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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剖析农村土地制度和农业经营制度的关系,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提供参考。研究方法:比较分析法、文献研究法。研究结果:新中国成立70年来,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先后历经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农民所有、家庭经营"、改革开放前期的"集体所有、集体经营"到改革开放后期的"集体所有、均田承包、家庭经营",再到现阶段的"集体所有、均田承包和多元经营"4个阶段。在这个过程当中,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既遵循人口与土地关系、生存与发展关系以及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大逻辑,又遵循着农村土地制度的"产权逻辑"、农业经营制度的"生产逻辑"等小逻辑。研究结论:为深化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变革,需加强农村土地制度与农业经营制度联动改革的制度设计,发挥要素、组织和制度的作用,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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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坚持党的农村政策,首要就是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有三个要求:一是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这是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魂",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和本位。二是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这集中体现在农民家庭是承包集体土地的法定主体,其他任何主体都不能取代农民家庭的土地承包地位。农民家庭承包的土地,可以由农民家庭自己经营,也可以通过流转经营权由其他经营主体经营。但不论如何流转,集体土地承包权都属于农民家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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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甘肃省张掖市近年来在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等方面做了大量实践,积极探索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农业农村改革活力得到进一步激发。维护农民集体各项权能,落实土地集体所有权,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动摇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根本,必须得到充分体现和保障,不能虚置。2012年以来,张掖市自然资源部门组织开展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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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三权分置"为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提供了新途径。落实集体所有权,应通过保障农民集体成员权,重建农户承包土地的集体所有权行使规则;保障农户土地承包权,应立足于实现农民集体成员以家庭为单位初始取得集体所有的承包土地的权利;土地经营权因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而成为一项独立的财产权。土地经营权因其取得方式的不同有租赁权和用益物权之分,而且两者的法律效果不相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农业经营主体法律保护机制以及地权登记与承包土地的经营权融资担保机制有待完善。为坚持和维护家庭承包经营在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中的基础性地位,需完善以农民集体成员权为基础的农户承包土地的集体所有权制度;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的建设应立足于建立以土地经营权租赁为主、兼顾其他形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交易机制和承包土地的经营机制,建立以小农生产经营现代化为目标的多元化农业经营主体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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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三权分置"为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提供了新途径。落实集体所有权,应通过保障农民集体成员权,重建农户承包土地的集体所有权行使规则;保障农户土地承包权,应立足于实现农民集体成员以家庭为单位初始取得集体所有的承包土地的权利;土地经营权因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而成为一项独立的财产权。土地经营权因其取得方式的不同有租赁权和用益物权之分,而且两者的法律效果不相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农业经营主体法律保护机制以及地权登记与承包土地的经营权融资担保机制有待完善。为坚持和维护家庭承包经营在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中的基础性地位,需完善以农民集体成员权为基础的农户承包土地的集体所有权制度;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的建设应立足于建立以土地经营权租赁为主、兼顾其他形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交易机制和承包土地的经营机制,建立以小农生产经营现代化为目标的多元化农业经营主体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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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会计》2016,(10)
<正>最近,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并强调指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是继家庭承包制后农村改革的又一大制度创新,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自我完善。要围绕正确处理农民和土地关系这一改革主线,不断探索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必须牢牢坚持。要严格保护农户承包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取代农民家庭的土地承包地位,都不能非法剥夺和限制农户的土地承包权。要放活土地经营权,在依法保护集体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的前提下,平等保护经营主体依流转合同取得的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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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山西农村改革的历程,山西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为基础,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落实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山西省农业、农村发生了历史性变革。新时代深化农村改革,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改革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完善农村土地制度,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保障农民土地权益,激活农村"沉睡"的资产资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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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面临的问题 我国现行的农村土地制度,是经过农村改革而建立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制度,其特点有二:一是把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和经营使用权分开,所有权归集体,经营使用权由承包农户享有。二是集体土地按人口平均分包给社员,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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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土地权利历经了农民土地私有权及人民公社集体土地所有权"一权";集体农地所有权与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离的"两权";集体农村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权与土地经营权分置的"三权"。与农村土地权利相适应的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历经了农民家庭分散经营、人民公社统一经营、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在多种农村土地权利和农业生产经营模式中,最为科学的是将农村土地按用途分类,实行农用地"三权分置";与"三权分置"相适应的是现在各地农村正在逐渐转向的"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经营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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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是我国农村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经营制度,是农村稳定和发展的重要制度基础。近年来,农村土地承包问题一直是农民反映最强烈的农村焦点问题。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如何妥善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落实中的突出问题,依法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仍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就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建立健全维护农民土地权益长效机制问题,谈一浅见。一、进一步提高新形势下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重要性的认识(一)充分认识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土地承…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