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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40 毫秒
1.
侵权赔偿责任包括补偿性赔偿责任和惩罚性赔偿责任,惩罚性赔偿责任有其特殊的功能和构成要件.我国新时期的司法实践,突破了惩罚性责任的传统司法理念.  相似文献   

2.
不动产登记机关赔偿责任论纲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不动产登记机关对登记错误承担赔偿责任,既是登记公信力理论的合理逻辑延伸,也是其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必然要求;其责任的性质应界定为“国家赔偿责任”,适用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在此基础上,分析不动产登记机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并从赔偿范围、资金来源和责任追究机制等方面对我国不动产登记机关赔偿责任机制进行具体设计。  相似文献   

3.
孙彪 《全国商情》2009,(9):140-141
本文认为在雇佣法律关系中,雇主对受雇于工作中的雇员受到的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种赔偿责任是一种侵权责任,应当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本文从雇主对雇员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过失相抵、免责事由等方面作了探讨.  相似文献   

4.
大陆法系国家对惩罚性赔偿制度持否定态度,英美法系国家对惩罚性赔偿制度持赞同态度.对惩罚性赔偿责任性质的认识,国内主要有民事责任说和经济法责任说两种.从惩罚性赔偿具有的特征、两大法系对惩罚性赔偿责任性质认识的共同点等方面分析,惩罚性赔偿责任应属于特殊民事责任.惩罚性民事责任能够弥补现行民事责任制度的不足.将惩罚性赔偿责任纳入民法典,与补偿性民事责任结合,对制裁和预防某些严重民事不法行为有独特作用,能更加充分有效地拓展民法的功能.  相似文献   

5.
乔娟 《全国商情》2012,(9):89-90
《公证法》第四十三条对公证机构民事赔偿责任的规定过于原则和抽象。结合《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等法律,并参照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公证机构的民事赔偿责任可分为连带责任、按份责任和补充责任三类。在存在其他责任人的情况下,应当根据公证机构与其他责任人的有无恶意串通等情形,具体确定公证机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具体类型,以及相应的诉讼程序。  相似文献   

6.
董事赔偿责任追究与董事责任保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修订后《公司法》虽然增加了追究董事民事赔偿责任的重要措施——股东代表诉讼制度,但因未对代表诉讼的具体适用条件、诉讼费用分担与补偿问题等做出明确的规定,将极大影响股东对董事起诉的积极性。使董事赔偿责任的追究制度不能发挥应有的功效。由于这类案件诉讼率低、董事整体需赔偿的金额少,使得当董事需承担赔偿责任时,其获得转移其责任风险的新途径——董事责任保险的吸引力和市场需求度受到影响。为此,有必要对董事赔偿责任追究与董事责任保险做进一步的探讨,以期为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设和完善提供启发和参考。  相似文献   

7.
我国环境污染赔偿责任保险问题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全球环境污染事故的不断发生和公众环保意识的不断加强,环境污染赔偿责任的认定越来越重要,但环境污染的主体却往往无力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为了更好的补偿环境污染受害人的损失,可以通过保险的方式来转移环境污染赔偿责任。本文叙述了环境污染赔偿责任保险在我国的发展历程,并进一步对我国在发展环境污染赔偿责任保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并对环境污染赔偿责任保险运行规则的建立和完善提出了自己的建议,以期能够推动我国环境污染赔偿责任保险的发展。  相似文献   

8.
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人之请求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但赔偿的对象未加明确,之后颁布实施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也未予界定。基于保护受害人利益的立法目的,建议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直接确认保险人对机动车交通事故受害人的直接给付责任,赋予第三人对保险公司的直接赔偿请求权。  相似文献   

9.
缔约过失责任是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责任,其理论发展、构成要件、赔偿范围都是理论界关心和研讨的热点。本文从阐述缔约过失的理论基础出发,对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条件、赔偿范围及其与违约责任的关系进行了阐述。  相似文献   

10.
论民法的“惩罚性赔偿”与经济法的“激励性报偿”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法学界对"多倍赔偿责任"的研究有两种路径:一是民法,认为属于民事责任,并称之为"惩罚性赔偿";二是经济法,认为这一责任形式的主要功能是维护整体利益,因而是经济法责任而不是民事责任.其实,根据民法与经济法不同观念和思维方法,结合这一责任形式的历史演化、主要功能就可以看到,从功能意义上讲,这种责任在民法中就是民事的"惩罚性赔偿"责任,而在经济法中就是"激励性报偿"责任.  相似文献   

