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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标公司反收购策略效果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分期分级董事会制度分析在我国,目标公司制定分期分级董事会制度是有可行性基础的。《公司法》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等权责及有关事宜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其中有些规定对目标公司是有利的。如“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在任期满前,股东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等等。1998年发生股权之争的爱使股份,其公司章程也在第67条第二款中规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不含投票代理权)以上、持有时间半年以上的股东,如要推派代表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的,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20日,书面向董事会提出,并提供有关材料。”和第三款中规定:“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需要换届时,新的董事、监事人数不超过董事会、监事会组成人数的1/2。”这其中10%的数额限制、半年的时间限制及换届董事、监事的人数限制对当时希望入主爱使股份的天天科技和同达志远的收购行动造成了较大的潜在障碍。今年4月G美的在新修改的公司章程中提出的反收购条款其核心也是分期分级董事会制度。其中第八十二条规定:“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每一提案可提名不超过全体董事1/4、全体监事1/3的候选人名额,且不得多于拟选人数。而第九十六条则规定:董事局每年更换和改选的董事人数最多为董事局总人数的1/3。”因此,我国的上市公司在制定反收购策略时,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确定分期分级董事会制度,即便公司受到恶意收购,董事长及大多数董事仍保持不变,控制着公司。但是,分期分级董事会制度只能起到推迟收购者支配目标公司董事会的作用,目标公司董事会最终仍有可能被取得控股地位的收购者所支配。可见,目标公司在制定反收购策略时,对分期分级董事会制度的防御功能不可作过高的期望。  相似文献   

2.
我国推行独立董事制度的困境分析与对策思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我国现行公司治理结构中引进独立董事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1、独立董事难以"独立" (1)独立董事产生机制的制度性缺失:我国上市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一般都是先由董事会或监事会提名,再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集体表决确定.姑且不论在"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职工代表组成"的规定下,监事与公司存在密切的利益关系,导致许多监事受制于大股东,从而使其自身的独立性大打折扣,便无从谈起监事会在选择独立董事上的独立性了.  相似文献   

3.
一、目前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缺陷 1.在独立董事选举方面 虽然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而且《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规定“在董事的选举过程中,应充分反映中小股东的意见。股东大会在董事选举中应积极推行累计投票制度。控股股东控股比例在30%以上的上市公司,  相似文献   

4.
王芳 《审计月刊》2007,(12):55-55
上市公司监事会应向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有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保密义务。监事会可以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上市公司应采取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助,任何人不得干预、阻挠。  相似文献   

5.
设立独立监事制度完善公司治理机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机制存在明显缺陷,大股东操纵董事会决策过程使非正当关联交易盛行,而现有监事会未能对这种状况进行有效的监督,从长远来看,必须致力于公司股权结构的改革和市场机制的完善,才能真正建立起市场化的公司治理机制;在目前应从决策和监督机制入手,在设立独立董事改善决策机制的基础上改革监事会,设立独立监事以强化监事会监督职能,完善公司的治理机制,维护公司整体及中小股东利益,本文相应提出了独立监事的职能设计与制度设计。  相似文献   

6.
<正>一、推行独立董事制度存在的问题(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值得质疑独立董事的聘任,将影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我国上市公司基本上都存在一个控股股东并实际上控制董事会,而《指导意见》规定独立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  相似文献   

7.
独立董事制度是20世纪六七十年代起源于美国的一种公司治理机制.独立董事也称外部董事,是指独立于公司股东、不在公司内部任职,且与公司或公司经营管理者没有重要的业务联系或专业联系,并对公司事务做出独立判断的董事.我国的上市公司有其自身的特殊性.我国的上市公司大多由国有企业转制而来,一股独大现象较为严重,由于股权的集中,控股股东就有了足够的权利控制和影响上市公司,产生了控股股东控制上市公司的内部人控制现象.  相似文献   

8.
股东派生诉讼,也称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当公司的正当权益受到他人侵害,特别是受到有控制权的股东、董事或者管理人员等的侵害而公司不能或怠于行使诉权时,具备法定资格的股东为了公司的利益而以自己的名义对侵害人提起诉讼,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诉讼制度.股东派生诉讼在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维护公司利益和监督董事、监事、经理层等的行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对"资本多数决"原则的一种限制.  相似文献   

9.
一、董事会与监事会 本文将从董事会和监事会这两个角度对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治理机制进行分析。研究对象为深圳发展银行、浦东发展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浙商银行九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在董事会构成上,这九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董事会规模都较大,前十大股东董事比例较高,执行董事比例偏低,独立董事比例基本达到要求;在监事会构成上,这九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监事会规模都较大,股东监事和职工监事比例较高,外部监事人数基本达到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要求。  相似文献   

10.
今年6月,郑海航教授接受国务院国资委的委托,和他率领的戚聿东教授、吴冬梅教授等“北京市学术创新团队”10人一起承担了《国有独资公司与国有控股公司董事会与监事会关系研究》的课题。根据委托方的需要,快马加鞭,加紧调研。在7、8两个月。他们完成了对宝钢、诚通、铁通、中国电子、新兴铸管。及乐凯、福马等七家试点公司的董事长访谈、宝钢和新兴铸管的二位外部董事的访谈、监事会工作局和三位监事会主席的访谈,通过多方位的深度访谈、问卷调查和课题组的潜心研究,弄清了现状、问题。并形成了一些有意义的见解和建设性意见。在此基础上完成了一份研究报告,该报告以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监管的100多家大型国有独资公司为主要研究对象。调查董事会、监事会及相互关系。提出必须确立董事会的核心地位,科学界定董事会的职能和权力,引入外部董事制度。创建外部董事为主的超脱型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模式,并加强董事会的组织结构建设和董事的职业化建设;通过建立三个结合的监督模式。加强对监督对象的评价权,建立对监督者的监督激励制度,使外派监事制度系统化、科学化;就董事会和监事会共同监督经理层,监事会对董事会制衡机制设计,监事会董事会沟通机制设计等三方面进行了探讨和提出政策建议。该报告的三部分按照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建设、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建设、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与监事会关系建设将分三篇在本刊陆续发表。  相似文献   

