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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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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明光兰 《新智慧》2004,(10A):57-58
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非货币性交易收益、出售无形资产收益、罚款净收入等。因为营业外收入是企业不经常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所以,企业某一年度的营业外收入高,也并不能说明其生产经营获利能力强。  相似文献   

2.
陈艳 《新智慧》2004,(11A):33-34
一、《企业会计制度》关于流动资产盘盈、盘亏会计处理规定的矛盾。《企业会计制度》在“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的使用说明中规定:盘盈、盘亏、毁损的流动财产,报经批准后处理时,流动资产的盘盈,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流动资产盘亏、毁损,应当先减去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的赔偿,借记“原材料”、“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剩余净损失,属于非常损失部分,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属于一般经营损失部分,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相似文献   

3.
《小企业会计制度》对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的纳税调整规定得较为具体,而对对外捐赠固定资产的纳税调整涉及很少,笔者拟介绍一种小企业对外捐赠固定资产所得税纳税调整的简便计算方法。1.《小企业会计制度》和税法中关于对外捐赠固定资产纳税调整的规定。《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小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如固定资产盘亏、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等,在“营业外支出”科目中核算。  相似文献   

4.
林风霞 《新智慧》2005,(4):27-27
我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接受捐赠和盘盈的固定资产不得计提折旧。这样,对于企业盘盈和接受捐赠固定资产则需两次缴纳企业所得税;当企业盘盈和接受捐赠时,税法规定盘盈和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作为营业外收入,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当企业使用该资产(该资产的价值逐渐转化为收入),以收入的形式收回该资产的价值时,由于税法不允许将该资产价值转化为收入的部分作为所得税扣除项目,从而造成该资产再次缴纳企业所得税。显然,我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有关“接受捐赠和盘盈的固定资产不得计提折旧”的规定是显失公平的。但要避开这一规定,使企业的税负重归合理,事实上并不困难。  相似文献   

5.
林风霞 《新智慧》2005,(10):27-27
我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接受捐赠和盘盈的固定资产不得计提折旧。这样,对于企业盘盈和接受捐赠固定资产则需两次缴纳企业所得税:当企业盘盈和接受捐赠时,税法规定盘盈和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作为营业外收入,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当企业使用该资产(该资产的价值逐渐转化为收入),以收入的形式收回该资产的价值时,由于税法不允许将该资产价值转化为收入的部分作为所得税扣除项目,从而造成该资产再次缴纳企业所得税。显然,我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有关“接受捐赠和盘盈的固定资产不得计提折旧”的规定是显失公平的。但要避开这一规定,使企业的税负重归合理,事实上并不困难。  相似文献   

6.
赵健 《新智慧》2006,(1):14-15
一、会计科目及其核算内容 这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新设置的“其他收入”、“其他费用”和“管理费用”三个科目上。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的规定,民间非营利组织发生的资产盘盈收入(包括存货盘盈、固定资产盘盈以及无法查明原因予以退还的现金溢余部分,下同)和资产处置净收入(包括固定资产处置净收入、无形资产处置净收入,下同)应确认为其他收入,  相似文献   

7.
黄申 《新智慧》2004,(11A):32-32
资产盘盈是企业资产管理中常常遇到的事情。目前的会计制度规定,当原材料,库存商品或固定资产等盘盈时,先按照一定价值借记相应资产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经董事会等机构批准后,即可冲减管理费用或计人营业外收入。然而,笔认为,事实上资产盘盈是不存在的。  相似文献   

8.
魏兴福 《新智慧》2005,(1):59-59
在现行教材有关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中,对于母子公司固定资产交易的抵销处理分三种,一种是发生内部固定资产交易的抵销处理,即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固定资产原价”科目,另外两种分别是不计提折旧与计提折旧的内部交易固定资产的抵销处理,都是借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贷记“固定资产原价”、“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对此,笔认为有欠妥当。  相似文献   

9.
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项目的填列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包括8项:①应收账款坏账准备;②存货跌价准备;③短期投资跌价准备;④长期投资减值准备;⑤委托贷款减值准备;⑥固定资产减值准备;⑦无形资产减值准备;⑧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这两个项目的填列,可分别依据“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账户的期末、期初余额的差额填列。其他项目可分别依据“投资收益—短期投资跌价准备”、“投资收益—长期投资减值准备”、“投资收益—委托贷款减值准备”、“营业外支出—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营业外支出—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营业外支出—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账户的本期借方发生额来填列。现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项目为例进行说明。计提坏账准备时,记入当期的管理费用,列入利润表中。但其实际上并没有发生现金流出。为了将净利润调节为收付实现制下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当期计提的坏账准备应加回到净利润中。如果年内发生了坏账转销,比如是1000元,一方面,与利润无关;另一方面,在后面计算“加:应收账款的减少”中也包括了这一减少的数额1000元,如果以此数额进行计算,现金流量就会增加1000元。而事实上,转销坏账本身不影响现...  相似文献   

