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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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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格式合同的出现极大地促进了整个社会效率的提高,大大节省了社会交易费用,节约了交易时间,使得经济流转迅速、简捷。正如一个硬币也有两面,格式合同自身存在的缺陷也是不容忽视的,在带给社会便利的同时也对合同一方当事人的权益形成了威胁和损害,形成事实上不平等的情形。如何对格式合同的缺陷加以法律规制,目前的法律规制有何不足之处,是值得探讨的问题。  相似文献   

2.
合同格式条款与其他合同条款相比较具有鲜明的特点和功能优势 ,适用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 ,受到各国立法的重视。格式条款与合同自由原则冲突中表现出来的先天不足成为格式条款规制的理论依据。在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 ,从立法、司法和行政等方面完善格式条款规制 ,则显得十分必要和迫切  相似文献   

3.
格式合同具有安全、高效、迅捷等优点,但其往往违背合同自由和公平原则。我国现行法律对格式合同的相关规定极不完备,应建立一个系统的、运用多种手段将事前规制与事后规制相结合的、有中国特色的格式合同制度。  相似文献   

4.
电子格式合同随着网络购物的兴起而广泛应用于电子商务行业,与此同时由于相关法律的不健全,对电子商务缺乏有效的监管,存在一系列的合同纠纷问题。本文认为,互联网迅速发展的同时,立法也应紧跟科技发展的步伐,从而保障社会健康有序的前进。本文就互联网时代背景下,电子格式合同应用中现存的不公平条款等问题,提出一些规制建议:从立法、司法、行政、行业自律以及社会监督等方面展开。  相似文献   

5.
合同自由是现代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但格式合同的广泛使用对合同自由原则是一个很大的冲击。在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格式合同中还有一些“不公平”条款存在,这些“不公平”条款导致旅游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不对等,与合同法精神不一致,严重损坏了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改变目前旅游格式合同中存在的不合理现象,必须从法律、行政等多渠道来完善旅游合同相关内容,确立预防性审查制度,减少甚至杜绝旅游格式合同中的“不公平”条款。  相似文献   

6.
由于格式条款往往由经济势力强大的一方预先拟定,相对方不能与之协商,导致相对方常签订明显对自己不利的合同,故法律有必要对其予以规制以匡扶正义。法律对格式条款的规制一般从三个方面着手:第一,规制格式条款的使用,提供方将格式条款纳入合同时应负一定的义务。第二,规制格式条款本身,要求其内容合法、合理、公平。第三,规制格式条款的解释。  相似文献   

7.
合同格式条款与其他合同条款相比较具有鲜明的特点和功能优势,适用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受到各国立法的重视。格式条款与合同自由原则冲突中表现出来的先天不足成为格式条款规则规制的理论依据。在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从立法、司法和行政等方面完善格式条款规制,则显得十分必要和迫切。  相似文献   

8.
格式条款的大量使用在给人们带来方便、快捷的同时,也带来了潜在的不公平的可能性。现代司法实践的发展使得司法规制成为对格式条款进行规制的主要方式。对格式条款司法规制需要依据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判断格式条款是否为合同之条款、解释格式条款之疑义、认定格式条款之效力来进行。  相似文献   

9.
电子合同中的格式条款是对传统民法契约自由的极大悖反,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订,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目前,电子合同中的格式条款存在法律效力、消费者权益受侵害、垄断、拆封合同、网上点击合同等问题.规制电子合同中的格式条款应采取立法规范、司法规制、行政控制、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等措施.  相似文献   

10.
格式合同的出现,是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合同进步的必然结果,它犹如一把双刃剑,在给现代社会带来便利和效益的同时,也随时可能损害合同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必须对格式合同加以法律规制。本文从格式合同的订立、格式合同的效力、格式合同的解释三方面入手,探讨对格式合同的法律规制问题,并且提出了完善格式合同制度的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11.
论格式合同     
文章通过对格式合同的定义、格式合同的法律性质及利弊的分析,初步界定了格式合同的概念,探讨了我国在格式合同法律规制上所存在的不足,对建立和完善具有我国特色的格式合同制度提出了自己的构想,以期抛砖引玉。  相似文献   

