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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在实施《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过程中,各地工商部门都遇到一些条款的理解和把握问题。怎样准确认定无照经营行为,正确行使转致适用、依法取缔、规范强制,本提出了一些见解。  相似文献   

2.
一、案情 2006年5月15日.某区工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范某涉嫌无照从事货运经营.依法对其立案调查.查明当事人于2006年5月1日开始。未经工商机关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在某区南丰新城以立达货运名义从事货物运输经营活动.至案发时尚未盈利。该区工商局以其行为违反《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2条的规定。根据第14条第一款.拟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决定:1.对当事人无照经营行为予以取缔:2.对当事人无照经营行为处以罚款两千元.并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听证告知书》。当事人范某在接到告知书后.向工商部门陈述其为刑满释放人员.[第一段]  相似文献   

3.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后简称《办法》)的颁布实施,解决了长期以来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人员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缺乏执法手段的问题,是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法律武器。深刻理解和把握《办法》的精神实质,对于正确履行《办法》赋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具有重要意义。一、《办法》规定了无照经营行为的表现形式,对工商执法工作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办法》第4条规定了无照经营行为的表现形式,对工商执法工作具有非常积极的现实意义。第一,进一步明确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擅自从事国家实行许可审批管理的特殊行业的无照经营活动的管辖权…  相似文献   

4.
为保障工商部门有效快速地打击传销行为,《禁止传销条例》赋予了工商部门相应的执法权力,并提出了严格的执法要求。《条例》第14条第一款第5项规定: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传销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查封、扣押涉嫌专门用于传销的产品(商品)、工具、设备、原材料等财物。第18条第一款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施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案件情况复杂的,[第一段]  相似文献   

5.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03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赋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第一部专门的行政法规,对于强化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增强行政执法力度,将起到积极有效的作用。一、《办法》执行中的优势一是加大了对无照经营的处罚力度。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长期以来的重要职责,在《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对查处取缔无照经营都有规范,但处罚力度都不及《办法》。…  相似文献   

6.
前不久正式实施的《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商家单方面不得再提最终解释权。如果商家一意孤行,那么将可能面临最高3万元的处罚。这是工商部门首次明确将该霸王条款由原先的劝诫升级至处罚(2010年12月19日《扬子晚报》)。  相似文献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0号《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已经1999年1月14日国务院第1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总理朱基一九九九年二月二十二日第一条为了惩处金融违法行为,维护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金融机构违反国家有关金融管理的规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给予处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未作处罚规定或者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罚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依照本办法给予处罚。本办法所称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和经营金融业务的机构,包括银行、信用合作社、财务公司…  相似文献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穴以下简称竞争法雪施行迄今已10年。该法为我国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平稳过渡起到了护航的作用。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它在许多方面凸显滞后。本文着重对转致适用和法律竞合条款作出分析,找出缺陷,提出弥补措施,使之日臻完善。一、竞争法转致适用和法律竞合的条款存在的合理性转致适用和法律竞合,是我国法制建设中日见频繁的一种法律现象。所谓转致适用,是特指竞争法规定某一法律事项或行为由他法进行规范调整的概念,如竞争法第3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  相似文献   

9.
释疑解惑     
问:审计机关如何对违反财经法规的责任人员进行经济处罚?怎样使用审计文书?答:审计机关能否直接对违反财经法规的责任人员进行经济处罚,如何进行经济处罚,现有法律规定不够衔接统一。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及审计机关的职责权限,提出以下意见。一、依据《审计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四十六条、审计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五十三条规定,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被审计单位违  相似文献   

10.
《数据》1998,(3)
第一条 为实施《北京市统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依据《条例》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五条规定处以罚款的处罚。 第三条 市和区、县统计局按照规定的职责行使处罚权。 第四条 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按照下列规定罚款: (一)统计违法数额占报告期实际数额5%以  相似文献   

11.
散布在大街小巷的无照经营现象是城市市场秩序与市容管理中的顽症之一。2003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实施以来,工商部门加大了对无照经营查处范围和处罚力度,无照经营蔓延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但无照经营整治后反弹现象仍较为普遍,这一问题尚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中与整治无照经营的方式方法不当有密切关系。  相似文献   

12.
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2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无照经营。”因此,无照经营属应取缔范围。但在如何实施取缔无照经营行为上,《对无照经营也应实施分类监管》(陈甬沪作)一文认为应当分类指导,而《对‘无照经营’必须坚决取缔》(高  相似文献   

13.
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第二十条对宪法第十条第三款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条款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经济补偿”。  相似文献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下称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下称审计条例)出台后,虽然规定了审计机关对违反国家财政收支、财政收支的行为进行处理处罚的权利,但由于处理处罚的种类、程序不明确,具体可操作性不强,国家审计署出台了《审计基本准则》和《审计处理处罚的规定》,解决了长期以来困绕审计处理措施和四种处罚措施。《审计机关审计处理处罚的规定》第三条第五款和第四条第四款“依法采取的其它处理处罚措施”,应当包括司法强制措施在审计中的具体运用。  相似文献   

15.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申请转变为企业组织形式,符合法定条件的,登记机关和有关行政机关应当为其提供便利";《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申请转变为企业组织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依法为其提供继续使用原名称字号、保持工商登记档案延续性等市场主体组织形式转变方面的便利,及相关政策、法规和信息咨询服务"。从立法层面为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以下简称"个转企")开辟了绿色通道,为工商部门支  相似文献   

16.
当前审计机关内部对审计执法权限产生了一些分歧: 一种观点认为审计机关可以按照《审计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所有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进行检查、处理、处罚和评价。即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审计机关不仅具有检查监督权,而且具有  相似文献   

17.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2002年3月27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02年4月29日发布,自2002年6月1日起施行。《办法》是查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违法行为的法律依据之一。《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企业对行政处罚决定有异议的,可自接到行政处罚通知书之日起2个月内依法向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该条款是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律救济手段的规定。但笔者认为,该条款“救济”没有到位,有两点不妥之处,亟等修改。  相似文献   

18.
工商部门处于市场主体准入的最后一道“关口”,客观上往往成为无照经营问题的集结点,在准确把握《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前提下,如何做到查处无照经营“尽责而不推责”,是我们工商部门应当认真思考的问题。目前,从基层执法看,查处无照经营存在的执法主体职责划分不清,部门间协调不充分,执法人员适用法律不准确等问题。因此,笔者作一简要探讨。  相似文献   

19.
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部门、单位可以在管理权限范围内,授予内部审计机构经济处理、处罚的权限”。我单位根据该规定制定了内部审计处理处罚暂行办法。我单位的内审机构是否能够以此为依据进行内部处理、处罚?我们如何办理处罚许可证?对违规问题的处理、处罚款项如何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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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畏  李东明 《活力》2010,(10):106-106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年龄标准及认定《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我国《刑法》第17条第1款、第2款、第3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由此可以推断,刑法上的未成年人犯罪的年龄界限为14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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