10.
按照现行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对财产进行清查盘点时,盘亏与盘盈相抵后的净损失,即形成“待处理财产损溢”的借方余额。并按原来财产的流动性和在企业发挥作用的不同,分别列入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资产”或“固定资产”项目下的“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或“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科目,这意味着将其在冲销之前视为“资产”看待。笔者对此有不同看法,理由是:1.待处理财产的净损失,从本质上说不属于资产。对企业来说,“待处理财产损失”并不是经济资源,而是损失、耗费。对于它的处理,企业不再拥有控制权,因此,从整体上看,不可能在未来为企业带来预期经济效益,只在企业有盈利情况下作冲销处理,可以抵税。但这一作用也是极为有限的。现行会计制度规定“待处理财产损溢”中的“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通常是经批准后进入管理费用,而“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核销则应进入营业外支出。这两条渠道最终是抵减了“本年利润,归根结底会引起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减少,因此笔者认为,将其列入资产类是不合适的,应视为所有者权益备抵为宜。2.将待处理财产损失列作资产严重违背了谨慎性原则。待处理财产损失是已显露出来的损失,现行会计制度却把它当成资产,使资产总额虚增,导致所有者权益因此而虚增,显...  相似文献   

11.
刘斌 《新智慧》2005,(8):49-50
资产评估产生的增值在会计处理时,一般有三种方法可供选择:第一种方法足在资产评估增值时就确认收益,作为营业外收入的增加处理,借记某资产类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等收益类科目;第二种方法认为,资产评估虽然产生了增值,但属于尚未实现的收益,不应立即确认为收入,而应先作为资本公积处理,借记某资产类科目,贷记“资本公积”科目;第三种方法则认为在资产评估增值时不确认该收益。  相似文献   

12.
贺云龙 《新智慧》2006,(9):68-68
一、新债务重组准则存在的问题 1.债权人会计处理问题。新债务重组准则规定,债权人在债务重组过程中发生的债务重组损失计人当期损益,将其视为非正常经营情况下的会计事项在“营业外支出”科目下单独设置“债务重组损失”二级明细科目加以核算。这种会计处理方式,存在以下不容忽视的问题:  相似文献   

13.
一、外购商誉的初始确认和后续计量 涉及外购商誉确认的具体账务处理为:按购买时接收的全部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借记有关资产科目,贷记有关负债科目;按作为合并成本的付出资产或承担债务(如发行债券)的账面价值,贷记有关资产、负债科目;按作为合并成本的付出资产、承担债务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或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按以上借方发生额小于贷方发生额的差额,借记“商誉”科目。如果以上借方发生额大于贷方发生额,则不确认商誉,而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相似文献   

14.
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首次提出利得与损失的概念,它们与《企业会计制度》中的营业外收入与营业外支出有何区别?本对此作以下探讨。  相似文献   

15.
对于现行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中的项目 ,笔者认为其排列顺序毫无规律可言 ,不仅混淆了调整类别 ,而且层次不明 ,归类不清 ,既不利于学习理解 ,也不利于实务操作。为此 ,笔者建议对该调整内容的项目排列作如下改进 :一、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净流量净利润1、剔除与经营活动无关而影响利润的因素 :A、剔除投资活动所影响利润的因素 :加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减 :收益)加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固定资产盘亏(减 :盘盈)投资损失(减 :收益)B、剔除筹资活动所影响利润的因素 :加 :财务费用权责发生制下的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净利润2、剔除净利润中不收付现金的因素 :加 :坏账准备的净增加(减 :净减少)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摊销待摊费用摊销递延税款贷项(减 :借项)收付实现制下的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净利润3、调整与经营活动有关的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加 :存货的减少(减 :增加)加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 :增加)经营性预收项目的增加(减 :减少)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 :减少)经营性预付项目的减少(减 :增加)增值税增加净额(减 :减少)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额以上改进项目排列的...  相似文献   

16.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将研发支出划分为研究支出与开发支出两个子项目。研究支出要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所以从性质上看研究支出属于损益类项目。类似地,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开发支出也属于损益类项目,而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开发支出要计入无形资产,属于资产类项目。在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发生的研发支出,通过“研发支出”科目归集,下设“费用化支出”和“资本化支出”两个明细科目。期末,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要转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而对于“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如果该无形资产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则直接列入资产负债表中的“开发支出”项目,等到无形资产研发成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把“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转入无形资产,同时把资产负债表中的“开发支出”项目转入“无形资产”项目。  相似文献   

17.
彭鹏翔 《新智慧》2007,(9):30-31
(一)《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中在解释“1531长期应收款”、“1532未实现融资收益”两个科目的相关主要账务处理时,是这样表述的:出租人融资租赁产生的应收租赁款,在租赁期开始日,应按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借记“长期应收款”科目,按未担保余值,借记“未担保余值”科目,按融资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最低租赁收款额和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贷记“融资租赁资产”科目,按融资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或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  相似文献   

18.
李伟毅 《新智慧》2008,(11):57-58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针对成本的核算设置了“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科目,针对费用的核算设置了“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科目,针对税金的核算设置了“营业税金和附加”和“所得税费用”科目,针对损失的核算设置了“资产减值损失”和“营业外支出”科目。  相似文献   

19.
《新智慧》2006,(9):49-49
一、事业单位应在“财政补助收入”科目下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二级明细科目,并在二级明细科目下按照(200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相似文献   

20.
张玉华 《新智慧》2006,(12):54-55
会计制度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一般不确认损益,只有在涉及补价的情况下,收到补价的企业才确认损益,并计入“营业外收入——非货币性交换收益”。而税法规定,企业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必须在有关交易发生时确认非现金资产交易的转让所得或损失。交易中放弃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超过其原账面价值计税成本(或调整计税成本)的差额,应计入交易发生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反之,则确认为当期的损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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