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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7 毫秒
1.
2006年7月14日河北省行唐县司机李某驾驶大货车行经河北省景县一路口时,与一辆摩托车相撞,致骑车人王某和乘坐人许某死亡,许某怀中周岁的女儿受伤,摩托车报废。李某报警后弃车逃逸。景县交警大队经现场勘查后于8月11日作出事故认定,李某因车速过快、未让右侧来车先行,负事故的主要责任,王某在未确保安全下通行负事故的次要责任。之后,双方在交警主持下对赔偿进行了调解,死者家属除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外,还要求赔偿精神抚慰金2万元,但大货车车主除提供了大货车于当年6月10日投保的保额为5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单…  相似文献   

2.
2004年8月22日,四川省成都市李某驾驶一辆小汽车,行驶中与一辆对面驶来的公交大客车相撞,李某车上的乘车人曹某受伤。公安交管部门认定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李某所驾车的登记车主是马某。因此,曹某向锦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马二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在锦江区人民法院审理中,马某辩称自己的身份证早在几年前就已丢失,自己并没有进行过车辆登记,不是肇事车车主;李某承认自己是用捡来的马某的身份证购买车辆并进行了登记。法院认定马某并非肇事车车主,不承担本案赔偿责任。判令李某赔偿曹某医疗费5万余元。曹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200…  相似文献   

3.
一、帮人挪车,招来民事赔偿【案例】王某驾车经过一处路口时,被他人车辆堵住,见对方车内无人但钥匙并未拔下,便决定将车挪开。谁知,当王某停好对方车辆推门下车时,将驾驶摩托车的吴某撞倒。交管部门认定,王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四个月后,法院判决王某赔偿吴某损失6万余元。  相似文献   

4.
<正>2013年1月9日0时许,胡某驾车行至北京市大兴区京开西辅路团河路口时,与王某驾驶的大型牵引车发生碰撞,致使胡某车辆损坏。经交管部门认定,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王某驾驶的货车登记车主为某货运公司。货运公司为该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商业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鉴于涉案车辆系主挂一体时所发生事故,货运公司与保险公司对车辆碰撞部分各持己见,交管部门表示无法找到事故发生时所拍摄照片。胡某诉至法院,向货运公司投保的保险公司主张赔偿,保险公司称:涉案车辆的挂车未投保交强险,且涉案事故是挂车碰撞所  相似文献   

5.
正北京市民刘先生摇号中签获得购车资格,但由于自己不急于购车,便将购车指标转借给周先生。2013年8月11日,周先生驾驶该车在某路口转弯时,将正从人行横道步行通过路口的党女士撞倒。经交管部门认定,周先生负全部责任。随后,党女士多次就医,并花费医疗费等相关费用共计7.2万余元,期间周先生曾赔偿过党女士4.5万元,但就具体后续赔偿数额双方并未达成一致意见。党女士得知周先生并非车辆登记车主,遂要求登记车主刘先生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刘先生表示自己只是登记车主,车辆的实际所有人为周先生,故不同意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于是党女士将周、刘二人一并起诉至法院,索赔医疗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11.2万余元。  相似文献   

6.
湖南省益阳市王某,赶山羊到公路边的草地放牧,突然一只山羊 跑到公路上。骑摩托车正常行驶的钟某躲闪不及撞上山羊,翻倒在地 正巧被后方疾驶而至的小轿车撞上,钟某受伤,摩托车损毁。钟某将 王某和轿车车主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摩托车损失共 计1.5万元。  相似文献   

7.
2005年1月21日,河北省曲阳县杨某驾驶小轿车到县城去办事,半路上,前面的摩托车因雪天路滑突然摔倒,杨某虽踩死刹车,但还是撞上了摩托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所幸人没被撞上。事故经交警大队责任认定为:杨某未能同摩托车保持安全距离,负全部责任。对于赔偿,摩托车方说,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赔偿处理,是按“以责论处”,杨某既然负全责就应全部赔偿。杨某认为摩托车摔倒太突然了,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是骑车人没有安全行驶摔倒所致,并且摔倒原因与自己的正常行驶没有关系,因此不同意赔偿。后经法院审理认为,交警部门虽然认定杨某负全责,但《道…  相似文献   

8.
2004年12月20日,河南省辉县市张某驾驶拖挂大货车逆向高速行驶,将侯某驾驶的拉煤车撞翻,造成车损、煤损以及评估费、施救费、交通费等损失16570元。张某肇事后逃逸。交警大队认定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辉县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张某驾车违法行驶,造成侯某为避免撞车而发生翻车事故,对事故负有全部责任,鉴于张某是车主王某的雇佣司机,王某应替代张某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遂判决王某赔偿侯某各项损失共计16570元。2004年12月20日,河南省辉县市张某驾驶拖挂大货车逆向高速行驶,将侯某驾驶的拉煤车撞翻,造成车损、煤损以及评估费、施救费、交通费等…  相似文献   

9.
2002年4月30日晚上,俞某驾驶某公司的出租车与朱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分别造成朱某和摩托车乘坐者宣某九级、十级伤残。公安交管部门认定俞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宣某和朱某向余姚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肇事车驾驶员、租车驾驶员、车主、所属出租车公司赔偿事故所造成的损失。  相似文献   

