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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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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提单中未注明装船日期银行提不符点 2005年3月,某出口公司向当地议付行提交信用证项下全套出口单据进行议付.议付行审单后提出不符点,即"该提单装船批注中没有注明装船日期".  相似文献   

2.
提单一般都会标注签发日期,有时还会有批注的装船日期。由于提单日期在信用证交易中的重要地位,UCP600(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国际商会第600号出版物)第20条及ISBP681(关于审核跟单信用证项下单据的国际标准银  相似文献   

3.
[案例] 2001年3月,国内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加拿大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定一设备引进合同。根据合同,甲方于2001年4月30日开立以乙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即期信用证。 信用证中要求乙方在交单时,提供全套已装船清洁提单。 2001年6月12日,甲方收到开证银行进口信用证付款通知书。甲方业务人员审核议付单据后发现乙方提交的提单存在以下疑点:  相似文献   

4.
一、案情简介我国某市A外贸公司于2005年5月5日与印度B中间商签订了数量为100吨、金额为7万美金的化工原料出口合同。合同签订以后,该中间商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开立了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最晚装期为2005年6月10日。该信用证于5月25日到达合同中所指定的我国某国有商业银行(通知行)收到正本信用证后,A公司在信用证规定的最晚装期前完成了装运;6月12日收到正本清洁提单后,按照信用证规定连同发票、箱单等其他单据传真给B中间商并要求其传给最终用户;次日通知行审单认为无误后于当日寄出整套单据,要求开证行(印度最终用户所在地银行)付款;6…  相似文献   

5.
2006年2月,美国W银行作为转让行,开出以D公司为第二受益人的可转让信用证,金额为1442000美元。D公司按照信用证要求,组织货物装船出口,并向W银行交付了相应的海运提单等全套单据,后来因为单据存在不符点而被拒付。2006年7月24日,D公司指示W银行:只能在收到全  相似文献   

6.
国内A公司与外商签定了一笔进口钢材的合同,货物价值为504万美元,合同规定以信用证方式结算。 A公司依约对外开出信用证后,在信用证装期内,外商发来传真称货物已如期装运。不久开证行即收到议付行转来的全套单据,提单表明货物于某东欧港口装运,在西欧某港口转运至国内港口。单据经审核无不符点,开证行对外承兑。 A公司坐等一个多月,货物依然未到,深感蹊跷,遂向伦敦海事局进行查询,反馈回来的消息是:在所述的装船日未有属名船只在装运港装运钢材。由此断定这是一起典型的以伪造单据进行的信用证诈骗。但此时信用证项下单据已经开证行承兑,且据议付行反馈回的信息,该行已买断票据,将融资款支付给了受益人。开证行被迫在承兑到期日对外付款,A公司损失惨重。  相似文献   

7.
[案情简介] 2003年7月香港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作为进口方与出口方江苏省某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签订了一份贸易合同,由香港某银行(以下简称C行)于2003年7月30日开出一份金额为239,500美元的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以江苏省某行(以下简称D行)为通知行/议付行,信用证的最迟装运期及有效期分别为2003年10月5日和10月15日,有效地点为中国,提示单据的期限为"documents must be presented to C bank not later than 10days after date of B/L, but within the validity of the credit."(单据必须在不晚于提单日后10天提示给开证行,且不得迟于信用证有效期限).  相似文献   

8.
海运提单是国际结算中的一个重要单据,填制是否正确直接影响到出口商的收汇安全。本文根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500》)有关规定及银行审单标准,对提单的抬头与背书、装运港和卸货港、装船批注、签署四个填制关键点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9.
一、案情简介 2000年,内地某公司(卖方)与香港某进出口公司(买方)签订一份出口合同,支付方式为信用证.在规定的时间,香港进出口公司按合同规定开立了以卖方为受益人,金额为USD235,328.27的对背信用证,开证行为A银行.卖方收到信用证后,装运货物,并备好信用证下所要求的全套单据交国内B银行审核.B银行在审核单据时,发现提单"Pre Car-riage"一栏显示船名"ASIMONT 0161-022S","Placeof Receipt"一栏空白,"Vessel(Voy No.)"一栏显示船名"EVER REFINE 0720RW-010","装货港"为上海,"卸货港"为印度CALCUTTA.  相似文献   

10.
一、案情简介 2002年8月江苏省某对外贸易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向南京某银行(以下简称开证行)申请开立一份不可撤销信用证,金额为134万美元,当时开证保证金全免,受益人为韩国汉城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信用证规定最迟装期为2002年9月10日,效期为2002年9月31日,信用证规定全套提单抬头为TO ORDER.信用证开出后,申请人A公司于2002年9月15日向开证行提出办理提货担保,并在未缴纳保证金的情况下,开证行出具了提货担保书.之后开证行一直等待信用证项下单据,但直到2002年10月10日开证行仍未收到信用证项下的相关单据.  相似文献   

