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50 毫秒
1.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实施,为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4条规定:下列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予以查处:(一)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二)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三)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四)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五)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前款第(一)项、第(五)项规定的行为,公安、国土资源、建设、文化、卫生、质检、环保、新闻出版、药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许可审批部门(以下简称许可审批部门)亦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予以查处。但是,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4条第一款规定,工商部门对查处取缔无照经  相似文献   

2.
<正> 国务院颁布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对无照经营和为无照经营提供条件的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无照经营属于非法经营。它包括以下五种行为:(一)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二)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三)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  相似文献   

3.
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核发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包括“网吧”提供的上网服务)的营业执照和对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对申请开办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获得批准文件,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对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的规定,被有关部门撤销批准文件,吊销经营许可证的,10日内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对擅自出租转让营业场所…  相似文献   

4.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营利性服务,法律、法规规定应登记的,经营者应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临时占道经营,符合城市容貌管理规定的,应持临时占道许可证及相关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在批准的地点和期限内营业。本条例所称无照经营行为,是指违反前两款规定,擅自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营利性服务的行为。第四条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应坚持引导与查处,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第五条经营者应将营业执照置放在生产场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经营者应依照法律、…  相似文献   

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2002年12月18日国务院第67次常务会议通过,将于2003年3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了无照经营行为的表现形式,明确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中的职责,以及对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种类。这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公平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的重要法律武器。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办法》,依法履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责,特作如下通知:一、认真学习,充分认…  相似文献   

6.
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时,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查处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三、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原则;四、特殊适用的原则1.对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应当督促、引导办理营业执照。2.对在集贸市场或者地方政府指定区域内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的农民,不按无照经营查处。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原则  相似文献   

7.
2005年全国各级工商机关共查处取缔无照经营80.05万起,比上年增长8.54%。其中立案查处55.64万件,增长13.40%;案件总值84.54亿元,比上年增长39.99%;罚没金额13.12亿元,比上年增长16.83%。引导办照22.48万户,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3件。无照经营案件查处的特点:1.从违法行为看,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行政许可和无需取得行政许可,未办理营业执照的无照经营行为占无照经营案件总数的89.81%。有证无照、超范围经营、使用过期执照等所占比例较小。2.从违法程度看,查处的一般无照经营79.27万起,占总数的99.03%;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相似文献   

8.
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对无照经营违法行为可以行使以下处罚:1、对于无照经营行为,可根据不同情况,由工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和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处以罚款。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对为无照经营行为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3、对当事人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被查封、扣押财物的,由工商部门责令改正,罚款。4、拒绝、阻碍工商部门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  相似文献   

9.
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实施头一周,河北省安国市工商局根据“发展与管理并重、登记与监管同步”的工作思路,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业户103户,补办营业执照51户。一、坚持“抓好四个结合”,“突出四个重点”。一是取缔无照经营与农村、城镇、专业市场相互结合,同时进行,突出抓好城关、集镇和明街明店无照经营的查处;二是查处活动与卫生、公安、文化等有关部门相互结合,突出查处社会影响大、危害人体健康、存在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的行业中的无照经营;三是查处、补办、申办、取缔相结合,突出抓好补办与申办;四是查处无…  相似文献   

10.
备受全国工商部门关注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将于2003年3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了无照经营行为的表现形式,明确了工商机关在查处无照经营违法行为中的职责和权力,并规定了对无照经营的处罚种类。这是一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公平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查处无照经营违法行为的重要法规。无照经营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它的存在,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损害公平竞争,侵害消费者利益,甚至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有的已成为假冒伪劣商品的生产、销售窝点或者重…  相似文献   

11.
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广告审查办法》有关规定,药品广告的广告主必须是具有《营业执照》、《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的药品生产或经营单位。我国医疗机构因不具备上述资格,因此不得从事药品广告宣传活动;在医疗广告中亦不得宣传药品。对医疗机构违反规定从事药品广告宣传或在医疗广告中宣传药品的,应依法予以查处。医疗机构不得在广告中宣传药品  相似文献   

