处理区分不同条件分别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和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一方面对有合理商业目的的重组予以支持,同时对以分立方式利用亏损、税收优惠等避税行为加以防范。  相似文献   

9.
◎企业分立的基本类型 所得税法上的企业分立的定义来自<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按其规定:分立,是指一家企业(被分立企业)将部分或全部资产分离转让给现存或新设企业(分立企业),被分立企业股东换取分立企业的股权或非股权支付,实现企业的依法分立.被分立企业失去的是标的资产,标的资产的接受者是分立企业.被分立企业本身不会获得转让资产标的的对价,标的资产对价的接受者是被分立企业的股东.被分立企业可以继续存在,也可以不再继续存在.  相似文献   

10.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经营模式的转变,企业的重组业务日益频繁,特别是在金融危机背景下,企业重组业务发生的频率和规模呈逐步扩大趋势。为了规范企业重组业务的税务处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对于企业重组中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等行为的企业所得税处理进行了明确,在业界引起了强烈反响。本刊特推出企业重组所得税处理专题,探讨企业重组所得税处理的有关问题。  相似文献   

11.
郭安清 《会计师》2011,(7):23-24
<正>一、企业分立的定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以下简称"通知")对企业分立重新给出了明确的定义,即指一家企业(以下称为被分立企业)将部分或全部资产分离转让给现存或新设的企业(以下称为分立企业),被分立企业股东换取分立企业的股权或非股权支付,实现企业的依法分立。笔者认为,上述定义需要探讨。  相似文献   

12.
企业合并就是被合并企业将其全部资产和负债转让给另一家现存或新设企业,实现两个以上企业依法合并。企业分立就是被分立企业将部分或全部资产分离转让给两家以上现存或新设的企业。随着我国加入WTO,企业间的竞争日趋激烈,企业的合并分立在所难免,做好其间的所得税征管工作是完善市场经济、确保国家税收稳定增长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相似文献   

13.
资本结构调整(以下简称股权重组),是指企业的股东(投资者)或股东持有的股份金额或比例发生变更。股权重组企业,法人资格存续,企业的债权、债务及其他各项法律责任由企业承继。常见的股权重组主要指:1.股权转让,即企业的股东将其拥有的股权或股份,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他人;2.增资扩股,即企业向社会募集股份、发行股票,新股东投资入股或原股东增加投资扩大股权,从而增加企业的资本。实务中,企业因减资、增发、借壳、收购、可转换债券或可转换权证转股、债转股、股权分置、股权激励、股份制改造(包括整体改建和整体变更)等所涉及的股权结构变动都属于股权重组的形式。本文重点解析股权重组企业的税务处理。一股权重组企业有关流转税、土地增值税的处理企业发生股权转让或增资扩股,不影响企业的存  相似文献   

14.
合并,是指一家或多家企业(以下称为被合并企业)将其全部资产和负债转让给另一家现存或新设企业(以下称为合并企业),被合并企业股东换取合并企业的股权或非股权支付,实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依法合并。《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以下简称“通知”)将合并业务的所得税处理按照一般重组和特殊重组区别对待,  相似文献   

15.
史俊 《上海会计》2003,(9):38-40
一、 股权转让损益与所得税的相关规定1.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改组中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暂行规定》(国税发[1998]97号,以下简称《规定》):(1)企业转让股权(指转让股票或其他股权,作者注)的收益,应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转让股权的损失,可在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2)股权转让收益或损失=股权转让价-股权成本价。(3)如被投资单位有已征税的未分配利润或税后提存等留存收益的,随转让股权一并转让该留存收益的金额(以不超过出让方对被投资单位账面留存收益应享有的份额为限),属于该股权出让人的投资收益额,不计为股权转让价。(4)股…  相似文献   

16.
王骏 《财会学习》2009,(9):61-63
2008年以前对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课税概况1.外国企业所得税时期(1991年7月1日前) 1987年发布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征收所得税若干政策业务问题的通知》(财税外字[1987]033号)第一次对外国投资者股权转让所得课征所得税作出了明确规定。该文件第九条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外国合营者,外资企业的出资者转让股权  相似文献   

17.
杜旭 《中国外资》2012,(9):218+220
近年来,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税一直是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重要问题,对企业的生存发展影响深远,税务策划更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本文以A公司为例,结合具体的数据,根据国税发(2000)118号和国税函(2004)390号两份文件的要求,阐述了注册资本增加与企业股权转让的所得税税务筹划的具体事宜,旨在为相关单位提供指导和帮助。  相似文献   

18.
股东股权是因出资而取得,依相关法规或公司章程和程序参与事务并在公司中享受财产利益,股东有可转让性的权利。企业股东的股权转让,应按股权转让所得或损失计入当期纳税所得额征税。但是如果企业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通过适当筹划,可以选择纳税最少的方案转让,或者依法将纳税时间向后递延。文章分析了股权转让的税收筹划案例。  相似文献   

19.
本文通过对当前非居民企业转让境内股权现象的分析,并结合现行非居民企业转让境内股权的相关税收政策规定,探讨目前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税管理的对策。  相似文献   

20.
股权转让是企业的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其它的企业和个人。随着股东的变换和企业战略的转变,给企业的会计处理带来很大的变化,主要表现在股权转让收入确认的时间、计价基础以及计价基础的历史成本观和公允价值观的选择。本文就此展开讨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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