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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为何拥有数量巨大的专利,却不能拥有数量巨大的创新产品,关键在于企业家精神的缺乏。本文使用微观企业的调查数据,研究得出:企业家精神的不足与政府的政策导向,使得中国企业形成“专利偏好”,即企业更重视发明专利的数量,而非质量;对不同专利资源优化整合的动力不足,更缺乏将专利转化为创新产品的动力;中国企业对拥有专利存在偏好,带来“创新困境”进而让企业步入“专利陷阱”。基于这些发现,本文提出“专利偏好”、“创新困境”及“专利陷阱”的理论假说,并利用本土高新技术企业的微观数据验证了理论假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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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素军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1,(30)
失效专利虽然不享有法律赋予的专有权,但其技术价值和市场价值不会随着权利的失去而消失。面对这座含金量巨大而且可以无偿使用的技术资源,中小企业应学会运用专利文献,根据失效专利的类别选择有价值的技术,开发利用失效专利,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和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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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针对失效专利在应用过程中会出现对其它专利产生侵权的实际情况,对失效专利在利用时可能产生侵权的原因作了深入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通过采用专利情报分析的方法对失效专利侵权风险进行分析,从而为失效专利的安全、有效利用提供了保障,能有效地避免知识产权纠纷的产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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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针对失效专利在应用过程中会出现对其它专利产生侵权的实际情况,对失效专利在利用时可能产生侵权的原因作了深入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通过采用专利情报分析的方法对失效专利侵权风险进行分析,从而为失效专利的安全、有效利用提供了保障,能有效地避免知识产权纠纷的产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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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驱动发展,测度创新最常用的指标是专利,专利能否提升企业价值,关系到专利活动的意义和可持续性。基于2009~2017年创业板355家企业的数据,研究发现:发明申请数对企业价值影响不显著,授权数显著提升企业价值且效果滞后;实用新型申请和授权数均显著提升企业价值;外观设计申请和授权数对企业价值影响不显著或偏负面。因此,应继续把专利做为创新驱动发展的抓手,持续鼓励发明专利申请,进一步重视和发挥实用新型专利的作用,优化外观设计专利制度,加大专利申查力度,提高专利整体质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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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以1997—2016年A股IPO公司为样本,实证分析以发明专利为主的实质性创新和以非发明专利为主的策略性创新的经济后果,以及政府和市场对两种创新的识别能力。研究发现:(1)专利能够为IPO公司带来更多的税收优惠,但是政府无法识别不同专利类型之间的价值差异。(2)市场认可IPO公司拥有的专利数量,可以有效识别不同类型专利之间的价值差异;发明专利越多的公司,IPO后的累计超额收益率越高,而其他类型专利对公司的IPO市场表现没有贡献。结果表明,在识别专利价值和激励上市公司专利产出上,市场优于政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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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劼 《当代经理人(中旬刊)》2006,(10)
专利池是不同企业联盟合作,注入自己的专利共同建立一个共用的“专利储备库”,其它企业如果要使用该“储备库”里的专利技术就要支付相应的价款。为了应对这个挑战,最有效的方法就是从反垄断的角度看专利池符合联合限制竞争行为,通过规制专利池的协议,完善法律来保护我国民族企业的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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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长序列累积创新中的可专利性要求进行研究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在不存在前向专利宽度时,可专利性要求不仅不能对企业创新投资起促进作用,反而还会减少企业创新投资水平。其原因是可专利性要求降低了企业成为“在位者”的可能,从而降低了企业创新的预期收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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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在测算2006—2019年“一带一路”沿线省份专利密集型产业绿色创新效率的基础上分析其时空演化特征,进一步结合空间杜宾模型估计其空间效应。分析结果显示:“一带”地区专利密集型产业绿色技术研发和绿色成果转化效率仍有一定提升空间,“一路”地区两阶段效率均达到有效状态;研究期内绿色技术研发和绿色成果转化效率呈上升态势并伴随极化现象;两阶段效率均存在正空间自相关性且研发效率相关性强于转化效率,其中,研发效率“低低(LL)”集聚主要位于“一带”地区且时空格局较稳定,转化效率呈现出“高高(HH)”集聚向“一路”地区演进并趋于稳定的趋势。综合两阶段看,对外直接投资(OFDI)、外商直接投资(FDI)、政府支持、基础设施建设、贸易开放和知识产权保护促进本地专利密集型产业绿色创新;OFDI和FDI对邻近地区专利密集型产业两阶段绿色创新效率、贸易开放对邻近地区专利密集型产业绿色成果转化效率存在正向空间溢出效应,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政府支持、知识产权保护对邻近地区专利密集型产业两阶段绿色创新效率均产生负向空间溢出,呈现空间竞争特征。研究结论可以为实现“一带一路”沿线省份专利密集型产业绿色创新协同发展提供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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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明瑜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14,(6)
中国专利联营垄断危害日益严重,迫切需要法律规制。虽然2008年8月1日开始实施的《反垄断法》为控制中国专利联营中的垄断提供了原则性法律依据,但却未能解决究竟具体应"如何规制"的问题。因此,系统构建中国专利联营具体微观规制规则正好契合解决这一问题的需要。而专利联营对竞争所具有的正负双重效应、专利联营反垄断规制的政策选择、一般原则、具体对象以及规制方法等,则是中国专利联营反垄断规制制度体系构建中必须探讨的基本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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