10.
2010年6月18日晚八时许,河南省固始县胡族铺镇苏岗村农民王某在312国道固始县胡族铺镇街道通达路口自北向南横穿公路时,被袁某驾驶的重型货车轧伤。事故导致王某左前臂、左手损伤、右额头皮挫裂伤、全身多处擦伤。经法医鉴定,王某受伤构成五级伤残。事故发生后,经交警认定,袁某负事故主要责任,王某负事故次要责任。王某将肇事车主、保险公司、与车主签有服务协议的汽车运输公司告上法庭。法院查明,肇事车辆属于袁某所有,虽然该车辆行驶证登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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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2月7日,河北省曲阳县北台村王某驾驶大货车,与张某驾驶的农用三轮车相撞,致张某及同乘人刘某受伤。二人共花去医药费7万余元。交管部门认定王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张某负次要责任,刘某无责任。张某无力承担对刘某的赔偿。刘某遂将张、王二人诉至法庭,要求王某对张某无力承担的部分予以连带赔偿。  相似文献   

12.
2006年2月20日,江苏省海安县王某驾驶大货车行驶中撞上一根电线杆,造成低压混线短路,相应的高压熔丝熔断,变压器损坏,现场无法修复。交警认定王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经鉴定,电力设施受损价格为32520元。大货车车主张某于2005年1月25日为该车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保额5万元,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2006年3月10日,江苏省电力公司海安县供电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车主张某及保险公司赔偿因交通事故所造成的电力设施损失32520元。经海安县人民法院调解,各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保险公司一次性赔偿电力公司因发生交通事故所造成的电力设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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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民权县肉联厂的李树海于1998年10月买了一辆摩托车,同年11月2日,李的朋友张修田提出借他的摩托车去办事。李问张是否有驾驶证。张说没有,但有驾驶技术,保证不会出事。李心里不乐意借车给张,但碍于面子,还是将车借给了张。不料,张骑摩托车途中将一骑自行车的农民陈付起撞倒致伤。治疗中花去医疗费5200元。交警大队认定张无证驾驶.又违章行车,对此次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但张以种种理由拒不赔偿陈所花医疗费。陈便将张起诉至民权县人民法院。法院受理此案后查明,车主李树海明知张修田无驾驶证而将车借与张,对事故负一定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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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2年9月12日,王某驾驶摩托车与陈某驾驶的普通货车发生碰撞,致王某受伤,随即送往医院救治,并于当年10月15日出院。交管部门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王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陈某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在交管部门处理过程中,王某与陈某均未申请调解。2014年3月12日王某向法院首次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陈某依法赔偿其因事故所致多次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损失共计5.9万元。被告陈某答辩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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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3月28日,江苏省姜堰市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王某驾驶一辆大货车紧跟在由田某驾驶的大客车后面行驶,由于公路拥 塞,车辆时开时停,王某的大货车撞上了大客车。经勘查、估价,大客车车损15800元,大货车车损500元。因案情简单,责任明显,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交警队认定王某负全部责任,田某无责任。双方均无异议。 次日双方到交警大队接受调解。王某同意赔偿田某大客车修理费15800元。田某提出除赔偿大客车修理费外,王某还需承担因修车停运10天而遭受的损失。大客车每天平均营业额约1000元,停运10天,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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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10月6日,江西省广丰县排山镇张某驾驶一辆东风货车途经320国道浙江省桐庐县境内时,因车速较快,不慎将王某兄妹俩撞倒,造成一死一伤的重大交通事故。当地交警队作出责任认定,司机张某应负90%的赔偿责任,王某兄妹负10%的赔偿责任,双方没有异议。1998年1月这起事故结案后,交警队依照《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确定这起事故的总损失为9.2万元,肇事司机张某应赔偿王某兄妹方8.28万元。事后,张某却未尽赔偿之责。1998年7月,王某兄妹的监护人因迟迟拿不到赔偿金,告到当地法院,肇事货车的挂靠单位排山镇水泥厂成为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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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8日傍晚,广西横县潘某开无号牌轻便摩托车遇谢某骑自行车逆行横过公路,采取措施不及两车碰撞,摩托车摔倒,潘某当场死亡。交管部门认定,潘某负事故次要责任,谢某负事故主要责任。潘某亲属诉至横县人民法院,请求判决谢某赔偿各种损失42204元,其中死亡补偿费32272元、丧  相似文献   

18.
2003年10月6日,湖南省益阳市陈先生乘坐的出租车与一辆大货车相撞,陈先生眼睛受伤,属八级伤残。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大货车司机负主要责任,出租车司机负次要责任。陈先生多次找出租车司机和车主交涉损害赔偿事宜未果,于2004年10月,向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出租车车主和其挂靠的某出租车公司共同赔偿各种损失86828.88元。赫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中两被告辩称:事故是大货车撞上出租车造成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认定大货车司机负主要责任,出租车司机负次要责任,对于陈先生的损失,大货车司机应当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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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3月12日,辽宁省黑山县翟家村农民熊某驾驶摩托车在102线国道上行驶时,与迎面而来的由王某驾驶的小货车相撞,熊某受重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黑山县交警大队做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熊某负此事故全部责任,王某无责任。之后,小货车驾驶员王某向熊振军的妻子付宝珍提供了一个重要情况,他说:“摩托车与我的车相撞之前,有一辆农用四轮车超越中心双实线行驶,摩托车为躲避这辆违章车辆才撞上我的车。事发后,我还协助交警追回了这辆车。”据此,付宝珍向锦州市交警支队申请重新认定事故责任。锦州市交警支队于2002年5月15日作出…  相似文献   

20.
2004年5月30日傍晚,浙江省衢州市司机李某开小货车将骑自行车横穿公路的王某撞伤,王某经抢救无效,于10日后死亡。交管部门作出事故认定:司机超速行驶,遇自行车横穿公路时采取措施不力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王某骑自行车横穿机动车道时未下车推行,未注意来往车辆,其行为也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双方经调解未能就赔偿问题达成协议。王某家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认为同等责任认定不当,司机应负全部责任;要求司机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28290元。常山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司机认为,同等责任的认定符合客观实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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