12.
《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三个关于行政的法律在对行政相对人的表述时,都概括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主要是关于行政处罚的行政法规,对行政相对人的表述则为“单位和个人”。这种表述既可以涵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又兼顾了《办法》所调整行为的特殊性。因为无照经营行为的“经营个体”或“经营组织”未经依法取得或未取得企业法人主体资格或经营主体资格(即市场准入资格,以下通称主体资格),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针对无照经营作行政处罚决定时,不能将这类不合法…  相似文献   

13.
工商部门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1、责令停止相关经营活动;2、向与无照经营行为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调查、了解有关情况;3、进入无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4、查阅、复制、查封、扣押与无照经营行为有关的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资料;5、查封、扣押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活动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6、查封有证据表明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无照经营场所。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强制措施  相似文献   

14.
江西省工商局就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和清理整顿工作提出要求。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切实加强领导 ,全面彻底地抓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和清理整顿工作 ;整顿期间 ,一律不再核发新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 ;要依法坚决取缔无批准文件 ,无生产(销售)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的非法生产经营企业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 ,要予以停业整顿 ,整顿后仍达不到要求的 ,要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要严把登记注册关 ,严禁先办照 ,后补生产(销售)许可证 ;对已办理年检手续的烟花爆竹和其他危险易…  相似文献   

15.
除经济合同法外,相关法律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违法合同查处权的规定主要有: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于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的,有权责令停止中介服务业务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共处罚款。拍卖法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以下行为有权处罚:1、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参与竞买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2'委托人参与竞买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3、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人之间恶意串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  相似文献   

16.
第四条第一项:删去“和卫生许可证”字样。第十八条改为:违反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给予警告,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第二十四条改为: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可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删去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个体饮食业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个体饮食业的监督管理,规范个体饮食业户的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其他合法权益,促进个体饮食业的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体饮食业户,是指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从事饭馆康馆、饭铺。冷…  相似文献   

17.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03年3月实施以来,各地工商部门本着对党、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从贯彻和实践“三个代表”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办法》,全面履行工商部门职责,加强了对无照经营违法行为的查处取缔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2003年1—11月,工商系统共查处无照经营211万户,其中查处无照经营案件44万件,取缔无照经营47万户,引导补办营业执照87万户。同时,各地工商部门在贯彻执行《办法》过程中,对《办法》一些具体条文的理解和具体操作上,也提出了一些问题。进一步学好、弄懂和掌握《办法》的政策界限,认真研…  相似文献   

18.
现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认合伙企业的经营资格,规范合伙企业登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合伙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合伙企业法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企业登记。第三条合伙企业经企业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合伙企业应当在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的登记事项内依法从事经营活动。第四条1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合伙企业登记机关(以下简称企业登记机关)。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上…  相似文献   

19.
湖北、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你局《关于擅自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是否构成投机倒把行为的请示》(鄂工商公字犤2001犦44号)、《关于海南宝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无〈成品油批发经营证书〉擅自经营成品油批发一案的请示》(琼工商法字犤2001犦8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单位和个人在未取得成品油批发或者零售经营证书的情况下,以牟取非法利润为目的,擅自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以及国家成品油直供单位擅自将直供成品油对社会进行批发、零售的行为,构成了《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的“其他扰乱…  相似文献   

20.
询问是指工商机关的执法人员,就与案件有关的问题,依法直接对当事人、证人、受侵害人所作的提问式调查,是工商机关在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案件时,依法收集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重要手段。下面,笔者就有关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的询问要点,作一点概述,与大家一起探讨。主要内容包括:1.搞清基本违法事实,按“五何”要素即何时何地何人以何手段从事何种违法经营活动要求,尽可能问清涉案财物的数量、经营的规模、违法经营额、违法所得、参与人情况以及违法行为的来龙去脉等。2.以何种名义(即公司、个人独资、合伙等)从事经营活动,内容包括搞清当事人是…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