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16 毫秒
1.
《现代经济》2006,(2):32-33
关于公开征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为了加强对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维护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住房的维修和正常使用,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部、财政部拟订了《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了提高立法质量,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经研究决定,将《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意见。各地人民群众可以将有关意见寄送到建设部(北京三里河路9号,邮政编码:100835)或发送电子邮件至:fgc1@mail.cin.gov.cn。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05年11月10日。 相似文献
2.
《现代经济》2006,(2)
关于公开征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为了加强对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维护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住房的维修和正常使用,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部、财政部拟订了《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了提高立法质量,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经研究决定,将《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意见。各地人民群众可以将有关意见寄送到建设部(北京三里河路9号,邮政编码:100835)或发送电子邮件至:fgc1@mail.cin.gov.cn。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05年11月10日。 相似文献
3.
近日,建设部,财政部发布了《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完善了《物业管理条例》,相对1998年的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有了很大的进步,现对照目前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管理中的一些情况和问题,对办法提出以下意见,与同行共同学习探讨,希望本文能对办法的制定做出有益的贡献,同时祝办法早日出台。 相似文献
4.
自2003年以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经连续出台了物业管理行业相关的六部法律法规,分别为2003年6月26日<业主大会规程>、2003年11月13日<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2003年6月26日<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3月17日<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2005年11月16日<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2007年12月4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5.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制度是《物业管理条例》确定的物业管理七项基本制度之一。在物业区域内建立统一的专项维修资金制度,其主要目的是解决在多元化住房产权结构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时,如何在不同类型的产权人和多个业主之间及时筹集所需资金问题。从1999年1月开始,各地逐步建立了这项制度,并在实践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也出现了不少问题,尤其是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资金的统一管理,有效监督和安全使用。那么,怎样才能使专项维修资金既管理规范有序,又能充分发挥作用,使业主使用便捷、物业维修及时呢?作者试图结合这几年的工作实践谈点体会。 相似文献
6.
2005年年底以来,建设部、财政部联合制定的《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开始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由于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事关广大城市居民的切身利益,因而在媒体与网络上引发了关于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应当如何缴存、管理与使用的讨论热潮。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业主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缴存的,专项用于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相似文献
7.
8.
9.
10.
为进一步加强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划转、使用等行为,日前,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制定发布了<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京建物[2009]836号)(以下简称<办法>),于2009年12月1日起开始施行.<办法>对建设部、财政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作出了细化规定,并有许多创新之处. 相似文献
11.
(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前又称公共维修基金),是随着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全面实施而开始缴交的。1998年7月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宣布从1998年下半年开始,全国城镇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建设部为了贯彻落实这一通 相似文献
12.
14.
为了加强对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秩序,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2004年3月17日,我国建设部发布了《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04年5月1日开始施行.《办法》取代了原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试行办法》,并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审核条件的内容进行了一些调整,增加了一条重要的内容,即明确规定一、二、三级物业管理企业须"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这对我国物业管理企业的发展无疑是具有指导作用的. 相似文献
15.
<重庆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细化了建设部、财政部颁布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维修资金按建面归集,资金管理主体归全体业主,不同的情况对应不同的决策机制. 相似文献
16.
17.
卢琼红 《广西财政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Z1)
一、南宁市物业管理发展中的问题(一 )法规建设不配套广西的物业管理立法工作是比较滞后的 ,广西第一部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是在2001年7月1日颁布并实施的 ;南宁市房产局作为南宁市物业管理方面的行政主管从1995年也先后出台了《南宁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南宁市物业管理企业的经营服务行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章程》、《住宅小区居民公约》、《南宁市物业管理企业经营资质管理暂行规定》等等一些法规 ,但是这些法规所包含的内容不够全面 ,不够具体 ,而且操作性比较差 ,无法满足物业管理发展的实际需要 ,在物业管理中发生的很多纠纷都不能依据这些法规进行裁定。(二 )物业管理企业规模小、经营活动不规范物业管理企业的专业化、规模化发展是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也是加入WTO以后 ,物业管理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而南宁市当前大部分物业管理企业的规模都比较小 ,主要原因有如下几方面 :(1)传统的物业管理模式。我国的现代物业管理主要是伴随住房制度改革、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住房生产制度改革而在全国逐步推行 ,它原先的模式是谁开发谁管理 ,这种管理模式使得物业管理权不能流动 ,物业管理市场化无法... 相似文献
18.
1998年12月16日建设部、财政部发布<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经过几年的实践,两部又于2008年2月1日实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在这一过程中,各地都根据地方的特殊性,制定适合本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管理的办法. 相似文献
19.
20.
业委会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爽快一点,业主高兴,物业管理企业感激,两面皆大欢喜,何乐而不为。殊不知在不知不觉中,业委会对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形同一枚橡皮图章,受损失的却是全体业主。维修资金是属于业主所有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起到一个合格管家的作用,否则业主会想到是否换一个管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