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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71 毫秒
1.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本期发现的与前期相关的重大会计差错,如影响损益,应将其对损益的影响数调整发现当期的期初留存收益和会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数一并调整;如不影响损益,应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因此,对于以前年度重大会计差错的更正,涉及损益的事项,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相似文献   

2.
重大会计差错是指某项交易或事项的金额占发生当期调整前的利润总额10%及以上或者占该类交易或事项金额10%及以上,符合两者之一,即为重大会计差错。本文对重大会计差错的更正仅指本期发现与前期相关的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时其对损益的影响数应调整发生当期的期初留存收益,即前期损益调整事项调整数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过渡后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核算。  相似文献   

3.
赵娟 《广西会计》2002,(2):21-22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是用来核算企业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与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报告年度损益的事项 ,以及本年度发生的以前年度重大会计差错也在本账户核算与调整。会计差错是指在会计核算时 ,由于计量、确认、记录等方面出现的错误 ,只有当本年度发现以前年度发生的重大会计差错而且涉及到损益项目时 ,才能运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 ,并应以其对损益的影响数来调整发现当期的期初留存收益 ,会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数也应一并调整。在资产负债表日至年度财务报告批准…  相似文献   

4.
一、“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相关概念的解读评析 1、调整期初留存收益。《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适用于上市公司等企业,以下简称新准则)、《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适用于其他所有企业,以下简称旧准则)规定:企业按规定调整前期差错和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时涉及及损益的,应调整留存收益的期初余额,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余额也应一并调整。  相似文献   

5.
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发生以前年损益调整事项因素不调整以前年度的财务报表期初留存收益,而通过设置“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将影响以前年度损益直接纳入本期损益,一并计算调整应交的所得税。  相似文献   

6.
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由于确认、计量、记录等方面出现的错误便是会计差错,包括了会计政策使用上的差错、会计估计上的差错和其他差错.如果发生了使会计报表不再具有可靠性的会计差错,就属于重大会计差错.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规定,以前期间发生的重大会计差错,如果影响损益,应将其对损益的影响数调整发生当期的期初留存收益,会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数也应一并调整;如不影响损益,应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  相似文献   

7.
谌勇 《财会通讯》2004,(8):28-29
1、被投资企业因会计政策、会计差错等原因调整前期留存收益时投资企业股权投资差额的处理。企业投资后,如果被投资企业发生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等出现在投资前,被投资企业按会计制度规定调整前期留存收益,投资企业应相应确定为股权投资差额。如果上述原因出现在投资后,被投资企业调整留存收益,投资企业不应确认为股权投资差额而应确认为损益调整。  相似文献   

8.
与原会计政策变更准则相比 ,修订后的会计政策变更准则增加了以下条款 :企业滥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其变更 ,应当作为重大会计差错予以更正。这里所指的滥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其变更 ,是指企业在具体运用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所允许选用的会计政策 ,以及企业在具体运用会计估计时 ,未按照规定正确运用或随意变更 ,从而不恰当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情形。按该准则规定 ,如果属于以前期间发生的滥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其变更的情况 ,应将其对损益的影响数调整发现当期的期初留存收益 ,会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数也应一并调…  相似文献   

9.
企业不能以提供附注或说明性材料来粉饰会计政策选用不合理性,CPA需审慎考虑未检查出来的会计政策变动金额连同已发现的累计的会计政策变动金额是否超越重要性水平,由于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可以通过冲减期初留存收益,减少了本期应计提的成本费用来改善企业当期业绩,CPA应确认企业期初留存收益是否足够供调整,即使变更是恰当的,依据国际审计准则惯例,也需在审计报告的说明段中予以坡露。  相似文献   

10.
当企业发生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处理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时,经常会涉及到对前期损益调整事项的会计处理问题。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和《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规定,这些前期损益调整事项需在本期编制调整分录,其中对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直接通过“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核算;对于会计差错更正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损益调整数,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过渡后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核算。在调整分录中,“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核算结果是前期净损益。由于净损益是税后的概念,所以在会计处理时,需要将前期损益调整事项所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差额,计算所得税费用并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相似文献   

11.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的事项。企业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报告年度损益的事项。以及本年度发生的以前年重大会计差错的调整,应在本科目核算。  相似文献   

12.
会计差错更正是指对企业在会计核算中,由于计量、确认、记录等方面出现的错误进行纠正。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会因会计差错发生和发现的时间不同以及会计差错的重大与否而不同。  相似文献   

13.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规定:会计政策变更按规定采用追溯调整法调整时,应将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余额和前期披露的其他比较数据也应当一并调整,但确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除外。该准则同时规定:企业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重要的前期差错,但确定前期差错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除外。28号准则的《解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解释》还规定:“追溯重述法的会计处理与追溯调整法相同”。[第一段]  相似文献   

14.
冷琳 《财务与会计》2018,(11):51-52
本文分析了会计政策及其变更中三个容易混淆的问题,指出: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是指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上年金额"栏中的留存收益本年年初余额,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会计分录中,涉及到调整以前年度损益时,应统一使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不会改变固定资产历史成本的计量属性,也不会对折旧费用的会计确认与列报项目产生影响,相应的折旧方法变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  相似文献   

15.
会计差错更正是指对企业在会计核算中,由于计量、确认、记录等方面出现的错误进行的纠正。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会因会计差错发生和发现的时间不同,以及会计差错的重大与非重大之分而不同。  相似文献   

16.
1、被投资企业因会计政策、会计差错等原因调整前期留存收益时投资企业股权投资差额的处理。企业投资后,如果被投资企业发生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等出现在投资前,被投资企业按会计制度规定调整前期留存收益,投资企业应相应确定为股权投资差额。如果上述原因出现在投资后,被投资企业调整留存  相似文献   

17.
会计差错更正是指对企业在会计核算中,由于计量、确认、记录等方面出现的错误进行的纠正。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会因会计差错发生和发现的时间不同以及会计差错的重大与非重大之分而不同。我国目前会计差错更正屡见于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情况下,考察会计差错更正问题无疑具有现实意义。本文依据会计制度的基础原理对我国会计差错的成因进行分析,并探讨了具体的会计处理措施。  相似文献   

18.
由于工作上的差错或由于会计政策的重大变更,涉及到损益调整的一系列会计账务处理,是会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务中,会计人员对此比较模糊,本从两个方面探析了调整的原因和处理方法。  相似文献   

19.
企业在日常会计核算中,会计差错时有发生。为了规范企业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核算和相关信息的披露,财政部在《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中对企业发现本期及以前各期会计差错的处理方法进行了规范,并在第17条规定;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肆现的报告年度的会计差错和以前会计年度的非重大会计差错,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规定处理。本文试图将以上两个准则相结合,对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现的报告年度及以前年度的会计差错的会计处理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20.
会计差错,是指在会计核算时,在确认、计量,记录等方面出现的错误。如:会计政策使用上的差错,会计估计上的差错,其他差错等。对于会计差错的会计处理,应从三个标准来考虑:一是会计差错发现的时间,我们可以将会计差错分为当期发现的会计差错和日后期间(日后期间指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日)发现的会计差错。二是差错所属的期间,我们可以将其分为属于当期的会计差错、报告年度的会计差错(仅限于日后期间发现的会计差错)和属于以前年度的会计差错,三是会计差错的重要性,我们可以将其分为重大的会计差错与非重大的会计差错。(通常某项交易或事项的金额占该项交易或事项的金额10%及以上,是认为重大)其中,标准一决定了会计人中应遵循及时性原则,于发生会计差错时进行更正处理;而标准二、三则决定了会计人员应更正哪一会计期间的哪些相关科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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