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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农村土地流转中土地租金差异化动因及影响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大量农民进城务工,农村土地流转是必然趋势。经过调查研究发现,在土地流转中,不同主体对土地租金的期望不同,进城务工农民对土地租金的期望不高,而留守劳动力对土地的租金要求较高,且期望的租金还要包括劳动力机会成本。留守劳动力对土地租金的博弈直接导致了土地规模化经营中土地租金的高涨,使土地规模经营收益出现倒挂,但政府的补贴又维持了这种不健康的租赁关系。农地租金的非理性增长影响了自耕农的壮大和发展,使农地规模化经营偏向公司化,农业公司对利润的博弈导致了套取政策补贴、农地非粮化等问题,土地规模化经营前景堪忧。建议构建进城农民土地退出机制、扶持培养自耕农、建立多种途径的农业经营合作模式、提高农民社保水平等措施,促进农地经营良性发展。  相似文献   

2.
农民收入的可持续增长依赖于要素市场的改革,农地流转必然会导致农业部门内新型的经营组织形式的出现,农民土地收入的稳定和持续增长与新型的经营组织的组织效率和管理效率密切相关。因此,农民土地流转后的收益问题就转化为一个农业新型经营组织的经营管理效率问题。本文从农地经营公司的组织形态和企业家才能两个角度,系统地探究了农民土地流转后的农地收益稳定和持续增长的条件,研究结论表明,通过土地流转来实现农民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依赖于农地经营公司的治理结构和企业家才能。因此,加强农地经营公司的治理和农业经营专业管理人才的培养应成为有关部门的工作重点。  相似文献   

3.
乡村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基本单位,乡村治理发展关系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的实现。农地“三权分置”改革促进乡村农地流转,有利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形成,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化、多元化、专业化和市场化等特征重塑了乡村外部环境与内部结构。本文首先提出一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乡村治理的分析框架,阐释其发生机制;其次梳理新中国成立以来农业经营主体和乡村治理模式的历史演变,考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嵌入乡村治理的历史必然性;最后在分析现阶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乡村治理所面临的挑战之后,提出重视社会化服务减少贫富差距、培养具有契约精神的新农民、明确多元治理主体权责义务,以及提高向心力培育乡村利益共同体等方面的乡村治理效能提升路径。  相似文献   

4.
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与农地流转具有密切的关系:农地流转是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和实现农业规模经营的前提条件,加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有利于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理流转。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中农地流转存在的问题:一是现行法律法规对土地所有权主体规定得过于原则和笼统,存在所有者主体多元化和界定不清等问题;二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滞后性严重影响了土地流转;三是土地流转中农村居民点的处理难度大,农民安置成本高;四是土地流转方式单一,土地收益分配不均。对策建议:一要加强地籍管理,明晰土地产权;二要加大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力度;三要妥善处理农地流转与农民安置的关系;四要采用多种农地流转模式,保障流转双方利益。  相似文献   

5.
土地集约利用体现了全面、协调、可持续和实行统筹兼顾的发展思想.农村土地集约利用是新时期落实科学发展观、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必然要求.我们要因地制宜选择不同的农民集中居住模式,尊重农民意愿,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建立农地流转价格的形成机制与发现机制,统筹规划城镇布局,走“富农进城”的道路,实现产业错位联动发展,以此推进土地集约利用,加速城乡一体化进程.  相似文献   

6.
农地流转是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发展,转移农村劳动力的主要途径,同时也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手段。文章主要针对河南省焦作市现阶段农地流转中土地发展权合理配置进行简要实证分析,在阐述农地流转发展现状的基础上探讨焦作市农地流转中土地发展权配置问题及主要流转形式,通过调查等方式发现目前焦作市农地流转中土地发展权配置存在较大问题,如土地发展权主体不明确,缺乏法律体系保护、土地流转行为操作不规范、土地使用权主体间产权关系不清楚、缺乏土地产权价格体系等,并针对焦作市农地流转中的土地发展权配置问题提出完善法律制度,明确流转土地发展权收益;健全土地流转管理机制,保障农民土地发展权;以总量、结构、区域、时序配置实现土地发展权配置公平性等建议,以促进焦作市农地流转公平、公正地开展,为今后焦作市农地发展提供理论参考。  相似文献   

7.
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调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本目标。对于农业现代化的路径选择,政学两界的主流观点是通过土地大规模流转来培育多元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而以联耕联种和按户连片为代表的规模化家庭经营模式创新证明了以农民为主体的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可行性。研究发现,地方政府的财政支持、村级组织的统筹领导、社会化服务的统一供给是弥补小农家庭经营模式不足的关键。在此过程中,应明确村级组织的权责边界、协调分化农民的利益需求、实现系统化的政策支持。如此才能使两种农地制度创新具有可推广性,最终服务于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  相似文献   

8.
农村土地流转是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重大战略举措。近年来,我国各地的农地流转不断增加,但是农地流转中存在诸多问题,导致我国农地流转不顺畅。本文通过分析美国的农地制度和流转特点,结合我国农地流转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快我国农地流转的政策措施。  相似文献   

9.
加快农地流转可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业产业链建设,引导农地逐步流入种粮大户、专业农产业企业等市场经济主体,使耕地能够获得产业化、集群化发展。但农地流转中农民权益极易受到损害,农民权益保障面临诸多困境,如农地流转租金较低,农地流转后一些农民面临失业困境等,主要原因在于流转主体权益不均衡以及土地流转监督机制缺失。要通过明晰农民土地权益,规范农地流转程序,建立农地流转服务组织等完善农地流转过程中的农村民众权益保障体系。  相似文献   

