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96 毫秒
1.
我国的现行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对购并商誉确认入账后的价值如何核算、是否摊销没有做出具体规定,为了填补这一空白,本文借鉴国外企业购并中商誉常用的摊销方法,对我国购并入帐的商誉会计摊销如何处理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2.
万洁 《财会通讯》2008,(2):47-48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第13条指出:“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一无形资产》第11条规定:“企业自创商誉以及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等,不应确认为无形资产。”对自创商誉与合并过程中形成的商誉采取两种截然不同的处理方法,主要是因为外购商誉同其他可确认资产一样,符合纳入表内披露的各种原则和条件,而自创商誉则不能可靠计量,自创商誉的确认不符合稳健性等会计原则的要求。  相似文献   

3.
一、新会计准则中商誉会计处理的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对商誉的确认和计量作了新的规定。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合并成本大于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直接计入合并当期损益。初始确认后的商誉,不再进行摊销,而是于每一个会计期末,按《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以下简称“资产减值准则”)的规定对其进行减值测试。但鉴于商誉难以独立产生现金流量,因此,应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1)此处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应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  相似文献   

4.
企业并购经常存在商誉,并在初始确认时计入资产灸债表,后续会计处理则引起关于商誉减值测试和商誉摊销的广泛争论。商业并购行为所涉及经济内容不仅仅包含并购商誉价值,而且包含非商誉价值。并购商誉会计确认与商誉会计确认一样,应该进入利润表而不是资产负债表。非商誉价值不是商誉,更不能够进入资产负债表。企业并购行为所形成的支付差额应该采用立即注销法。  相似文献   

5.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规定,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应确认为商誉。而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新准则并未给出一个明确的定义,只是给出了会计处理的方法。会计界将这一“差额”约定为“负商誉”。在对负商誉存在性问题的讨论中,相当一部分学者否认其存在的可能性,认为负商誉的存在缺乏必要的理论基础和现实基础。笔者拟对其存在性进行探讨,并进行定性与定量分析。  相似文献   

6.
一、会计商誉和经济商誉的界定(一)什么是会计商誉会计界对商誉的认识不同导致各国对商誉的定义各不相同。英国第22号标准会计惯例公告(SSAP22)《商誉会计》将商誉定义为“商誉是企业的总体价值与企业可分离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之差”,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第17号意见书(APB OpinionNo.17)将商誉定义为“被收买公司的成本超过其可辨认净资产价值的差额”。这两种观点都是从超额盈利观和剩余价值观的角度对商誉进行定义的。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x号——无形资产》(征求意见稿)中将商誉定义为“企业获得超额收益的能力”,这显然是用超额盈利…  相似文献   

7.
随着企业购并而出现的购并商誉确认和计量的实务处理是会计学家们研究和争论的焦点,本文提出随着新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的肯定,购并商誉的确认应改变以往合并价差的方式,将其单独确认为一项资产,并在其预计的有效年限内以摊销列作费用。对购并商誉的计量可以通过超额收益与平均收益的差价,采用多种方式进行计量。同时指出,负商誉不存在,更不能将负商誉单纯地计入“负商誉”帐户。  相似文献   

8.
张翠莲 《电子财会》2006,(12):43-44
商誉,是指商家因经营的良好信誉而可能取得的超额利益。按照新的会计准则的规定,商誉的确认都必须涉及企业合并,是企业合并时购买方所支付的合并成本超过其取得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其取得的净资产份额,其差额则称为负商誉;实践中,还有企业自创商誉这一概念,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和国际会计准则都规定,企业自创商誉不能确认为资产。  相似文献   

9.
商誉新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于2001年6月29日一致通过了第141号准则公告《企业合并》和第142号准则公告《商誉和无形资产》,这标志着FASB在企业合并和商誉两个会计领域颇有争议的问题上取得了重大进展。该准则取消了企业合并中的权益结合法,商誉不再摊销,但每年要在报告单元层次上进行减损测试。为此,我们对商誉提出了新的理论认识,以供理论和实务界人士参考。  相似文献   

10.
在商誉的会计问题中,争论最激烈、持续时间最久的是自创商誉应否确认的问题。尽管目前各国的会计准则中并未确认自创商誉,但主张自创商誉应予确认的呼声越来越高。一、自创商誉的确认(一)自创商誉确认的现状2006年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体现了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但是依然不确认自创商誉,仅对外购商誉进行确认。随着我国企业并购、改制、资  相似文献   