11.
程斌 《中国海关》2007,(1):92-93
我国某外贸企业利达公司与新加坡进口企业福得公司达成了一笔以信用证为支付凭证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交易货物为我国原产的橡胶。在信用证中有关单据的条款中双方规定为:“正本提单1份,商业发票一式3份,以及由卖方的商检局出具的普惠制原产地证书,所有单据除发票外不得表示发货人或受益人的地址。”利达公司按照信用证要求进行装运后,便向当地商检机构申请出具普惠制原产地证书,但商检机构却要求在普惠制原产地证书上发货人地址栏不得留空。  相似文献   

12.
一、案情 2000年5月8日,原告中国广澳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广澳公司)与被告印度尼西亚茂林合板厂(以下简称茂林合板厂)签订购销合同,约定:由茂林合板厂向广澳公司提供3种规格的胶合板6000立方米,价格条件为CIF汕头,总价款226.6万美元,以信用证方式结算。6月4日,广澳公司向中国银行汕头分行申请开立以茂林合板厂受益人的100%即期议讨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信用证约定:货物装运期不迟于2000年7月31日,可分批装运,不可转运;议付单据包括一套以议付银行为指示人的清洁已装船提单;信用证有效期至2000年8月21日。  相似文献   

13.
正在外贸实践中,甩货预借提单常有发生,它也是我国中小外贸企业面临的现状。预借提单(Advanced B/L),是指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期和交单期已届至,但由于某些原因货物未能装船或全部装船,托运人为结汇而要求承运人提前签发的已装船提单(On Board B/L)。出口商可凭此提单在信用证下收取货款,而进口商则延迟收货甚至收不到货,极易导致各种纠纷。下面就以  相似文献   

14.
国内某出口商2009年3月向国内A银行提交了一套出口单据,金额为5万欧元,开证行为伊朗某银行,付款期限为提单日后180天(即2009年10月10日),信用证指定由开证行的国际业务部偿付。  相似文献   

15.
在以信用证为付款方式的国际贸易中,出口商制作单据出现不符点而导致不能安全收汇是经常遇到的问题。通过分析关于倒签和预借提单、制作外销合同、打印OK报告和按进口商要求提供发票的实际案例,提醒出口商在灵活制单的同时应尽量规避贸易风险。  相似文献   

16.
钮伟 《大经贸》2002,(11):36-37
案情某公司(以下称甲方)接受芜湖某公司(以下称乙方)委托,于2000年2月28日与香港某公司(以下称丙方)签定一份合同,进口10000立方米原木[该合同后由甲方与香港另一公司(以下称丁方)签定]。合同约定:乙方委托甲方进口,由乙方负责对外洽谈,并委托甲方与外商签定正式进口合同,货物的质量及风险由乙方负责,由甲方负责对外开证。随后甲方向当地某银行申请开立了 LCZEXX 号信用证,受益人为丁方。2000年6月28日受益人制单议付,金额为83万多美元。至2000年9月4日,乙方先后共付人民币760多万元赎回进口单据,提单日期为2000年6月25日,到货港为中国镇江。但提货时发现该单无货,乙方遂告丁方炮制提单及各项单据利用信用证进行诈骗,造成乙方巨额损失,故请求判令丁方赔偿货款损失、利息  相似文献   

17.
李剑威 《商》2014,(30):186-186
随着全球经济的逐渐回暖,国际经济贸易不断增长,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的单据伪造问题也日益变得严峻。本文首先阐述了信用证概念及其支付特征,然后对信用证伪造问题所体现的三个方面:受益人伪造或变造全套或部分单据、受益人与承运人合谋伪造提单、受益人为顺利结汇而利用倒签提单或预借提单等进行分析,最后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8.
〔案例〕2006年2月,美国W银行作为转让行,开出以D公司为第二受益人的可转让信用证,金额为1442000美元。D公司按照信用证要求,组织货物装船出口,并向W银行交付了相应的海运提单等全套单据,后来因为单据存在不符点而被拒付。2006年7月24日,D公司指示W银行:只能在收到全部货款的情况下才能放单给付款人;或者立即退单给D公司。8月3日,D公司在没有得到付款也没有获得退单的情况下,为及时索回代表货物物权的单证,D公司明确指示W银行将全套单证放  相似文献   

19.
<正> 一、案例介绍这是国内某家银行(以下简称A行)于2001年所经办的一笔延期付款信用证下的出口结算业务。意大利一家开证行,同时也为付款行(以下简称B行),承担付款期限为提单日后90天的延期付款责任。该笔信用证的装船期和有效期分别为  相似文献   

20.
<正> 所谓提单保函,是指在国际贸易实践中,由于某种原因承运人不能签发满足信用证要求的清洁已装船提单,托运人为了做到信用证项下“单证严格相符”,便于及时到银行议付结汇,而向承运人出具保函(Letter of Indemnity),保证赔偿由于承运人签发该提单所引起的一切损失,承运人同意按信用证要求出具提单的做法。关于提单保函的使用,在国际货物运输中,大致有以下两种情况:一、承运人凭托运人的保函签发清洁提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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