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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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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经济师》2019,(3)
结合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规定的宅基地"三权"分置,提出在明确宅基地资格权的前提下需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文章认为开禁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已是大势所趋,符合当前农村地区的整体发展态势,并就当前房地一体主义模式下的宅基地使用权附随房屋流转困境提出了一些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2.
对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约束与突破贯穿了农村宅基地产权制度从“增减挂钩”到“三权分置”的变迁过程。其间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由早期政府主导逐渐过渡到农民机会公平,宅基地用益物权属性逐渐彰显,但同一时期各地宅基地产权制度改革的市场化程度存在差异。农村宅基地产权制度演变内在动因在于产权公共域下的制度失衡及利益主体围绕宅基地产权中非专有性价值利益开展的行为选择,由此形成一个不断放松宅基地产权结构管制,降低租值耗散程度的过程。农村宅基地产权制度改革演进方向应明晰宅基地“三权”归属与权能配置、减少产权公共域,保障农民土地权益、建立合理增值分配制度,因地施策、政策分类治理化。  相似文献   

3.
"三权分置"并行的制度安排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三权分置"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自我完善,有利于明晰土地产权关系,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更好维护农民集体、承包农户、经营主体的权益,将加速促进农业"第二个飞跃"的实现。在"三权分置"改革中,要坚持自愿、不突破政策底线、循序渐进和因地制宜原则。应坚持农村土地公有制不动摇,防止土地私有化;确保农地属性不变更,防止农地的非法开发;鼓励土地适度集中,防止土地集中规模过大。  相似文献   

4.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是促进土地流转、实现土地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的有效途径.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实施,面临着产权模糊、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等问题.实现三权分置,要从完善法律体系,加强政策协调、完善承包权权能、加强经营权流转监管以及完善配套机制等方面进行探索.  相似文献   

5.
现行农村宅基地制度基于宅基地承担的农村社会保障功能和切实保护耕地需要,确立了"一户一宅"、限制流转和无偿使用为核心的政策体系,但该政策安排不仅存在相互矛盾之处,也难以适应当前社会形势发展的现实,致使国家管理宅基地的政策目标难以落到实处.改革的核心应首先突破现行"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制度性缺陷,在此基础上,逐步推行宅基地有偿使用和流转制度.  相似文献   

6.
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创新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的战略构想。然而,宅基地制度的改革,不单纯是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问题,更涉及"城乡公平、区域公平与时际公平"问题,也涉及耕地保护与节约集约利用土地问题。本文在对我国宅基地制度的历史沿革进行回顾的基础上,对我国宅基地改革的典型试点方案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对宅基地放开流转可能带来的"土地资源浪费"、"适用范围小"、"区域不公平"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并创新性地提出了"宅基地指标化"模式,即以权利替代实物,并引进市场化的交易机制,实现宅基地指标在全国范围内的流转。研究表明,"宅基地指标化"有利于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在更大程度上体现社会公平,是解决宅基地问题的一种较为理想的方案。  相似文献   

7.
通过对浙江省某自然村农户宅基地空间置换意愿的实地调查,采用问卷调查法和排序因变量模型,从农村"三权"改革的视角研究了农村宅基地空间置换意愿与"三权"政策、"三权"确权情况、承包地流转情况和农民家庭资源禀赋的关系,探寻影响农户宅基地空间置换意愿的主要因素。结果表明:农户宅基地空间置换意愿偏低,仅为23.33%;影响农户宅基地空间置换意愿的因素由高至低依次为对宅基地空间置换政策的了解程度、承包地是否流转出租、户主最高学历状况、房屋状况等级和家庭劳动力人口数量,五类指标均对置换意愿有显著正向影响。认为为了有序推进农村宅基地的空间置换,应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置换政策和农地改革政策的宣传力度;开展集中置换点选址的广泛调研,充分调动农户的积极性和参与意识;将宅基地置换与承包地流转、集体资产股份权流转有机结合,建立"三权"改革的联动机制。  相似文献   

