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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7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刘斌  田田 《华东经济管理》2007,21(12):89-92
新《公司法》放宽了公司转投资对象的限制,也取消了投资额的比例限制.这一改变有利于公司发挥自主经营权,也有利于我国经济的繁荣和发展.然而,为了限制公司转投资产生的消极影响,我国《公司法》应该增加公司章程的例外规定、相互投资的信息披露及表决权限制、程序方面以及法律责任的规定.  相似文献   

2.
修改《公司法》是为了让《公司法》更好地适应公司经营的需要,我国《公司法》在适应公司的同时也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了挑战,这也是此次《公司法》修改的一大亮点。本文试图从《公司法》与公司经营管理的关系入手,以现行《公司法》与企业管理的相互适应性为目标,寻求公司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3.
徐琦 《辽宁经济》2006,(3):63-63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新《公司法》,针对1993年《公司法》的局限性进行丁大刀阔斧的改革。这对增强我国公司法的国际竞争力,提高公司乃至民族经济的竞争力,鼓励投资兴业、发展经济、构建公司法律新秩序意义重大。新的《公司法》充分体现出了现代公司法律理念。  相似文献   

4.
出资转让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在公司存续期间退出公司的唯一方式 ,而我国《公司法》对这一问题仅作了简单的一般性规定 ,很难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本文对股东之间相互转让出资、股东对外转让出资的限制及其程序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指出我国《公司法》在这方面的不足及其在具体操  相似文献   

5.
中新网北京 8月 31日消息:蓬勃发展中的新经济带来了许多新经济现象,创建于 80年代的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部分条款已难以适用这一新变化,有关部门正在酝酿修改《公司法》。   近日,股份制专家刘纪鹏在《中国经营报》发表了关于修改《公司法》的几点建议。   ——首先要降低设立公司门槛,为启动民间投资创造条件。现行《公司法》规定成立一个公司至少需要 10万元注册资本,此限额超出民间兴办公司的承受力。根据我国国情,刘纪鹏建议将设立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额降到一万元。   ——其次,要取消公司对外投资比例的限制性…  相似文献   

6.
新《公司法》进一步完善了“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并新增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在法律上承认单一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的合法性,是新《公司法》的一大“亮点”。从股东对公司承担责任形式的不同来划分,国有独资公司和一人公司虽然都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这一类型,但它们在设立、组织机构、行为限制等方面仍存有较大差异。  相似文献   

7.
出资转让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在公司存续期间退出公司的唯一方式,而我国《公司法》对这一问题仅作了简单一般性规定,很难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本文对股东之间相互转让出资、股东对外转让出资的限制及其程序等问题进行了探讨,指出我国《公司法》在这方面的不足及其在具体操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作者的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8.
公司是商业社会的细胞,公司的法律架构更是公司发展的制度环境。今年《上海国资》第一期对新《公司法》进行了报道,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对新《公司法》的理解也在不断加深,新《公司法》的能量更在不断释放。为此,本刊再次就新《公司法》组织了一组文章,希望对读者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9.
叶明 《特区经济》2006,213(10):328-330
一人公司因其鲜明的个性为许多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所认可。我国新《公司法》也对一人公司的法律地位作了既认同又限制的规定。在肯定该规定具有很强的现实和理论意必的同时,也应该给予以下两点否定评价:第一,相关规定对一人公司的过多限制弱化了该规定在减少实质上的一人公司方面的作用;第二,相关规定的不完善导致该规定无法克服一人公司的弊端。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建议对《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予以修改。  相似文献   

10.
董朝阳 《特区经济》2009,242(3):255-256
我国公司立法和其他各国公司立法一样,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有一定的限制。本文分析了我国新《公司法》中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规定的进步之处,指出仍然存在的不足,同时提出进一步的修改建议。  相似文献   

11.
张颖 《特区经济》2010,(10):247-248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以及国家经济结构的转变,新《公司法》的颁布,对我国公司在股东权益和公司治理方面,明显比旧《公司法》更加完善和具现实性。已经正式实施的新公司法,公司股东权益在以下五方面了发生了重大转变,本文主要就公司股东在重大决策参与权、股份转让权和责任约束机制等三方面作了详细的分析和阐述。  相似文献   

12.
李海燕 《改革与战略》2008,24(3):135-137
公司资本制度是公司法中的重要问题。20世纪90年代以来,日本的公司资本制度通过一系列的商法的修改和2005年的公司法的制定,有了巨大变化。2005年我国新修订的《公司法》,对公司资本制度也作了很大改进。本文通过中日两国最新确定的公司资本制度的比较研究.对我国公司资本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提出一些建设性意见。  相似文献   

13.
周光发  刘期安 《特区经济》2006,211(8):318-319
公司凭借其人格独立,在刺激投资,保护股东利益,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特殊的作用。然而,公司法人人格独立的滥用与绝对化,不可避免地损及到公司债权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正是对公司人格独立制度现存缺陷的补救与完善。最近,我国通过公司法的修改,构建了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本文从适用原则、适用情形、适用要件、适用后果等方面,对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在我国的适用进行了较深入的研究。  相似文献   

14.
彭世权 《特区经济》2008,235(8):229-231
在我国已经加入WTO的背景下,我国目前的三资企业立法与经济发展及WTO的要求存在许多矛盾。在内容上,三大法律不协调,甚至相互矛盾,与国内的其他法律如《公司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存在许多重复和矛盾。外资企业法违反了WTO协议的国民待遇原则、TRIMS协议中的市场准入原则,所以应该废除我国三大外资企业法,同时吸收其中的先进立法经验,与公司法并轨。  相似文献   

15.
方赛迎 《特区经济》2010,(11):259-260
董事诚信义务在《公司法》中予以确立不仅必要而且可行。而具体可通过对《公司法》第148条的丰富和完善,明确董事对公司除负有忠实义务、勤勉义务之外,还需负有诚信义务,即董事不得故意让公司失信,不得故意失职、有意懈怠职责。如董事违反诚信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则需在一定的限度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16.
周海博  王菲 《特区经济》2010,(2):112-113
我国2005年新修订的公司法虽然设立专章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问题予以规制,较1993年公司法有较大的进步,但对公司实务中经常发生的瑕疵股权转让问题并未进行规范,实乃一大遗憾。本文视角主要集中于瑕疵股权转让合同效力的认定和瑕疵股权转让后的瑕疵出资责任分担问题,结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提出相应解决方案。  相似文献   

17.
张乐 《特区经济》2010,(7):246-248
公司社会责任是对公司唯利是图的反思,公司社会责任立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世界公司法立法的发展趋势。我国《公司法》第5条明确规定了公司社会责任,但缺乏配套的实施机制,导致这一规范缺乏可操作性。我国公司社会责任立法的完善应在合理协调公司社会责任与公司营利性关系的前提下,建立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等具体的实施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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