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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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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许瑾 《上海金融》2003,(11):44-45
出口退税质押贷款是银行广泛开展的贷款业务,由于出口退税的行政性与《担保法》规定的可质押权利有明显的区别,其是否可以质押,应具备什么要件质押方能生效,法律都没有明确,因此出口退税质押蕴涵着较大的法律风险。本文针对上述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建议。  相似文献   

2.
一.存在问题 法人股质押贷款是指银行在贷款发放过程中,以企业所拥有的上市公司法人股作为质押担保所发放的贷款。从资产保全角度看,以上市公司法人股作为质押发放的贷款存在以下共性问题:  相似文献   

3.
孟昭稳 《上海会计》1997,(6):38-38,50
商业银行为降低贷款风险,对个人和私营企业贷款,有存款单质押的方式。在操作中应注意以下问题。(一)要认真审查存款单的真实性质押物的真实性,是质押贷款确保清偿的基础。目前,有些不法分子为取得贷款,有意伪造存款单,骗取贷款;有的与银行内部人员勾结,开出无资金保证的空头存款单作押,以取得贷款。因此,银行信贷人员在办理存款单质押贷款时,要认真审查存款单的真实性。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质押存款单与开据银行的存款单样本是否相一致,不一致的要查问清楚,确属更换存款单样式,核实无误后,才能受理。(2)质押存款单…  相似文献   

4.
本文所称小额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本行签发的未到期、记有实名的本外币定期储蓄存款和凭证式国债等权力质物,移交银行质押而取得贷款(额度一般在1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到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个人金融业务。近年来,我省农行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下放了小额质押贷款的审批权限,小额质押贷款业务在全省农行蓬勃发展起来,其规模及收益大幅增长,但由于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小额质押贷款在整个贷款规模中所占的份额仍然较低,收益份额仍然较小。积极稳妥的发展小额质押贷款业务,是当前基层农行一个值  相似文献   

5.
《中国金融》2007,(10):71-72
自邮政储蓄小额存单质押贷款业务开办以来,陕西银监局与邮政储汇局积极沟通协作,做了大量务实、有效的工作,小额质押贷款成效初显。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大小额质押贷款的支农力度,陕西银监局对辖内小额质押贷款业务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结合实际提出了加强业务基础性建设、扩大经营规模、增加业务新品种等工作建议。[编者按]  相似文献   

6.
本文分析了知识产权质押评估的难点和可行性,并结合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特点总结了知识产权质押货款评估的特殊性,以发挥资产评估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7.
随着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有关政策的相继出台,各大商业银行已纷纷涉入股票质押贷款这一新的业务领域,证券公司作为新的贷款对象被列入了各商业银行的优良客户目录。在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分别与湘财证券、广发证券签订了股票质押贷款业务的合作协议之后,中国农业银行与长江证券公司签订了包括股票质押贷款业务的银证全面合作框架协议,并制定了《中国农业银行股票质押贷款暂行办法》,农业银行股票质押贷款业务即将进行  相似文献   

8.
存单质押是指以存单这一权利凭证作为质物为担保债权履行一种权利质押。由于存单质押贷款比抵押贷款、动产质押贷款等其它贷款在操作上更为简洁、方便,在实现债权上更为安全、迅速,且其具有风险性低、效益可观等特点而成为各家银行为防范信贷风险、保障信贷资产质量而乐于采用的一种贷款方式。但存单质押贷款并不能排除信贷风险的存在,特别是少数基层业务人员依法经营意识淡薄,在操作中不能做到每一笔、每一个环节合法合规而造成的一些不容忽视的风险和隐患。因此,为了使此项业务的开展在正常的轨道上稳步健康发展,我们有必要对有  相似文献   

9.
“限制性”小额质押3月初,银监会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邮政储蓄机构小额质押贷款业务试点管理的意见》,允许邮政储蓄机构逐步开展仅限于“定期存单质押”的小额质押贷款试点业务。按照银监会规定,此次被解禁的小额质押贷款业务仅限于人民币贷款发放,借款人必须以该省省内邮政储  相似文献   

10.
1998年10月,李某向银行申请借款8万元,银行要求其提供有效担保。李某遂请好友张某为其借款提供担保,张某同意将自己以女儿名义(12 )存款10万元的定期存单作为李某的借款担保。银行在分别与李某、张某签订借款合同、质押合同,并办妥有关手续后,按约向李某发放贷款8万元。贷款到期后,李某未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银行遂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银行对质押存单享有优先受偿权。  相似文献   

