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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农业保险制度发展曲折前行。本文梳理农业保险制度演进历程,从农业保险产品、农业保险经营主体、政府补贴、大灾风险分散等方面解释了农业保险制度的演进逻辑,发现政府引导及面向农户需求是我国农业保险成功的关键。提出作为农业保护制度的重要工具——农业保险的下一步改革方向:建立健全以农业保险为核心的农业风险保障体系、多层次农业保险产品体系、目标精准的保险补贴体系、有序竞争的农险经营体系、农业巨灾风险分担机制以及农业保险数据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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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粮食安全实施“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战略,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上。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通过价格机制改革,理顺供求关系,对确保我国粮食安全意义重大。
何谓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即指由政府设定农产品的目标价格,当实际市场价格高于目标价格时,补贴低收入消费者;而当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则按差价补贴生产者。2014年已启动东北和内蒙古大豆、新疆棉花目标价格补贴试点,探索粮食、生猪等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试点。未来如果进一步扩大试点,还面临不少待解困境。 相似文献
何谓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即指由政府设定农产品的目标价格,当实际市场价格高于目标价格时,补贴低收入消费者;而当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则按差价补贴生产者。2014年已启动东北和内蒙古大豆、新疆棉花目标价格补贴试点,探索粮食、生猪等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试点。未来如果进一步扩大试点,还面临不少待解困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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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策性森林保险运行效果分析与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自启动中央财政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工作开始,我国政策性森林保险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在产品运行与设计方面仍存在着诸如承保理赔到户难以实现、政府引导力度缺乏规范、产品品种单一、免赔率过高以及保障水平过低等问题,应通过科学设计保险产品、差异化厘定费率、加大保费补贴力度、建立巨灾风险准备金制度等措施,来增强我国政策性林业保险运行效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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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难点与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14年开始的新一轮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经过四年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尚未解决的难点,如多重政策目标难以同时实现、政策成本高、缺乏系统性与协调性、生产者面临较大风险等。本文提出应构建政策体系,通过政策组合实现多重目标;探索多种补贴方式,减轻财政负担及行政成本;结合数字农业建设,建立健全基础数据库;统筹考虑不同品种,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调控体系;加快农业政策性保险的探索利用,转移生产者风险;通过法律手段构建长效机制,稳定生产者预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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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农产品最低支持价格政策演进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在梳理国内外农产品最低支持价格政策研究文献的基础上,探讨了各国价格支持政策的实施背景、政策内容、政策效果和演变趋势。研究表明,为解决农产品供不应求、农民收入过低等问题,部分国家以生产成本和市场价格为参考标准,制定并实施了最低支持价格政策,对于鼓励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发挥了一定作用,但也导致了粮食生产过剩和市场价格扭曲等问题,为避免市场扭曲并保证农民收益,各国逐渐将最低支持价格政策转变为直接收入补贴,辅之以限产休耕、农业保险和绿色发展等配套措施。我国在当前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过程中,应当吸取世界各国经验,对粮食最低收购价、临时收储和目标价格补贴政策进行改革时,应实施"脱钩化"和"半脱钩化"设计,以利用"蓝箱"空间和非特定产品支持的"黄箱"空间;同时通过限产休耕和定向直接补贴等方式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并通过农业保险和政府一般服务等政策措施,保障农民收益和国家粮食安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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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市场定价原则 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正>按照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今后我国将按照市场定价、价补分离原则,推进完善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的价格形成机制。逐步建立目标价格制度。所谓目标价格补贴,指政府事先确定农产品的目标价格,当该农产品实际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政府按照两者之间的差价补贴农产品生产者,保证其基本收益;若该农产品实际市场价格高于目标价格,则不需启动目标价格补贴政策。那么,为什么要探索建立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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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6月2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在保护农民利益前提下,推动最低收购价、临时收储和农业补贴政策逐步向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转变。从大豆和棉花入手,分品种推进补贴试点,当产品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补贴农民,保证农民基本收益。今年,我国正式取消棉花、大豆临时收储政策,启动新疆棉花、东北(黑龙江、吉林、辽宁)和内蒙古大豆目标价格补贴试点。探索推进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与政府补贴脱钩的改革,迈出了关键的一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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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6月2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在保护农民利益前提下,推动最低收购价、临时收储和农业补贴政策逐步向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转变。从大豆和棉花入手,分品种推进补贴试点,当产品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补贴农民,保证农民基本收益。今年,我国正式取消棉花、大豆临时收储政策,启动新疆棉花、东北(黑龙江、吉林、辽宁)和内蒙古大豆目标价格补贴试点。探索推进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与政府补贴脱钩的改革,迈出了关键的一步。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