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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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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际货物贸易买卖双方约定信用证结算,除支付功能外,还有银行信用担保和贸易融资作用。但信用证独立原则下,如果卖方提示的单据包含银行合法拒付的不符点,会影响买方履行付款义务和信用担保功能、融资功能的实现。买卖合同是否可以独立于信用证?多大程度上独立于信用证?如果银行合法拒付,双方应该如何解决付款问题?本文将进行讨论。  相似文献   

2.
郝世淑 《中国外资》2013,(18):223-224
国际货物贸易买卖双方约定信用证结算,除支付功能外,还有银行信用担保和贸易融资作用。但信用证独立原则下,如果卖方提示的单据包含银行合法拒付的不符点,会影响买方履行付款义务和信用担保功能、融资功能的实现。买卖合同是否可以独立于信用证?多大程度上独立于信用证?如果银行合法拒付,双方应该如何解决付款问题?本文将进行讨论。  相似文献   

3.
程军 《中国外汇》2007,(6):54-55
延期付款信用证和承兑信用证在UCP600中终于享有了与议付信用证一样的融资权利,出口商可获得银行提前融资的信用证种类不再局限于议付信用证。  相似文献   

4.
在商品贸易中,买方希望卖方能按时交货,并能在付款时确认货物是否与合同一致.并且在资金周转紧张时得到银行的信贷融资;卖方则希望在货物出运以后能保证货款的回笼并能获得银行融资。而信用证恰好具备以上作用,可以适合贸易双方和银行控制风险的需求,同时也能较好地避免现有票据结算中的风险。但也存在风险和不足:如开证行可能借口单证不符,无理拒付:卖方可能以坏货、假货、假单据进行诈骗等。在我国.国内信用证作为一种结算方式,以前就曾经实行过。可是因为其不适应国内各项经济业务发展的需要.  相似文献   

5.
2015年,国内银行应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自觉抵制大宗商品虚假融资,更加专注于信用证理论与实践的研究和创新,推动信用证业务回归本质。信用证是在国际贸易中发展起来的一种支付手段,虽具有一定的融资功能,但其根本性质仍应是结算工具。如果将信用证异化为纯粹的融资工具,则会背离信用证制度的根本宗旨。2014年,作为信用证功能异化风险累积的必然结果,以"  相似文献   

6.
湖北长星商贸是一家从事煤炭贸易的小企业,下游主要客户双环科是优质核心客户,但资金新增需求较少.供应商长星商贸被占用资金后,银行融资需求较大,但由于抵押物不足,达不到融资准入条件.在了解企业贸易链后,孝感应城支行向企业推出了"国内信用证+卖方融资"的方案,即双环科技开立国内信用证向长星商贸采购煤炭,长星商贸递交信用证项下单据后在我行办理卖方融资.  相似文献   

7.
出口信用证融资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樊莉 《西安金融》2001,(12):29-30
信用证项下的融资业务是商业银行一项传统业务,因其申请手续简单、操作简便,深受广大客户的欢迎。同时该业务利交丰厚,风险相对较小,周围期短,因此,银行都把贸易融资放在重要地位,特别是外资银行,一般以贸易融资作为其首要业务,贸易结算业务从而成为各家银行竞争的主要焦点。信用证融资业务进口信用证融资和出口信用证融资两大部分,本文拟就出口信用证融资业务存在的风险及其防范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8.
朱传友 《金融会计》2014,(11):35-39
近几年,国内信用证以其保障合同履行及交易安全、有利于资金周转和融资等方面的优势,在国内贸易结算中的应用日益攀升,并成为银行机构重点发展的中间业务之一。但传统纸质国内信用证的低效率、高成本已与快速发展的社会经济和电子商务不相适应,一定程度阻碍了国内信用证业务的长远发展。本文通过对国内信用证电子化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分析,提出了国内信用证电子化的初步思路和相关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9.
姚念慈 《新金融》1995,(1):31-33
国际商会《统一惯例500》实行以来,由于具有较大的可操作性,在执行中并未产生多大问题。但是信用证业务本身有一定的复杂性,也有一些出于理解不同而存在着分歧。笔者认为下述诸问题,值得考虑。 一、买方开立信用证后,如作为受益人的卖方没有得到货款,能否向买方追偿? 《统一惯例500》第14条仅规定了开证行或保兑行对有不符点的单据,得以拒付的时间和条件,而对拒付以后受益人是否有权向买方追偿货款则未涉及。这个问题在国际法学界曾有过争论。据《银行商业信用证法律》的介绍,争论的焦点是买卖双方在合约中规定了以信用证为支付工具后,这种支付工具是绝对付款(absolute Payment),还是条件付款(Conditional Payment)。前者是指买方按照合约要求银行开立信用证后,就解除了付款的义务,卖方接受信用证后,只能从开证行处得到付款,卖方不能再要求买方付款,特别是在卖方明示或默示地要求信用证由某一特定银行开出或要求应由第三者银行加保兑。后者认为买方开立信用证只是暂时中止了付款的义务,如果卖方并未在信用证下获得支付,买方不能推卸最后付款的责任。从理论上看,应认为绝对付款论对卖方似有失公允,而且是不合理的。  相似文献   