11.
近年来,随着经济生活的不断发展,经济形式开始多样化,出现借款人要求将自己拥有的、担保法中未予以规定的权利出质以得到贷款的普遍现象,最典型的当属收费权的质押。关于权利质押问题,目前它在担保债权实现上的作用已经与抵押不相上下了。我国是有限权利质押的国度,只允许法律规定的权利进行质押。针对商业银行如何对以权利进行质押的贷款进行审查并进行贷后管理及以收费权利进行质押贷款的表现形式和贷款存在的风险状况等情况,青海银监局重点对青海省两家金融机构以收费权进行质押办理贷款情况进行了调研。  相似文献   

12.
股票质押贷款较其他担保方式有着较在的风险,贷前应严格审查借款人资格,建立质押股票标的特的风险评估,监控及处置管理机制,防止恶 性炒作,禁止多头质押,必要时商业银行应及时处理质押物。  相似文献   

13.
单惟婷 《浙江金融》2003,(10):38-39,45
动产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银行(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银行(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有关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一种贷款例如某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由于扩大经营规模急需向银行申请一笔流动资金贷款。但是该公司成立时间短,经营规模小,属中小企业范畴。银行从资金的安全性考虑,同意发放动产质押贷款。该公司经股东大会研究决定,以其库存存货(建筑装潢材料)作为质押物资,向银行申请贷款。为此,银行委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实旎质押资产管理。首先,由银行(质权人)、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出质人)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受托人)三方共同签订动产质押托管合同。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对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资格审查,对其质押资产展开市场调查、分析,采用一定的方法对质押资产价格评估,代办公证和保险,并要求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将质押资产转移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指定的仓库,实施移库占有,协助银行占有质物,对质押资产进行专业、跟踪管理。银行根据质押资产价格评估报告,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发放贷款。  相似文献   

14.
高伟 《中国信用卡》2007,(10X):56-60
随着信息、通信等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广泛应用,世界各国邮政储蓄进行了适应性调整,中国也不例外。2005年12月,中国银监会批准邮政储蓄在福建、湖北、陕西等三省首批开办定期存单小额质押贷款(以下简称“存单质押贷款”)业务试点。存单质押贷款,即邮政储蓄机构向贷款人发放的未到期整存整取定期人民币储蓄存单为质押担保,且到期一次性收回本息的贷款。福建省于2006年3月18日开办了存单质押贷款,湖北和陕西两省于同年3月29日也开办了此项业务,邮政储蓄从此告别了“只存不贷”的历史。2006年8月25日,中国银监会批准邮政储蓄在北京、天津、山东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办存单质押贷款。2007年2月2日,中国银监会批准邮政储蓄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开办存单质押贷款。[第一段]  相似文献   

15.
目前,商业银行在办理质押贷款时,主要以凭证式国债、股票、单位定期存款存单、居民定期储蓄存单四种权利凭证作为质物设定质押担保贷款。其中,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涉及法律问题最多。本文结合案例,从法律视角考察办理单位定期存单质押的程序,结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现实中单位定期存单质押的贷款发放数额问题、质押合同是否是一种要式合同、已提供质押的同时还能否再要求提供其他担保方式、能否以“共管账户”中的存款设定质押等等主要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方法。  相似文献   

16.
潘萍萍  胡蝶 《金卡工程》2009,13(10):132-132
专利权质押贷款业务的开展,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开辟了一条新路,但此种新型融资方式在现实中受到许多制约.其原因,在于专利权质押贷款中存在着许多风险,,需要采取措施完善专利权质押贷款制度的风险防范设计.  相似文献   

17.
王琦 《河北金融》2013,(4):38-40,43
质押贷款目前被银行机构广泛应用.其中,以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为主的收费权质押贷款居多,其他辅以中小企业应收账款和存货质押贷款,以及个人以存单、国债质押的零售贷款.由于目前体制和市场的原因,质押贷款运行中存在一定风险,各银行机构除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外,相关管理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8.
仓单质押贷款的操作要点   总被引:16,自引:0,他引:16  
仓单质押贷款的发放,可以使从事自营买卖的交易市场及会员单位用一笔资金作几笔生意,获取更多的贸易利海商品交易市场则可以利用能够代理会员办理仓单质押贷款的优势,吸引更多的会员单位;银行因为有了仓单所代表的货物作为抵押,贷款风险大大降低。由此可以看出三方各有得益,仓单质押贷款不失为一种“三得利”的解决方案。  相似文献   

19.
商标权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是企业拥有的宝贵资源。2010年11月,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办理了青海省第一笔商标权质押贷款。本文将结合青海省商标权质押贷款工作现状,对商标质押贷款问题做简要分析。  相似文献   

20.
对公益性事业单位收费权和账户作贷款质押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随着银行业竞争的升级,各家银行不断开拓新的信贷市场,学校、医院等公益性事业单位用其收费权和账户为贷款作质押担保的情况时有发生。但是,目前我国法规对该种质押的操作尚缺乏明确规定,亟待加以规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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