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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中国近年来最重要的一次税制改革,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工作已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启动,物流企业纳入本次试点范围。本次试点对物流行业产生了深远影响,本文从物流企业税收筹划的意义及改革试点背景入手,结合具体实例,对物流企业"营改增"税收筹划的要点和方法进行探讨,提出了税收筹划建议,旨在对物流企业进行合理的"营改增"税收筹划起到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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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已成为我国十二五期间税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与发展趋势。勘察设计行业自2012年陆续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简称"营改增")后,相关业务涉及的税收征收方式、计税模式和税务筹划重点都发生了较大变化。文章在系统梳理相关政策信息的基础上,研判"营改增"对勘察设计企业管理带来的各种影响,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以期实现降低企业整体税负,促进其可持续发展的预期目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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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全面推行。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被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施工企业作为建筑业重要组成部分,"营改增"对企业经营影响巨大。本文分析了"营改增"对施工企业的影响,提出了改变经营模式、税收筹划、过渡期和发票管理等对策,抛砖引玉,以期提高施工企业税收管理水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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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等八省市的积极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相关测算工作,对营改增可能引起的各行业税负增减变化、行业竞争力的影响、财政分配格局的影响作出了分析和判断,并结合实际出台了具体试点方案。根据部分省市营业税改增值税样板企业数据测算,同上海相比较,京、粤、深税负预测情况大致是,上海:大约九成试点纳税人税务降低,整体减轻税负约44.5亿元;北京:"营改增"预计年减收165亿元;广东:整体税负略有下降;深圳:总体税负平衡。当"营改增"改革扩展到全国时,由于各地情况的不同,各个地区的经济结构、财政体制等存在差异,"营改增"试点地区税负出现明显的差异。试点改革出现税负增减不一情况,既有宏观因素、又有微观因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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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分析营改增对高速行业影响以及对比营改增前后云南某高速税负变化情况,发现营改增后高速企业税负整体出现上升。为了实现降低企业税负的目的,建议对高速企业实施税收优惠以及全面打通营改增抵扣链条等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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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道路运输企业税负不减反增,针对这种现象本文结合纳税筹划之降低税赋的目的,探讨了充分发挥纳税筹划的积极作用的策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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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铁路运输企业在2014年1月1日起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带来缴税方式、票据管理等一系列的变化。通过分析"营改增"对铁路运输企业收入、生产成本、利润及长远发展的影响,提出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扩大进项抵扣范围,提升自身管理水平、争取税收政策支持,完善会计核算方法、构建纳税规章体系等措施,采取纳税筹划等多种有效途径合理降低企业税负,实现铁路运输行业整体经营水平的提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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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6年5月1日起,"营改增"范围推广到全国试行,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营改增"原营业税纳税人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之间如何选择,一般纳税人是否需要采用简易征税办法都是目前值得探讨的问题。本文从纳税人身份选择的角度入手,研究企业在"营改增"前后的税负变化并进行纳税筹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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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1起至2012年年底,交通运输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等8个省、直辖市和宁波、厦门、深圳等3个计划单列市。2012年11月1日是扬州市"营改增"试点正式实施后的第一个申报日,江苏快鹿扬州汽车运输公司成为全市首个缴纳"营改增"税款的企业,缴纳税款57256.87元。为全面了解"营改增"实行后对交通运输行业的影响,笔者选取扬州市3家客运企业和1家货运企业进行了调研。从调研情况看,实行"营改增"后,税负减轻的有江苏快鹿扬州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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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筹划有利于减轻单位的纳税负担,节约资金支出,降低单位财务风险。增值税作为航道管理单位的主体税种之一,如何对其进行合理的纳税筹划,对单位来说具有很大的意义。由于目前营业税改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仍处于试点实施阶段,对纳税人来说存在很大的筹划空间。本文主要从"营改增"航道管理单位纳税人身份的选择方面论述"营改增"试点单位如何进行增值税纳税筹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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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营改增"为民营快递业带来一定纳税筹划空间,本文通过对民营快递业纳税筹划研究,结合公司业务实际,可以帮助企业制定合理的税收方案,达到节税的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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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分析"营改增"对建筑企业固定资产领域的税负冲击,由此提出了具体税收筹划措施:对旧固定资产以卖旧置新为主,也可以采取技术革新和加快折旧的方式弥补,但避免采用售后回租方式;对新购固定资产以确保销项税额充足为前提,最好以分、子公司名义购买;对租赁使用固定资产以合并签订租赁合同或成立内部租赁公司为妥;对临时建筑设施除建设过程中节税外,宜采用租赁、融资租赁、合作共建等形式完成;同时呼吁国家出台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以期减轻建筑企业固定资产领域的税负,促进建筑业有序发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