8.
随着社会制度结构的变化,股权分置的制度运行效率每况愈下,需要进行彻底的改革。从产权角度看,股权分置改革的实质是股东之间在产权结构与利益格局上的重新调整。公平的股权分置改革应建立在尊重并保护产权的基础上,通过市场途径实现利益均衡。但由于股权分置改革的基本制度安排存在重大缺陷,导致对价支付水平不公平与股市诚信基础受损害,也暴露了行政主导的股权分置改革难以摆脱"路径依赖"陷阱。  相似文献   

9.
土地市场体系建设在“十三五”期间取得了积极进展,承包地确权基本完成并开始“三权分置”,征地制度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推动城乡土地制度并轨,城市土地市场效率提升,“三规合一”稳步推进。但与高质量发展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要求相比,我国土地市场体系还存在不少问题与障碍,诸如市场机制不完备、土地税制扭曲、资源环境不可持续等。“十四五”时期是我国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应继续推进三权分置与农地整理,集体土地渐进式进入住宅用地市场,完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格局与土地税收体系,促进土地市场健康高效发展。  相似文献   

10.
作为新发展阶段我国农地制度的重大创新,应基于共同富裕战略目标要求构建有中国特色的公平与效率兼顾的新型“三权分置”制度。共同富裕目标要求缩小贫富差距,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提高农民的发展能力。基于农民发展能力的视角,集体所有权是生存保障能力的体制载体,承包权是生产发展能力的制度保障,经营权是财产收益能力的产权载体。“三权分置”改革能够提高农民发展能力,为农民提供基本社会保障、低成本提供基础设施、提高农业经营效率并助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最终助推共同富裕。目前,“三权分置”改革面临集体所有权虚化与社会保障功能弱化、承包权固化与土地利用效率低下、土地经营权大规模流转与贫富差距强化的困境。应当强化集体所有权,稳定土地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促进农民共同富裕。  相似文献   

11.
陈立定 《时代经贸》2011,(10):143-143
现行农村宅基地制度基于宅基地承担的农村社会保障功能和切实保护耕地需要,确立了“一户一宅”、限制流转和无偿使用为核心的政策体系,但该政策安排不仅存在相互矛盾之处,也难以适应当前社会形势发展的现实,致使国家管理宅基地的政策目标难以落到实处。改革的核心应首先突破现行“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制度性缺陷,在此基础上,逐步推行宅基地有偿使用和流转制度。  相似文献   

12.
文章利用中国2008—2020年省级面板数据,运用双重差分模型估计了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政策对城乡融合的影响,据此考察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与城乡融合发展之间的内在联系。基准回归结果表明,“三权分置”政策显著提高了我国城乡融合发展水平;异质性分析发现,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政策在高城乡融合度地区、财政强省、东部地区的作用效果更显著;影响机制分析发现,农村“三权分置”政策通过提高农地流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以及城镇化共同推动了城乡融合;同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与农地流转相互促进,农地流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均能推动城镇化水平。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推动的城乡融合具备清晰的作用路径与完善的自我实现机制。  相似文献   

13.
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借助共有制度,将单位与科研人员间的行政管理关系转变为民事法律关系,但从规范性视角而言,其存在三方面问题:①客体范围不清晰;②团队主体化与法律不兼容;③共有权行使缺少规范性建构。由于共有关系的运行依赖于客体合法性、主体有效性以及共有权行使规则的合理性,因此上述3个问题直接影响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的实践效果。基于政策法律化和法律政策化原则,在共有制度三要件的逻辑框架下,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政策目标,建议从3个方面进行完善:第一,通过修正《科技进步法》或扩大解释《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扩大试点单位享有的知识产权范围;第二,明确单位与科研人员的二元主体结构;第三,构建符合政策目标的共有权行使规则。  相似文献   

