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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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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近日,笔在税务检查中,发现一些纳税人在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后不向税务机关报告,也不办理变更手续,这给税收征管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也不利于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相似文献   

2.
企业税务注销登记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邴兴东  李军 《税务纵横》2003,(12):148-149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注销税务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  相似文献   

3.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税务机关和纳税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同时都有一定的义务。税收征纳双方的义务各有多少 ?笔者将分散于《税收征管法》、《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发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税收征纳双方的义务整理如下:   一、税务机关的义务   1纳税辅导义务。税务机关应当采用多种形式,向纳税人广泛宣传和正确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使纳税人懂法、守法。   2办理税务登记义务。纳税人开业、机构或生产经营发生变化,税务机关应当及时为其办理开业和变更登记手续…  相似文献   

4.
非正常户是指已办理税务登记,连续三个月未申报纳税,经实地调查,无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由税务机关公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纳税人。一般由税务机关制作《非正常户认定书》,转入非正常户管理,一年后,予以注销税务登记,应纳税额列入欠税管理。对非正常户的征管,由于无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其应纳税额往往很难追缴入库,是征管的薄弱环节。笔者建议,应采取以下四条措施,加强对非正常户的征管。第一,严把税务登记关。这是加强非正常户征管的基础环节。当纳税人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税务机关应严格要求其提供详细、真实的证件、资料,如:居民身份证件证明及籍贯、住址证明,所有的银行帐户,场地所有权证明,有关联关系的纳税人等等。认真澄清纳税人的资产状况,为非正常户征管提供第一手资料。第二,严把纳税申报关。这是加强非正常户征管的必要环节,税务机关在申报期限内应提前介入,督促纳税人按期办理申报,对未按期申报的,应在期满之日起3日内,责令限期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处以相应的罚款。第三,严把税款征收关。这是加强非正常户征管的核心环节,税务人员应经常深入纳税人中,准确掌握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及时加强对有纳税异常表现的纳税人的管理。在纳税期前发现纳税人...  相似文献   

5.
注销税务登记涉及税收管理各个环节,到目前为止全国没有统一的税务登记注销管理办法,某些基层税务机关对这项工作的重视程度也不够,导致注销税务登记工作存在一些问题.可以从完善《税收征管法》的相关立法、加强与政府其他部门的沟通联系、规范注销税务登记的纳税人的后续管理等方面加强和完善注销税务登记工作.  相似文献   

6.
注销税务登记是税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税务机关保证纳税人按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堵塞税收征管漏洞的重要环节。当前,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人的后续管理方面漏洞较多,使得注销税务登记后续管理工作成为税收征管工作的薄弱环节。  相似文献   

7.
纳税申报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手续的一项法律制度,是税务机关有效实施税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衡量纳税人是否依法纳税的重要标志,也是当前推进税收征管改革、实现税收征管  相似文献   

8.
税务检查是税务机关依照国家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进行审查监督的管理活动。税务检查权是税务人员实施检查行为、监督和督促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重要保证和手段。对于税务检查,新《税收征管法》新增了一个条款,修改了四个条款,保留了一个条款。与原征管法相比,进一步明确了税务检查权,明确了税务机关与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加强了对税务机关的执法制约和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也为稽查人员行使税务检查权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法律规范。超越《税收征管法》规定的权力范围行使检查权,会直接侵害纳税人的权益,并可能引发税务行政复议和税务行政诉讼。因此,稽查人员正确把握税务检查的权力范围,正确行使这种权力十分重要。那么,在税务检查中,稽查人员如何正确行使税务检查权呢?  相似文献   

9.
李欣 《涉外税务》2005,(9):60-61
由于各级税务机关对《税务登记管理办法》(总局令[2003]第007号,以下简称《办法》)中的部分条款的理解不一,造成了执行上的困难。本文旨就税收征管信息化实践中执行《办法》存在的一些问题做一探讨。①关于税务登记范围基于税务登记作为税务管理工作的基础与核心,所有纳税人都必须接受税务登记管理的传统认识,在目前运行的税务管理信息系统中,相当一部分是以所辖纳税人税务登记为基础和前提。然而《办法》却从纳税人税收法律责任出发,明确规定政府机关、个人、企业在本地的分支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以及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  相似文献   

