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质量法与竞争法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内在联系。笔者试图结合《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和《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初步分析质量法与竞争法的内在联系及表现,并从竞争法的角度探讨质量法的完善。 相似文献
2.
张嫚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4,(10):34-36
本结合英国新通过的《2002企业法案》,分析了竞争法的演进趋势,为了解英国竞争法提供了分析框架,以期为我国的竞争法律的建立与完善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3.
赵亦勤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8,(11):50-53
欧盟竞争法是成熟市场经济的代表性竞争法之一,对我国反垄断立法和实践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我国《反垄断法》的制定较多参考了欧盟竞争法,把垄断行为划分为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反竞争性质的经营者集中三大类。今年8月3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经营者合并申报标准的规定》,把经营者集中作为我同《反垄断法》正式实施以来的第一个配套法规的规制对象。 相似文献
4.
5.
郑舒玉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4,(7):37-40
德国是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其竞争法律制度较为完善。德国反垄断的法律称为《反限制竞争法》,又称《卡特尔法》,制定于1957年。德国《反限制竞争法》将德国社会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和国家的竞争政策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以保护竞争自由,防止限制竞争和垄断为宗旨,主要对卡特尔、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企业兼并等行为进 相似文献
6.
7.
在德国,对企业兼并的法律调控主要是通过《反限制竞争法》(GWB,也简称“卡特尔法”)来进行的。这部法律手1957年颁布,1958年1月1日起施行,先后经过1966年、1973年、1976年、1980年和1989年五次修改。目前,《反限制竞争法》已形成了一套全面、复杂的规定,从各个角度对企业兼并实行严密的控制,以防止垄断的产生。对兼并的认定兼并,有狭义和广义两种。狭义的兼并,指的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按某种条件组成一个企业的产权交易行为。广义的兼并包括狭义的兼并和收购。《反限制竞争法》采纳了兼并的广义含义,认为以下情形应认定… 相似文献
8.
吴振祥 《福建质量技术监督》2004,(6):32-34
在实际执法办案中,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机关经常遇到当-事人的一个行为,同时违反了两个或两个以上法律规范,由于它们之间所规定的行政处罚,尤其是罚款幅度不一样,故而产生了行政法律规范冲突现象,如某水泥厂生产劣质水泥行为,既违反《质量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又违反《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简称《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显然.对该违法行为不能依据《质量法》第四十九条和《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两次,特别是不能处以两次罚 相似文献
9.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颁布与实施,掀开了我国市场经济法制建设的新篇章。但由于我国市场经济基础较为薄弱,竞争法立法方面缺乏经验以及其他因素的制衡,《反不正当竞争法》在由规范空间向现实社会的转换过程中,呈现出十分复杂的特殊问题,在行政执法环节遇到的障碍也比比皆是。 相似文献
11.
12.
匡苛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1995,(3)
《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称《竞争法》)的颁行,使如何规范市场主体的竞争行为有法可依。从纯法律的角度看,其意义还不止于此。该法在某些方面填补了我国原有法律的空白,甚至还有较明显的突破。 相似文献
13.
商业贿赂立法的制度缺陷与完善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周燕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6,(2):35-38
商业贿赂是竞争法上的一个专门术语。根据美国《布莱克法律词典》的解释,商业贿赂是贿赂的一种形式,是竞争者通过腐败收买预期交易对方的雇员或者代理人而获取优于其他竞争者的优势。商业贿赂作为市场经济中常见且危害较大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各国的竞争法都明令禁止。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对商业贿赂行为也作出了禁止性规定,即:“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 相似文献
14.
彭海斌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3,(12):19-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穴以下简称竞争法雪施行迄今已10年。该法为我国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平稳过渡起到了护航的作用。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它在许多方面凸显滞后。本文着重对转致适用和法律竞合条款作出分析,找出缺陷,提出弥补措施,使之日臻完善。一、竞争法转致适用和法律竞合的条款存在的合理性转致适用和法律竞合,是我国法制建设中日见频繁的一种法律现象。所谓转致适用,是特指竞争法规定某一法律事项或行为由他法进行规范调整的概念,如竞争法第3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 相似文献
15.
《产品质量法》的发布和实施,为监督管理产品质量提供了法律依据。在六年多的实践过程中,为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销售、净化市场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我们在查处假冒伪劣产品实践中遇到的一个问题,几年来始终感到难以操作。笔者认为应纳入《质量法》或者相配套的法规内容当中。《质量法》第五章罚则中第三十七条这样规定:“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销售。 相似文献
16.
《德国反限制竞争法》第10次修订以适应数字经济的发展为目标,尤其体现在对大型数字企业平台"滥用市场力量"的监管方面。德国立法委员会通过两个方面的努力来实现上述目标:一方面,对传统的滥用市场力量监管规则注入"新鲜血液",集中表现为在原有的规范基础上引入数字化的要素;另一方面,第19a条新设专门针对大型数字企业的行为禁止规定,以便更早地对数字经济限制竞争的行为进行干预。我国《反垄断法》正处于修订阶段,可以借鉴《德国反限制竞争法》修订中的有益经验,并对其存在较大争议的修订内容进行反思,防止陷入类似的误区当中。 相似文献
17.
哈尔滨市工商局课题组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1995,(5)
一、现代企业制度下的企业登记与商事登记之比较 广义上讲,现代企业制度是以规范企业主体及其行为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经济制度。狭义上讲,“现代企业制度是与现代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相适应的企业组织形式”,“是以公司制度为主体的市场经济体制的最基本的成份”。从法律角度看,现代企业法律制度属于商法调整的范畴。商法中的主体法,如《公司法》、《合伙法》、《独资法》规范调整商事主体。商法中的行为法,如《经济合同法》、《商品交易法》、《竞争法》、《证券法》等规范调整商事主体的行为。 相似文献
18.
王先林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13,(10):11-14
2013年8月30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对我国《商标法》进行了第三次修改。这次修改意义重大,亮点很多。本文拟结合商标法和竞争法理论.尝试对其中涉及维护公平竞争的相关条款进行解析,并就教于读者。 相似文献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