14.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以下简称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入市).要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以下简称征地制度改革).要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通过慎重稳妥的试点,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以下简称宅基地制度改革).本文将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征地制度和宅基地制度改革归纳为“三块地”的改革.  相似文献   

15.
农产品加工企业创新是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驱动力。本文从农地“三权分置”视角,分析中国农地制度改革促进农产品加工企业创新与竞争的理论逻辑,并以农地“三权分置”政策实施为准自然实验,采用倍差法和上市公司数据进行实证检验。研究发现:农地“三权分置”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技术创新具有显著促进作用,且对弱垄断势力企业的促进效应更大,这些结论在排除行业发展趋势、全国性政策影响、控制非平行趋势后仍稳健。机制分析表明,农地“三权分置”通过降低农产品加工企业成本促进了技术创新。此外,农地“三权分置”对林产品加工企业创新的促进作用显著大于种植加工与养殖加工企业。研究展现了农地“三权分置”在推动农产品加工企业创新与竞争中的重要作用,为理解中国农地制度改革的经济效应提供了经验证据。  相似文献   

16.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对于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具有重要影响。共同富裕可从整体富裕、共享富裕、全民富裕及精神富裕四个方面来阐释,因此,推动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就要促进农民农村整体富裕、共享富裕、全民富裕及精神富裕。在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制度中,落实集体所有权通过确保土地权益合理分配和促进集体经济发展机制,稳定农户承包权通过保障集体权益分配权和保障土地财产收益机制,放活土地经营权通过促进城乡生产要素双向流动机制,对不同维度农民农村共同富裕产生推动作用。针对集体经济组织角色定位偏差与能力有限、新增集体成员承包权难以实现及城乡要素双向流动过程中产生的多种问题,应通过加强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管理与优化管理队伍、创新承包权实现方式及畅通城乡要素双向流动,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推动农民农村共同富裕。  相似文献   

17.
股权分置改革牵动着市场敏感的神经,牵涉到方方面面的切身利益。从资本利得收益权角度严格区分非流通股与流通股是同一公司内部两种不同类型的股票,在此基础上深入理解股权分置本质是成功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关键。同时,对股权分置试点改革制度安排与相应的政策措施进行深入探讨,指出可能存在的隐患,也有助于股市制度安排的完善以及股市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8.
集体林权改革下的林农创业:一个研究框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集体林权改革对林农创业具有引致作用,但也需要相关政策制度的紧密配合.集体林权改革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影响了林农的创业态度.集体林权改革下林农创业的影响因素,包括自身条件因素和外部环境制度因素.集体林权改革下林农创业的政策体系由创业支持与俣障政策、财政支持与金融政策、环境营造与培训政策等组成.  相似文献   

19.
农村宅基地功能的特殊性及对农民的重要性,决定了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敏感性和风险性。如何让改革的风险最小化,利益最大化,是该项制度改革成功的关键,因此研究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风险问题十分必要。文章在界定农村宅基地流转风险内涵的基础上,从农户的"经济、社会、环境和保障因素"四个维度构建宅基地流转的农户个体风险评估体系,然后运用层次分析法和模糊综合评价法对广东省翁源县的样本数据进行实证评估,得出农户个体风险处于"中警"级别,应重点关注家庭农业收入占比、家庭自我发展能力和新环境适应能力等具体微观的敏感性指标带来的风险问题。  相似文献   

20.
《经济师》2013,(3)
海盐"两分两换"中宅基地置换试验,政策层面和理论层面均一定程度面临社会舆论压力,造成一些改革参与者步入迷惘徘徊。无论从公平性角度考量,还是从效率性角度考量,大力革新我国现行宅基地制度,充分实现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的权益,已成社会广泛共识。从效率性、公平性等角度,理性剖析"两分两换"中宅基地置换的利弊得失,有利于汲取改革营养,助推我国相关制度完善,实现农民宅基地权利呼唤与权利运作的互动结合,为实现统筹城乡发展的美好目标探寻可行性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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