10.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的公布,尤如一石击起千重浪,在税务系统和纳税人中引起了强烈反响。纳税人认为:征管法的修订,使纳税人权益的法律规定更明晰了;税务人员认为:税务执法的可操作性更强了。为此,我们专访了青海省国家税务局局长郭梓楠同志,请他就修订后的《税收征管法》谈谈个人意见。  相似文献   

11.
随着税收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入,在税务活动中,纳税人的主体地位得到了充分体现,改变了长期以来税务机关包揽纳税事宜的“保姆式”征管方式。税务人员不再代纳税人汇算、办税,而把工作重点转向了税务管理和稽查。在此情况下,作为税务机关和纳税入之间的中介机构一税务师事务所应运而生。它以税法为准绳,服务为宗旨,客观公正地为纳税人办理税务事宜,给纳税人带来了极大的  相似文献   

12.
一、税收失踪户的产生原因及危害税收失踪户又称走逃户,是指已在税务机关办理了税务登记、在终止生产经营或异地经营后未依法办理税务注销登记而脱离税务机关管理的业户。按照《征管法》相关规定,经一段时间和一定的法定程序后,税务机关将其认定为非正常  相似文献   

13.
为了使税收征管工作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七条规定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委托税务代理人代为办理税务事宜”。税务代理 ,就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委托并授权社会中介机构中的代理人员 ,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 ,以纳税人的名义代为办理有关涉税事宜。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和国家计委、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整理税务代理机构有12项为纳税人代理服务项目 :1 代办税务登记、变更、注销手续 ;2 代办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的发票领购手续 ;3 代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或代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  相似文献   

14.
党晓锋 《税收征纳》2009,(11):19-20,23
税务登记又称纳税登记.是指纳税人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履行纳税义务.税务机关接受申请.经审核登记后发给税务登记证的行为。我国现行的税务登记制度具有行政许可属性.它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实施税收征收管理的首要环节和基础工作.也是征纳双方法律关系成立的依据和证明。实行税务登记制度对于税务机关了解纳税人的基本情况.掌握税源.加强征收管理.防止漏管漏征.  相似文献   

15.
孙汉江  魏勇 《税收征纳》2004,(11):18-19
“非正常纳税户”是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未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经税务机关派员实地检查,查无下落,并且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人。“非正常纳税户”不但破坏了正常的税收征管工作,而且损害市场经济运行秩序。  相似文献   

16.
李亚 《湖南地税》2005,(5):44-44
“非正常纳税户”是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未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经税务机关派员实地检查,查无下落,并且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人。“非正常纳税户”不但破坏了正常的税收征管工作,而且损害市场经济运行秩序。  相似文献   

17.
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调整对税收征管的影响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修订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实施后,一般纳税人的门槛大大降低,对纳税人生产经营及税收征管产生了一系列影响。如何适应新的变化加强税收征管是当前税务部门需要研究的课题。  相似文献   

18.
声明     
问1:纳税人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提供那些证件?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第十二条及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出示以下证件和资料:(1)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3)银行账号证明;(4)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5)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问2: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前置条件是什么?答:按照《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或其他税…  相似文献   

19.
《会计师》2012,(3):78
<正>现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经营地点迁移后仍继续经营,其一般纳税人资格是否可以继续保留以及尚未抵扣进项税额是否允许继续抵扣问题公告如下: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按照相关规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变更登记处理,但因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需要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在迁达地重新办理税务登记后,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予以保留,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允许继续抵扣。二、迁出地主管税务机关应认真核实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迁移进项  相似文献   

20.
李亚 《湖南地税》2008,(1):24-24
《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修改与调整,对税务机关,尤其是基层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促进税收行政执法的规范、高效,起着积极深远的意义,但个别条款规定得较模糊,从而导致了基层税务人员在执法中难以把握分寸,特提出如下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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