10.
近几年来,信用证结算方式在国际贸易中被越来越广泛地采用。由于信用证是以银行信用为保证,远期信用证可以提供融资的便利,有个别企业便利用远期信用证进行非法融资,通过“转口贸易”进行“假转口真融资”的逃套汇活动,对国家和银行的权益构成了侵害,潜在风险极大。  相似文献   

11.
中国信用证欺诈例外的法律适用问题探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建伟  台冰 《上海金融》2005,(10):51-52
我国法院大量运用信用证止付裁定,要求银行拒付信用证下的款项,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的国际商业信誉和银行信用.导致很多国外卖方不接受中国的银行开立的信用证。因此,诸多国内外的学者和实务界人士都批评中国法院滥用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盲目甚至滥发止付令。本文试图对该问题从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适用的法律渊源角度进行分析.找出法律症结及解决办法。  相似文献   

12.
范永明 《中国外汇》2011,(13):56-57
案情回放国外开证行A银行开出一份以国内B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金额为USD200000.00,系自由议付信用证。信用证在42C栏位显示,汇票付款期限为见票后90天。B公司收到信用证后,将信用证规定之单据交给国内C银行申请议付。C银行审单确认无误,对单据作了议付,并代B公司缮制了一份汇票连同单据一并邮寄给A银行。A银行拒付,理由是汇票上的付款期限为即期,与信用证要求不符。后B公司又向A银行提  相似文献   

13.
傅琴琴 《中国外资》2012,(6):177-178
信用证实践中,卖方在银行拒付时能否要求基础合同中的买方付款一直具有争议。本文从理论和司法实践两个角度进行阐述,认为信用证是附条件的付款,并分析信用证合法拒付对基础买卖合同的影响。  相似文献   

14.
在进口信用证业务中,尤其是大宗货物进口,进口商没有大笔流动资金作为保证金开证,往往到银行融资或授信开证。这样,开证行对外承担了第一性付款责任,对内向进口商予以了资金融通。现今的进口信用证 业务往往包容着银行的受信融资,而银行在进口信用证业务中进行授信融资就要承担很大的风险。进口信用证业务本身是一种政策性强、技术要求高、风险性大的较为复杂的业务。进口融资业务主要有授信额度开证、进口押汇、信托收据和提货担保。进口开证融资业务涉及的风险主要有。  相似文献   

15.
假远期信用证作为一种银行融资便利,实际上是进口商受出口商的委托,代出口商向进口方银行申请完成的。解决信用证下进口商资金短缺,除了进口押汇外,实务中还常常通过远期信用证来实现,即信用证付款期限为远期付款。远期信用证主要相对于即期信用证而言,准确地说,是相对于预支信用证而言。众所周知,结算功能是信用证的一项基本功能。单纯的结算功能仅需即期信用证便可实现。相比之下,远期信  相似文献   

16.
<正>目前,我国外贸中约有4000亿美元采用信用证结算。作为一种支付工具和融资工具,信用证一旦开出,开证行就在有效期内承担了第一性付款责任,同时面临着开证申请人不能如期偿付赎单造成银行的垫款或不良资产的风险。我国信用证贸易融资风险常以"不符点拒付"或"法院止付"为导火索而暴露,  相似文献   

17.
国际银行界将有货物自行清偿的信用证业务看作一种低风险的资产业务,巴塞尔协议将其风险度定为20%,关键在于国际上银行能够控制信用证项下货物的物权。而国内银行贸易融资实践已经存在并且还在延续着一个沉痛的教训,就是进口信用证业务不能通过贸易中的货物进行自行清偿,贸易真  相似文献   

18.
黄茜 《时代金融》2012,(26):116-117,119
<正>1997年7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国内信用证正式确立为国内贸易的一种结算工具。但之后的十多年间,国内信用证并没有如期发展,仅在个别银行开展,且受理范围也只局限在该行系统内。然而,2010年以来,国内信用证业务突然得到市场的追捧,各家银行纷纷开办国内信用证业务,业务量成倍增长。沉默多年的丑小鸭摇身变成了白天鹅!这其中的原因是什么?是否蕴藏着风险?今后的发展方向何在?笔者凭借自身多年从事银  相似文献   

19.
跨境人民币远期信川证境外融资是指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方式下,银行为境内客户开出受益人为境外关联企业的跨境人民币信用证,境外机构申请在海外银行办理出口融资,同时在海外银行办理NDF汇率锁定,信用证到期日由银行汇出该笔跨境人民币信用证资金偿付海外银行的融资方式。  相似文献   

20.
肖跃 《中国外汇》2011,(13):23-24
跨境人民币远期信川证境外融资是指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方式下,银行为境内客户开出受益人为境外关联企业的跨境人民币信用证,境外机构申请在海外银行办理出口融资,同时在海外银行办理NDF汇率锁定,信用证到期日由银行汇出该笔跨境人民币信用证资金偿付海外银行的融资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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