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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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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明惠群 《宁波通讯》2008,(12):50-51
近年来,人民内部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日益受到社会各界关注,各级调解组织和调解员为社会稳定作出了不平凡的贡献,其独特的维稳作用在当前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日益突显。据统计,今年1至9月,慈溪市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0441件,调解成功10217件,排查出重大疑难纠纷151件,  相似文献   

2.
人民调解委员会要按照“着眼大局、夯实基础、突出重点”的原则,切实做好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基本做到“一般矛盾纠纷不出村,重大矛盾纠纷不出乡”,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调解员和信息员的作用,使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预旁、早调解,防止矛盾激化,避免集体上访。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相似文献   

3.
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南开区司法局“四到位”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积极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一是调解组织覆盖到位。做到组织覆盖“零遗漏”。建立健全覆盖全区的三级调解网络。深化邻里纠纷、物业纠纷等领域人民调解工作。积极筹建交通诉前联合调解中心。  相似文献   

4.
正近年来,镇海区针对土地征收、劳资纠纷、非法集资、P2P借贷等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的现状,不断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机制,着力打造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简称"中心"),全面补齐基层社会治理短板。截至2018年8月,中心共接待受理群众来访6864人次,调解案件876件,调解成功率98.6%。抓住"关键点"突出三项重点机制创建诉调对接机制。中心在全市率先建立诉调对接  相似文献   

5.
正王立新同志从事人民调解工作已经整整10年。他于2008年10月8日被红桥区司法局聘为首席人民调解员,进驻红桥区诉前联合调解工作室,开启了天津市人民调解与诉前司法调解双调联动化解纠纷矛盾机制的先河。几年来共受理各类民间(事)纠纷325件,接待当事人诉前调解、诉前指导、诉前咨询来访等4500人次件。近年来通过该同志所调解的民间纠纷签订规范的人民调解协议书128份,调解协议书履行率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无一起反复或者反悔的事件发生。做到事事有着落,不留任何后遗症,真正做到案结事了。红桥区诉前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自成立以来共收到  相似文献   

6.
正近年来,胜利西社区居委会坚持把联系居民、服务居民、一心一意为居民办实事作为社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于2008年成立了调解中心户。2013年,根据平安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形势的发展需要,为更好的掌握社会矛盾纠纷情况,拓宽解决民间纠纷渠道,加强同人民群众的沟通联系,社区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探索建  相似文献   

7.
正针对新时期矛盾纠纷主体多元化、成因复杂化、调处难度大等特点,海曙区大力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创新,通过完善三级调解网络、搭建三调联动平台、吸收三类社会力量等举措,"三向发力"提升矛盾化解水平。去年,该区累计调处矛盾纠纷8563件次,调处成功8473件次,调解成功率达到98.9%,涉及金额上亿元。完善三级调解网络扩大基层覆盖面专业驱动,打造"一站式"区级调解中心。建立区级  相似文献   

8.
今年上半年,神木法院在市、县政法委的领导和其他有关部门配合支持下,以“服务大局、司法为民”为主题,不断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社会矛盾化解三项重点工作,顶住压力,攻坚克难,认真做好审判和执行工作,维护了辖区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1-6月,共受理各类案件4955件,结案2367件.其中刑事案件收案394件,审结291件;民商事案件收案4064件,审结1778件,调解1030件,撤诉255件,调解率为78.35;执行案件收案482件,执结289件.  相似文献   

9.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呈现涉及范围广泛化、内容主体多样化、群体性矛盾易激化、诱发成因复杂化等一系列新特点,传统的信访接待和人民调解工作已难以有力化解纷繁复杂的社会矛盾纠纷。为此,张家港市在2004年8月成立了市社会调解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调解中心”),从综治、司法、信访、公安、国土、建设、环保等政府执法和职能部门抽调人员常驻办公,负责受理、调解发生在本市范围内的民事争议、行政争议。  相似文献   

10.
《西部大开发》2007,(11):80-80
近年来,渭南市司法行政系统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近三年来,全市3776个调委会,13526名人民调解员共调处矛盾纠纷34589件,调解率在98%以上,调解成功率在95.8%以上,防止民转刑  相似文献   