10.
农地经营收益的公平分配直接关系到"三权分置"的顺利推进和目标实现。农户和土地经营权人是农地经营收益分配的主体。收益分配制度应当兼顾自由、效率和公平价值理念。应充分尊重农民权利和自主性,坚持自愿有偿原则。政府应当为土地经营权流转提供制度激励,促进规模经营收益的有效均衡分配。  相似文献   

11.
正农民将土地流转出去,有两个主要的土地经营者,一是外来工商大户。工商大户流转土地一般时间长、规模较大,很高的土地流转费和农业收益有限会造成大规模流转土地工商大户的经营困境。二是本村"中坚农民",这些"中坚农民"年富力强,但因为不愿或不能进城务工,他们往往只是通过口头协议来流入进城农民的土地耕种,这样进城农民随时可以要回土地自种,土  相似文献   

12.
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是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有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指示,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也一直是中央在进行农业经营体制机制改革和现代农业发展过程中的主要政策导向。但是中国的农业规模经营,尤其是以土地租赁为主要内容的土地流转型规模经营存在很多问题:一方面,土地流转没有改变中国土地小规模经营的现状,另一方面租地的规模经营主体会面临较大的经营风险和负面经济效应。这就表明,中国要在小农户的基础上实现农业现代化,走以土地租赁为主的土地流转型规模经营的道路是行不通的。把农民组织起来,进一步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才是中国发展现代农业的唯一出路。  相似文献   

13.
农业现代化进程中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综台改革的新思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克服土地流转陷阱建立土地流转长期化改革.虽然河南农民有加速农地流转与重新发包耕地的意愿,但土地流转补偿机制残缺严重制约了农地流转长期化、束缚了农业现代化发展.从利益补偿视角出发,本文初步分析了我国农地流转滞后的原因,并提出建立现代农业改革的三步:一是建立土地换社保的补偿机制,减少农民总量;二是启动农地集中发包机制,建立大家庭农场;三是构建地权量化流转机制,发展现代农业.  相似文献   

14.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克服土地流转陷阱建立土地流转长期化改革。虽然河南农民有加速农地流转与重新发包耕地的意愿,但土地流转补偿机制残缺严重制约了农地流转长期化、束缚了农业现代化发展。从利益补偿视角出发,本文初步分析了我国农地流转滞后的原因,并提出建立现代农业改革的三步:一是建立土地换社保的补偿机制,减少农民总量;二是启动农地集中发包机制,建立大家庭农场;三是构建地权量化流转机制,发展现代农业。  相似文献   

15.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根本问题,而农地问题是影响"三农"问题的核心.本文以通过对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中的主体行为分析,提出了激励和约束农地作用权流转行为机制,以此来到达到农地使用权规范化流转的效果,综合优化农村土地、资金、技术和人力资本等稀缺资源配置.  相似文献   

16.
<正>近年来,江苏等沿海地区的广大农民在积极发展专业合作社的同时,大胆探索发展股份合作社,形成多类型合作社共同发展的生动局面,有力地培植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促进了农民增收。一、农民股份合作社的主要形式(一)农地股份合作社。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和资金入股设立农地股份合作社,分享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效益。农地股份合作社具体又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内股外租型的农地股份合作社,即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成立农地股份合作社,将承包地集中流转起来,统一对  相似文献   

17.
土地流转合作社:我国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路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季玉福 《农村经济》2012,(9):127-129
农业的规模化经营和集约化生产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土地流转实现土地的联合,合作社实现农民的联合,在我国只有实现土地与农民的联合,才能实现农业现代化,可以说,走土地流转合作社的道路是我国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18.
土地使用权流转中的农民利益保障   总被引:11,自引:1,他引:11  
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村土地流转加快,其为扩大农地规模经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然而,令人遗憾的是,由于各种原因造成近年来在实际操作中出现了许多违背中央精神和侵犯农民利益的现象,即农民没有成为土地流转的主体;政府职能错位,暗箱操作,以各种借口强行收回农民承包地搞“反租倒包”;土地流转价格低,农民不能从中受益,租期过长;等等。保障农民的土地流转权是关系农业发展、农民增收以及农村稳定的大事,当务之急是遵循“自愿、有偿、规范、有序”的原则,确定农民地土地流转中的主体地位,以家庭承包制为基础,对农地使用权流转进行公司化运作,制定规范的土地流转费和土地流转期限,以促进土地使用权依法、健康、有序、合理流转,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加速构建现代农业。  相似文献   

19.
农地股份合作制是指农地承包方自愿联合起来,用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农民全部或者部分放弃土地经营,由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专业的土地经营者统一支配土地从事农业合作生产,农民分享土地股权收益的经营制度.农地股份合作制是在实践中探索出的一种土地流转方式,一种以价值形态的股份代替实物形态的土地进行农地流转的制度安排,因而又是一种土地流转、配置制度的探索.  相似文献   

20.
确立物权式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制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陈杰 《农村经济》2005,(6):24-25
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意义在于通过市场对资源的基础性配置,实现土地经营的市场化以及农业的现代化。我国农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特征是流转客体的单一性、流转范围的封闭性、流转方式的债权性。本文认为,现行农地承包权债权式流转是低效的,应建立物权式农地承包权流转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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