11.
累积投票制,是一种与普通的直接投票制相对应的公司董(监)事选举制度,在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可以自由地在各候选人间分配其表决权,既可分散投于多人,也可集中投于一人,然后根据各候选人得票多少的顺序决定董(监)事人选."累积投票制度从政治学角度讲,起源于英国;从公司法角度讲,创始于美国".早在1870年,美国伊利诺斯州所制定的《宪法》第3章第11条中规定赋予股东以累积投票权.  相似文献   

12.
我国上市公司监事审计实证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司法》规定,监事会或监事行使的职权有: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等。可见《公司法》对公司监事会和监事的地位、职权、作用在法律上均作了明确规定。然而,从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来看,监事会基本上不能有效监督董事会和经理,无权参与  相似文献   

13.
李刚 《财会月刊》2012,(7):83-90
正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人员中,不属于《证券法》规定的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的是( )。A.上市公司的总会计师B.持有上市公司3股份的股东C.上市公司控股的公司的董事D.上市公司的监事2.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特别规定,没有特别规定的,适用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下列各项中,符合国有独资公司特别规定的是( )。A.国有独资公司的章程可由董事会制定并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B.国有独资公司合并事项由董事会决定C.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D.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3.某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共9名,监事会成员共3名。下列关于该公司董事会召开的情形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  相似文献   

14.
监事审计(SupvisorAudit)是在股份公司兴起后出现的一种新的审计形式。它是指股份公司根据法律规定,设置监事人员,由监事代表股东对董事进行审计监督的一种法定审计。由于监事审计是在公司内部实行的,监事会属于公司权力机构的组成部分,因而监事审计实质上是内部审计的一  相似文献   

15.
监事审计(Supvisor Audit)是在股份公司兴起后出现的一种新的审计形式。它是指股份公司根据法律规定,设置监事人员,由监事代表股东对董事进行监督的一种法定审计。由于监事审计是在公司内部实行的,监事会属于公司权力机构的组成部分,因而监事审计实质上是内部审计,其目的是为了监督经营者,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下面笔者就监事审计制度在英、德、日三国的发展作一介绍。英国的监事审计制度英国是监事审计制度的发源地,英国18世纪末期开始的产业革命,使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得以确立,单个资本的缓慢积聚远远满足不了企业经营规模扩大对资本的需求。于是,以发行股票迅速筹集巨额资金为特征的股份公司大量涌现。股份公司的出现,导致资本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股东要想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只有依靠公司经理层提供的财务报表,但财务报表是否真实、正确却无人审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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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与监事会本文将从董事会和监事会这两个角度对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治理机制进行分析,研究对象为深圳发展银行、浦东发展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浙商银行九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在董事会构成上,这九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董事会规模都较大,前十大股东董事比例较高,执行董事比例偏低,独立董事比例基本达到要求;在监事会构成上,这九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监事会规模都较大,股东监事和职工监事比例较高,外部监事人数基本达到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要求。二、股份制商业银行治理机制的特点1…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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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规定 ,监事会或是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 ,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为了实施有效监督 ,《公司法》又规定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可见《公司法》对公司监事会和监事的地位、职权、作用在法律上作了明确规定。但在实际执行中却碰到不少问题。主要表现有 :(一)人们对监事会和监事的认识还比较肤浅 ,认为监事会只是应景的摆设 ,参…  相似文献   

18.
长期以来,如何完善公司治理,尤其是改进公司治理监督机制,一直是我国企业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而企业在治理监督机制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也引起了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针对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不能正常发挥这一状况,监管部门从1997年起陆续出台了关于建立和完善独立董事制度的法规,赋予了独立董事监督职能,寄希望于通过增加监督机构来完善公司治理.然而,众多实证研究结果表明,这种"双重监督"非但没有达到预期目的,反而带来了公司治理监督机制的新问题--监事与独立董事的职能冲突.本文试图通过对现阶段我国公司治理监督机制缺陷的剖析,论证强化监事会职能的必要性,并就如何强化监事会功能,改进我国公司治理监督机制提出一些见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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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制度概述 现代各国关于公司内部监督机构的设置大致有两种立法例:一种是以德国为代表的股东大会-监事会-董事会机制,在这种体例下,股东大会选任监事组成监事会,监事会又选任董事组成董事会负责公司经营之指挥,监事会除任免董事、决定董事报酬外,负责监督公司业务,并就一定事项享有同意权,另一种是以美国为代表的股东大会-董事会机制,无监事会之设,股东大会选任董事组成董事会,董事会聘用经理具体经营公司事务,并对其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在董事会中人数规模占优势的独立董事负责执行董事的提名、薪酬以及审计等监督大权,独立董事实际行使监事会职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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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一、监事会的功能缺陷我国传统的二元制公司治理结构中,监事会是依法产生的对董事和经理的经营管理行为及公司的财务进行监督的常设机构,它代表全体股东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行使监督职能,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监事会制度功能的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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