11.
负商誉是指购买企业支付的购买成本小于被购并企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本文认为负商誉在企业购并活动中是客观存在的,把负商誉理解为一种负债能较好地体现负商誉的本质属性。在此基础上,本文将对负商誉的形成原因、本质及会计处理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2.
从1989年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立项制定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到1998年《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下称第39号国际准则)的批准公布,历时九个年头,其间公开征求过四次意见。这在国际会计准则发展史上是罕见的,第39号国际准则的批准公布具有重要的意义,具体表现在:第一,第39号国际准则的批准公布意味着核心国际会计准则所有关键项目的完成;第二,填补了国际会计准则缺乏了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空白,对于金融工具会计国际协调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第三,从前在表外“游荡”的衍生金融工具,终于可以找到…  相似文献   

13.
《企业会计准则第×号──借款费用资本比(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中.对借款费用问题做出了全面阐述,本文拟从借款费用的概念、借款费用资本比的确认、暂停等方面加以探讨.提点个人意见和看法。一、借款费用的概念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23号-借款费用资本化》中的定义,借款费用是指企业承担的,与借入资金相关的利息和其他费用。可以包括:1、长期、短期借款的利息;2、与借款相关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3、安排借款时发生的辅助费用的摊销;4、依据《国际会计准则第17号──租赁会计》确认的融资租赁形成的融资租赁费;5、…  相似文献   

14.
随着企业合并浪潮的高涨.企业合并商誉的确认和计量问题,已成为会计实务和理论界所关注的焦点.本文通过对美国,英国 ,国际会计准则和修订后的我国财务会计准则中有关合并商誉的会计处理规定的比较,指出我国企业合并商誉的会计处理正向国际靠拢.  相似文献   

15.
杜潇 《电子财会》2004,(5):47-50
对企业合并会计准则的重大修改是近期财务会计领域最引人注目的动态之一。先是美国FASB在2001年7月1日推出了《财务会计准则公告141号——企业合并会计处理》,《财务会计准则公告142号——商誉与其它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随后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  相似文献   

16.
2001年6月,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同时发布两项财务会计准则,即第141号《企业合并》和第142号《商誉及其他无形资产》。其中,《企业合并》准则最大的变化就是取消会计上备受争议的权益结合法,要求所有企业合并事件都必须要采用购买法;《商誉及其他无形资产》准则的核心是关于商誉会计处理的变化,改变了商誉必须摊销计入费用的规定,允许企业每年进行价值测  相似文献   

17.
本文在概括介绍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有关合并商誉会计最新进展的基础上,深入剖析了合并商誉会计处理变化的历史背景,并结合我国现阶段状况,指出我国在制定有关合并商誉会计处理的准则规范时应借鉴国外经验:一是在合并商誉初始确认和计量上应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保持一致;二是在合并商誉后续确认和计量上应选择符合我国国情的处理方法;三是根据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状况和企业合并会计的需要适时调整合并商誉的会计处理方法。  相似文献   

18.
陈丽 《电子财会》2001,(7):45-47
无论是国际会计准则还是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在对商誉的处理中都规定:只有外购商誉才确认入帐,而对自创商誉不予确认,但是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会计实务对这一传统会计理论形成了冲击和挑战,特别是在90年代初的和兼并浪潮中,人们发现在以知识经济为基础的行业中,自创商誉所占比重越来越大,在购并价格中的比例也越来越大,“自创商誉应否确认”也成为目前会计界急论的焦点之一,关于这一问题,笔的看法是自创商誉应该予以确认,下面就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19.
(一)新准则中关于自创商誉的规定。2006年新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在第6号准则《无形资产》中规定“企业自创商誉以及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等,因其成本无法明确区分,不应当确认为无形资产”。这是新准则中唯一提及“自创商誉”的条款。对自创商誉不予以确认,更无所谓计量和披露的处理,这与国际会计准则IAS38之规定“自创商誉、商标、刊头、报刊名、客户名单和实质上类似的项目不应确认为资产”基本一致。  相似文献   

20.
在现代社会经济中广泛进行的企业收购活动往往会导致巨额的收购溢价——商誉。我国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中规定,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中规定,企业自创商誉以及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等,不应确认为无形资产。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