11.
论惩罚性赔偿制度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现代意义上的惩罚性赔偿制度源于英美法系国家,并广泛适用于侵权案件和合同及产品责任领域。它是一种与补偿性赔偿、精神损害赔偿不同的承担责任方式。惩罚性赔偿制度具有赔偿、制裁、威慑和激励等功能,充分体现了对人的关怀和尊重。我国应全面建立起符合国情的惩罚性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12.
无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的专利侵权案件,存在法定赔偿额上下限幅度过大、缺乏赔偿额量化标准和情节考量标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过大等问题.通过对国内外专利立法的比较研究,提出一种法定赔偿的适用方式:即通过对无许可专利价值的分析和估算确定赔偿的幅度范围、通过对侵权情节的考量在该幅度范围内酌定具体数额.结合审判实践和专利分析技术,分析估算专利价值的因素、应参照的侵权情节,并对部分争议较大的因素作了探讨.试图解决困扰专利审判实践的难题,为专利法的修订和法定赔偿制度的完善起到参考作用.  相似文献   

13.
《国家赔偿法》的实施,既是维护法律尊严的需要,也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体现。我国国家赔偿制度关于精神损害、行政不作为和赔偿义务机关如何行使追偿权等问题,应在《国家赔偿法》中予以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4.
我国现行合同法的违约金规则兼有赔偿性与惩罚性的内容,从而引起立法与司法实践的混乱,甚至使违约金规则常常被赔偿损失所取代。从体系化的视角出发,惩罚性的违约金更具有合理性。因此,惩罚性违约金的理念应该贯穿关于违约金的全部法律条文,废除体现赔偿性理念的法律条文,让守约方在违约金问题上具有进退自由的主动权而让违约方处于被动地位。  相似文献   

15.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作为朝阳行业的保险业也在不断地向着纵深发展,保险所涉及的各种法律关系也呈日趋复杂之势.例如,如果抵押人对该财产投了财产险,财产一旦受损,善意抵押权人通过设置的抵押权优先获得保险金,这从理论上来讲是没有任何障碍的.问题是为该财产投保的不是抵押人而是所有权人,那么,同案中,当所有权人遇上了善意抵押权人时,所有权人投保后其本可获得的保险金却由第三人抵押权人优先获得的话,其结果是否违背了所有权人通过投保转移风险的初衷.意即,当原权利人与善意的第三人之间发生了谁能获得保险金——这一经济利益发生根本性冲突的时候,我们应如何综合考虑保险法、合同法、物权法等各部法律所保护的利益主体之间的平衡,从有利于维护交易的安全和稳定的角度出发,通过对民法和保险法的相关法理进行分析、演绎,找到一个令人信服的合理赔付方案.  相似文献   

16.
重复保险制度在保险业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直接影响着保险业的健康发展,是保险法的关键内容之一。但我国保险立法对于重复保险的规范较为简略,对重复保险合同的效力也规定得较为模糊。在对重复保险制度的意义以及重复保险合同相关学说进行详细阐述的基础上,引入善恶意区分规则,对不同重复保险合同的法律效力进行辨析;并借鉴国外可行的重复保险立法经验,将重复保险责任分摊方式从比例赔偿改为连带赔偿;多管齐下,防范恶意重复保险,以完善我国重复保险合同效力的立法。  相似文献   

17.
随着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在社会生活中的广泛应用,互联网已成为人们生活、工作的重要媒介。当网络因各种原因出现故障的时候,无可避免地会给人们带来各种各样的损失。随着这种损失覆盖面的日益扩大,相应的责任承担及损害赔偿问题逐渐引起人们的关注。目前解决方式只是由网络接入服务商对故障网络尽早修复,但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只能由用户自己承担,理由多为不可抗力。笔者对此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与意见。  相似文献   

18.
2007年以来,哈密地区逐步开展农业保险试点推广工作,在保险产品种类创新、保险赔付等方面,受到了社会的认可,在防范和减少农业风险损失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农村经济的功能尚未得到有效发挥,农业保险支持与地区"三农"经济发展不能有效对接,未能充分达到互惠共赢。本文就如何实现政策性农业保险与地区农业发展有效对接进行探析。  相似文献   

19.
根据税法的可税性理论,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主体应给予税收优惠;为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经营农业保险,增加其赔偿准备金,应给予其税收优惠;各国都把税收优惠作为支持和保护本国农业的一个重要手段.对国有农业保险经营组织、农业相互保险社、相互保险公司和保险合作社应免除一切税收;对商业保险公司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应根据具体情况,或予以免税,或予以减税.被保险人获得的赔偿金,不应被课税.我国应在已有针对农业保险的税收优惠法律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应的税收优惠制度,对农业保险经营主体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免征一切税收.  相似文献   

20.
由于立法上的缺失,对赌条款的法律效力一直备受争议。主要体现在对赌的主体与对赌的内容两个方面。主体的分歧集中在融资公司、融资公司的股东、未持股的融资公司经营者或管理层人员的签约资格上。内容的分歧则为补偿条款。为解决对赌条款效力之争、提高司法审判实效、切实发挥对赌条款估值调整的功能,同时又节约立法成本,可采用司法解释的方式,对适格的对赌主体做出明确的规定,而对赌的内容及权益实现的程序也应提出全面的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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