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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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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尹思雨 《中国外资》2011,(14):196-196
自2010年12月1日起,税务部门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取消超国民待遇,开始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实行内外资企业统一。这标志着中国将在税收制度上彻底结束对外资企业"优待",内外资企业的税制实现全面统一。这一政策的取消,标志着中国在世界贸易中的地位的不断提高,与此同时,也意味着国内的内资企业将面临新一轮的机遇与挑战。  相似文献   

2.
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出台,标志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统一,是我国企业所得税制改革的里程碑,中国从此将逐步告别企业所得税"双轨"时代.两税合并,无论对于内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都意味着一个相对公平的竞争起点.对我国内外资企业的改革发展将产生重大、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3.
韩洁  徐蕊 《中国外资》2010,(21):22-24
自2010年12月1日起,我国将统一对外资企业征收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这标志着内外资企业最后一个不平等税收待遇被消除.也意味着我国内外资企业税制的全面统一。  相似文献   

4.
<正>自2010年12月1日起,中国开始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这标志着外资企业在中国内地长期享有的所谓"超国民待遇"进一步终结。改革开放初期,中国为了鼓励引进外资和技术,一直对外资企业实行比国内企业优惠的税收政策,让它们享受所谓的"超国民待遇"。从2008年开始,中国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  相似文献   

5.
刘侠 《中国外资》2009,(6):143-143
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出台,标志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统一,是我国企业所得税制改革的里程碑,中国从此将逐步告别企业所得税“双轨”时代。两税合并,无论对于内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都意味着一个相对公平的竞争起点。对我国内外资企业的改革发展将产生重大、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6.
徐洁 《会计师》2008,(3):49-51
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出台,标志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统一,是我国企业所得税制改革的里程碑,对我国内外资企业的改革发展将产生重大、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7.
两税合并:开启内外资公平竞争新纪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2006年12月24日,一直处于热议中的内资企业、外资企业所得税法“两税合并”,终于迈出实质性的一步。在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中,《企业所得税法(草案)》被正式提交,并进行了首次审议。该草案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为25%,从而标志着我国将在不久的未来开启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的新纪元。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新阶段的一项制度创新,是中国经济体制走向成熟、规范的标志性工作之一,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相似文献   

8.
对进口关税优惠政策的取消是否显著地减少了外资流入进行了检验.结果表明,外资企业进口关税优惠政策取消当年.流入中国的外商直接投资额不但没有减少,反而显著增加.增加的外资额更多地流入了那些未曾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地区,这有利于外资在中国各地区的均衡分布.由于进口关税优惠政策是唯一经历了实施和取消过程的外商投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因此对它的研究有助于我们预测即将实行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对流入中国的外资额的影响.  相似文献   

9.
季泽 《财政监督》2008,(6):53-54
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标志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双轨制”的结束。新税法将内外资企业的所得税率统一为25%,调整了税收优惠政策,实行“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新体系.这必将对外资企业的实际税负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虽然综合考虑我国的投资环境、市场潜力和政治稳定程度,这种影响可以接受,但相关外资企业还是应该在合理商业目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利用国际通行的税收筹划工具来增加税收收益。  相似文献   

10.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主要做了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率由现行的33%、24%和15%统一确定为25%;取消了对生产性外资企业实行的"免二减三"政策和对出口型企业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等六方面的调整,新法的实施统一了我国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对我国经济社会产生深远的影响,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相似文献   

11.
2007年3月,两会通过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决定于2008年1月1日起对内外资企业统一征收25%的所得税,取消了对原有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的优惠.这一改革是公平竞争的客观要求,虽然在短期内对引进外资的数量会有一定的负面影响,但从长期来看影响不大,并有利于改善外商投资结构和减少假外资的产生.  相似文献   

12.
周蓉 《中国外资》2002,(3):24-25
<正> WTO基本原则对 中国企业并购的影响 (1)非歧视性原则 有关非歧视的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和互惠待遇三原则将逐渐适用于企业并购。外资收购与兼并过程中的估价标准和收费也将与内资相同。中国已经取消了对外商投资企业的高价收费,废除了对外籍人员购买飞机、车、船票、各种门票、公共文化设施的两种收费标准,统一了内外资企业的流转税制等等。  相似文献   

