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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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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叶小燕 《中国市场》2010,(32):42-43
在涉外经济贸易合同中,我方当事人一般可与对方协商以《国际商事合同通则》或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为准据法。而如果选择我国合同法或对方当事人所属国法律,则必须慎重考虑。特殊情况下,我们不应该坚持订立法律选择条款。  相似文献   

2.
进出口贸易合同是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除了具有买卖合同是双方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的共性外,还具有金额大、合同主体的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或地区,即国际性.因此,当事人在签订进出口贸易合同时不仅要熟悉我国的法律,而且要了解对方当事人国家或地区的有关法律以及有关国际惯例等.  相似文献   

3.
张科 《商场现代化》2005,(11):191-191
一,前言 买卖合同是贸易活动中各类协议的主要类型.一般指一方(出卖人)交付标的物于另一方(买受人).对方(买受人)受领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并向出卖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卖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但合同有效成立后.常因各种原因导致履行不能或履行不必要.当事人唯有通过解除自己的合同义务才能达到救济之目的,致使合同的解除成为必要。本文试通过对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之比较.探讨如下问题。  相似文献   

4.
王德山  姜晓林 《商业科技》2009,(11):272-273
《合同法》对合同成立和生效分别作出了明确规定。合同成立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了协议。而合同生效是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得到法律的认可,依法发生法律效力。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两者之间既有紧密联系又有本质区别。虽然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时生效,但合同成立显然不等于合同生效,它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各有不同的法律要件。  相似文献   

5.
合同变更,通常意义上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尚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前,当事人双方就合同的有关条款达成修改或补充协议,从而改变原合同的内容。在合同有效成立后,一方当事人要变更合同的内容,须征得对方当事人的同意。擅自变更的,即构成违约,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在合同变更问  相似文献   

6.
除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外,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通过合同条款来确定的。因此,《合同法》第12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但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相似文献   

7.
李琳俐 《商》2014,(1):286-287
一、问题的提出:合同无效的基本法律适用。 我国《合同法》第8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拘束力。”合同一旦依法成立,便具有法律拘束力。凡不满足生效要件的意思表示,即便当事人已经达成合意,也不能产生合同上的法律效力。①合同效力的有无,对合同当事人的利益有极大影响。合同无效这种法律现象通常表现为已经在当事人之间成立的合同,因为具体内容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违背社会公共利益而不具备法律上的约束力。  相似文献   

8.
《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为对方协商的条款。格式条款有简洁、省时、方便等优点,弊端就是格式条款提供方往往利用其优势地位制定有利于自己、不利于对方的条款。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格式条款,受《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以下简称51号令)调整,工商机关要对不公平的格式条款进行监管。  相似文献   

9.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不是内国法、也不是国际条约或其它有政府权威性的规则,它只是一国际层面的合同法重述性质的法律文件,但自1994年5月发布以来,它已在国际商事领域产生了巨大影响。本文通过对大量的国际商事案例的研究,分析了在合同当事人对其作了明确选择与对其未作选择的两种情况下,《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的适用情况。本文认为,不管当事人是否在其合同中明确选择《通则》作为合同之适用法律,《通则》都有可能适用于该合同。  相似文献   

10.
张武扬 《新商刊》2000,(3):53-55
“电子合同”一词正逐渐走进经济生活,1999年10月1日施行的新《合同法》规定的“数据电合同”即“电子合同”,这种合同与传统的合同订立方式相比,最大的特点就是合同订立当事人可以利用计算机网络或先进的通讯设备进行异地订立,并且运用计算机网络代替传统的张纸订立合同,因而也被称为“无纸贸易”。  相似文献   

11.
《合同法》的颁布实施,激发了合同关系当事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但《合同法》在促进交易的同时,其所秉持的合同自由,随着现代社会交易关系的复杂化,只要当事人的不谨慎或者心存恶意,双重买卖情况的发生对合同效力发生影响,因此当事人需要正确判断合同的效力,从而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2.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营业地分别位于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当事人之间签订的货物协议,是国际贸易交易中最为重要的一种合同。它不仅是确定买卖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文件,还涉及有关国家的政策法律,因此对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必须慎重对待。应该注意以下几点问题: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应坚持书面形式一方的发盘或还盘被对方有效地接受后,合同即告成立。《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十一条规定销售合同在形式方面不受任何限制。我国《合同法》第十条也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和其他形式。但我国进出口企业在进行国际货物买卖时…  相似文献   

13.
张庆奉  张宇 《商》2014,(52):247-247
一、格式条款的概述(一)格式条款的概念与特征格式条款在德法上称为一般交易条款,英国法上称为标准合同,我国台湾地区称为定型化契约。我国合同法采用格式条款的概念,根据《合同法》第39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相似文献   

14.
由于长期性、关系性和不完全性等特征,长期合同在适用一般合同法时会产生诸多困难。为此,罗马国际统一私法协会推出了《国际商事合同通则2016》,对长期合同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并在诚信谈判、开放性条款、非固定条款、当事人之间的合作、不可抗力、无固定期限合同终止后的恢复原状、后合同义务等方面作了特别规定,从而对长期合同的立法调整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为避免直接适用于长期合同所产生的不合理结果,我国《合同法》应借鉴《国际商事合同通则2016》的相关规定,加入调整长期合同的特别条款。  相似文献   

15.
高蓉 《海峡经贸》2001,(10):52-53
格式合同,又称定式合同、附合合同,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书面合同,在合同法中称为格式条款。  相似文献   

16.
格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要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当事人协商的合同,又称为标准合同或定式合同。它源于19世纪初期,由于某些行业进行频繁的、重复性的交易,为了简化反复使用的、变化不大的合同的订阅程序而逐渐遵循的“相因成习”的方式订立合同。目前,交通运输业、金融业、房地产销售等发展规模较大或具有一定垄断性的行业经常使用格式合同。  相似文献   

17.
随着国际贸易活动的日益增多.现代化通讯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诚信原则越来越受到重视.中国经过近20年的实践和不断的理论总结。于1999年颁布实施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新《合同法》)。新《合同法》第10条明确指出:“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  相似文献   

18.
《合同法》总则在合同的定义、合同的效力、无权代理和越权代表、合同的变更和转让以及违约损害赔偿额的计算等问题的规定上均存在瑕疵。这些瑕疵之所以产生,其原因在于或与法理有悖,或与生活相违,或用语不够规范,或逻辑不够严密。消除这些瑕疵时,应当本着遵循法理尊重生活的精神,并兼顾逻辑严密用语规范等要求,以期使《合同法》总则的规定更加科学。  相似文献   

19.
协会·行业     
《中国拍卖》2014,(12):4-5
竞买保证金指导意见出台 为规范竞买保证金收取和使用行为,保证拍卖合同的履行,保护拍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中拍协法律咨询委员会根据《合同法》、《担保法》、《拍卖法》等法律规定,就拍卖活动中竞买保证金有关问题提出了指导意见。  相似文献   

20.
一、与合同的法定解除相关的概念 (一)法定解除的概念 所谓法定解除,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没有履行或没有履行完毕以前,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法定的解除权而使合同效力消灭的行为。其特点在于:由法律直接规定解除的条件,当此种条件具备时,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法定解除是当事人一方行使法定解除权的结果,在法定解除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直接行使解除权,将合同解除.不必征得对方同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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