11.
以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被称为"东方经验",在我国具有悠久的历史传统,并成为由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一项法定职责.随着社会管理创新的不断深入,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前进行的调解工作即审前调解,①以其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独特优势,正越来越受到重视,在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本文结合审判工作的现状,就西部民族地区人民法院审前调解工作在社会管理中的现实意义和重要作用作一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12.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健全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建立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更多采用调解方法,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其中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调解方法是解决社会矛盾的重要方法,是建立矛盾调处机制的必要途径.  相似文献   

13.
《特区经济》2008,(12):I0002-I0003
<正>2007年8月以来,坂田街道按照上级要求,不断完善"大综管"新格局建设,进一步加强对新形势下社会矛盾纠纷的有效调处力度,探索和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通过整合信访、司法、劳动、社保等调解资源,成立诉求服务中心,把相关的行政权、  相似文献   

14.
本文在概述法治思维的基础上,探讨了运用法治思维与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的措施及推动专业性调处机制向基层延伸,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的对策。即:推行四个对接,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正确判断和分析社会矛盾纠纷的现状和性质,研究科学的处理方式和方法;提高应对群体性事件和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抓好调解机构建设,确保正常运转和发挥作用。  相似文献   

15.
韩旭 《东北之窗》2015,(4):66-67
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处理中,调解是调整劳动关系和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方式。调解以其灵活、便捷、高效以及良好的社会效果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着特有的作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按照"调解为主、调裁结合"的方针,将法律规范与争议纠纷事实巧妙结合,力促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不仅可以有效的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化解矛盾减少纠纷,而且也降  相似文献   

16.
党的十七大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为目标,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1]近几年来,最高人民法院也不断出台文件,鼓励建立健全各类的调解制度。2009年7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就明确了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工作目标。要求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行政机关、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各方面的力量,促进各种纠纷解决方式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和全面发展,做好诉讼与非诉讼渠道的相互衔接。研究新型的调解制度对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无疑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商事案件有别于传统的民事纠纷具有专业性、行业性的特点。在经济活动日益频繁的今天,基层法院在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方面可以探索的工作方式之一就是利用我国丰富的调解经验,针对商事纠纷的特点,探索一种适合解决商事纠纷的、与司法制度相衔接的调解机制。以司法的公信力和强制性对调解工作进行引导、监督和保障。  相似文献   

17.
去年以来,神木县司法局坚持以“抓调解促和谐,创建平安神木”为主线,充分发挥全县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的职能作用,积极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特别是对当前全县面临的民间借贷、地企、道路交通、医患等方面的矛盾纠纷做出有效调解,切实维护了全县的和谐稳定.  相似文献   

18.
林广华 《发展》2011,(3):61-63
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简称ADR),也称作"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即运用调解、仲裁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社会纠纷,它是对传统的依靠法院诉讼解决纠纷方式的一种有益补充,其程序简捷、成本低廉、效率更高的优势已经获得普遍承认。世界上许多国家,例如美国、加拿大、挪威、荷兰、日本、新加坡、澳大利亚等都非常重视对ADR制度的研究与应用。ADR在现代世界各国解决纠纷的方式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澳大利亚是一个新兴移民国家,各种文化、价值观、生活方式融合共存,和谐文明,有序发展。联邦与各州非常重视社会矛盾解决机制的创新与发展。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众多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之中,调解运用得最广泛,大量的纠纷都是未进入诉讼程序就通过调解解决了,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相似文献   

19.
当前,我们处在建设社会主义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各种社会矛盾的凸显期,因此,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我们要正确认识现阶段社会矛盾的特点和成因,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解决矛盾纠纷的方式、方法,努力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为主导、司法调解为保障、社会调解为补充的大调解格局,切实缓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第一段]  相似文献   

20.
我们在做调解工作中体会到:“再好的刀枪药,也不如不刺口子,再好的调解,也不如不闹纠纷。”所以,改变作风,从发生纠纷再调解,转变为“以防为主”,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不使纠纷发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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