13.
温建忠 《中国外资》2008,(6):126-127
我国新企业所得税法已于2008年1月1日生效,这标志着实施已久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双轨制将告结束,内外资企业将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进行竞争。新税法的实施,对企业的财务管理和筹划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本文结合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阐述了在新企业所得税实施背景下,企业的财务筹划面临的新问题和新方法。  相似文献   

14.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现了"四个统一",即统一内外资企业税制;统一并适当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税前扣除办法和标准;统一优惠政策,从此标志着内外分设的两套企业所得税制正式结束。随着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实施,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策略将会发生很大的变化。本文试从比较新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条例主要变化的角度,谈些肤浅的个人认识和体会。  相似文献   

15.
蔡伟 《中国外资》2005,(3):6-16
<正>上书传言,税收统一风波再起 新年伊始,中外企业所得税统一的风波再一次炒得沸沸扬扬,据有关媒体报道,54家在华跨国公司,针对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可能对跨国公司的影响,准备联合向国务院法制办提交一份报告,要求"取消对外资企业优惠政策应有一个5到10年的过渡期"。这54家跨国公司包括微软、摩托罗拉、通用汽车、通用电气、百事、索尼、西门子、爱立信等名头掷地有声的超级大企业。上书传言,税收统一风波再起 新年伊始,中外企业所得税统一的风波再一次炒得沸沸扬扬,据有关媒体报道,54家在华跨国公司,针对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可能对跨国公司的影响,准备联合向国务院法制办提交一份报告,要求"取消对外资企业优惠政策应有一个5到10年的过渡期"。这54家跨国公司包括微软、摩托罗拉、通用汽车、通用电气、百事、索尼、西门子、爱立信等名头掷地有声的超级大企业。  相似文献   

16.
张成 《中国外资》2007,(5):38-39
<正>备受瞩目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国外企业所得税法》发布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为25%。企业所得税新法案的通过标志着“双轨制”税制模式将宣告结束。为及时了解“两税合一”调整后外资企业的反应,国家外汇管理局盐城市中心支局进行了本次调查。  相似文献   

17.
文风 《湖南地税》2007,(1):19-21
2006年12月24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首次审议了旨在统一不同类型企业税收标准的企业所得税法草案。这一草案将内资、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设定为25%。而一旦通过相关立法程序的审核。意味着将结束中国长达10多年的内外资企业税负彼此不同的“分制”时代。[编按]  相似文献   

18.
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应注意解决的几个重点问题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法的基本立足点 改革开放以来,为了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需要,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是分别按企业的内外性质立法的.然而,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特别是随着对外开放向纵深发展,鉴于加入WTO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内外资企业分别采取两套所得税法所带来的所得税制度不统一、不规范,内外资企业税收优惠差别过大,内资企业税前扣除过严,不符合国际惯例等弊端也日益暴露出来,尽快统一内外资企业两套所得税法,就成了我国当前亟待解决的一个紧迫课题.  相似文献   

19.
孙国爱 《中国外资》2009,(16):174-174,176
一、企业所得税法的变化与影响 我们不难看出新的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与原来的“两法”有以下几点变化: 1.实现了“内外统一” 内外资企业税制统一是这次“两法”合一的重要目标之一。从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来看,内外资企业在税率税前扣除、税收优惠等方面的待遇都是相同的,既没有内资优于外资的规定,也没有外资优于内资的规定。如老税法中一些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享受的15%或24%的低税率、“两免三减半”、“再投资退税”捐赠和广告全额列支等“超国民待遇”的特有规定,这次都予以取消。所有的优惠规定也不再具有“外资色彩”,对内外资企业都适用。  相似文献   

20.
薛卫忠 《中国外资》2013,(1):193-194
受全球经济持续低迷影响,外资企业非居民企业股东转让居民企业股权活动活跃,一旦发生股权转让业务会涉及到股权转让所得税的问题,同时中国内外资统一适用的《企业所得税法》于2008年1月1日生效,取消了许多针对外资企业及其股东的优惠,也使非居民企业必须更加关注对中国投资的股权结构。相对于居民企业之间股权转让,非居民企业股东股权转让,特别是间接股权转让比直接股权转让更隐蔽,相关政策不够具体,这是一个极为特殊、复杂的问题。为了使外资企业股权转让的所得税问题得到规范,并使外资企业非居民企业股东及财务管理人员正确理解股权转让所得税的相关规定,我们将对外资企业非居民企业股东股权转让时产生的所得税问题进行探讨和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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