12.
对格式条款订入合同的规制是法律对格式合同规制的前提。实践中,格式条款订入合同除使用要约、承诺规则外,在消费者合同中为了平衡双方缔约能力的差别,可以通过双方权利义务的规定来弥补;商业合同中因没此差别而无需进行特别规制。同时,格式条款不应属于异常条款、不能与非格式条款相抵触,版本选择上在没约定的情况下应选择最新的。我国《合同法》39条对其作了相应的规定,但仍需要完善。  相似文献   

13.
裴磊 《大众商务》2010,(1):223-224
对格式条款订入合同的规制是法律对格式合同规制的前提。实践中,格式条款订入合同除使用要约、承诺规则外,在消费者合同中为了平衡双方缔约能力的差别,可以通过双方权利义务的规定来弥补;商业合同中因没此差别而无需进行特别规制。同时,格式条款不应属于异常条款、不能与非格式条款相抵触,版本选择上在没约定的情况下应选择最新的。我国《合同法》39条对其作了相应的规定,但仍需要完善。  相似文献   

14.
格式合同制定人常在免责条款中规定不论情况如何,该方"概不负责".为了维护格式合同相对方的合法权益,本文拟对格式合同中免责条款的使用进行论述,为格式合同的正确适用,提供必要的理论参考.  相似文献   

15.
文章在考察了电子技术特别是计算机网络技术对缔约形式的影响后认为:(1)电子格式合同(如拆封合同、按键合同)已成为软件业乃至整个新经济的基本交易形态,并给传统合同法的改革带来了新的契机;(2)应在法律效益原则的指引下,突破传统要约与承诺的狭窄、僵固模式,赋予电子格式合同以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3)电子格式合同同样应满足一般合同法上诚信和公平原则的基本要求;(4)根据电子商务的特性,对电子格式合同公正性的检测,其着眼点应是程序公正,以程序公正实现实体公正。  相似文献   

16.
电子格式合同的法律效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电子格式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认为预先审视的机会和明示同意构成了电子格式合同成立的前提条件,购买支付行为对电子格式合同并不具有合同成立的标志性意义,而使用行为则构成了最终的承诺。以此为基础,指出授权条款应具有商业合理性并且授权条款的范围应当受到限制。同时特别提出,冗长的电子格式合同条款,虽然不能作为不审视合同的理由,但应当受到限制。  相似文献   

17.
格式合同作为规模经济和专业化生产的产物,产生并最先运用于垄断成份较重的行业,而后经历扩展,在日常经济生活和交易活动中被普遍使用。已有的关于格式合同文献多从法律的角度,也偶有从经济学的角度对格式合同进行分析,但它们都对格式合同中交易成本因素着墨不多。现代经济分析中,交易成本概念作为一种技术概念,被用于度量与缔约相关的各种成本(搜寻信息成本、缔约成本、监督履约成本);另一方面,交易成本概念作为一种解释工具,被用于诠释经济现象和经济变革。①②本文以交易成本理论为工具,对格式合同进行了微观剖析,指出格式合同的本质和生命在于节约缔约当事人的交易成本,从而节约社会总交易成本,以达到资源的优化配置;同时,也正因为格式合同追求节约交易成本的本质有可能带来社会交易成本的增加而使其成为行政机关、自律团体和法律规制的对象。  相似文献   

18.
文章在考察了电子技术特别是计算机网络技术对缔的形式的影响后认为:(1)电子格式合同(如拆封合同、按键合同)已成为软件业乃至整个新经济的基本交易形态,并给传统合同法的改革带来了新的契机;(2)应在法律效益原则的指引下,突破传统要约与承诺的狭窄、僵固模式,赋予电子格式合同以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3)电子格式合同同样应满足一般合同法上诚信和公平原则的基本要求;(4)根据电子商务的特性,对电子格式合同公正性的检测,其着眼点应是程序公正,以程序公正实现实体公正。  相似文献   

19.
本文通过对格式合同中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和限制的分析,探讨了如何通过规制格式合同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使其更好地发挥作用。  相似文献   

20.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格式条款在社会消费领域的使用愈发普遍,对社会经济生活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对广大消费者的权益造成了侵害。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改过程中,应当从行政途径和司法途径两个方面加强对格式条款的规制,实现契约自由与契约正义的动态均衡,以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体现社会公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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