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房地产抵押贷款合同是指借款人以自己或第三人所有的房地产、土地使用权作为借款的担保,向银行借款,以解决自身资金临时的不足而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这种抵押借款合同由于以资产作抵押,保险系数较大,所以银行普遍采用这种形式与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之间确立抵押借贷关系,以期确保贷款能按时收回。不少贷款银行在与借款人签订抵押贷款合同的同时,向公证机关申请办理抵押贷款合同公证,其目的是让公证机关帮助审查抵押物的真实性、合法性,为抵押贷款合同的履行提供可靠的法律保障。以房地产作为抵押物的抵押贷款合同与其他类型的抵押合同、借款合同相比有其共性,而更有其特殊性。  相似文献   

2.
抵押贷款评估中应明确的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对外贷款偿还的担保已经大多需要抵押,仅以信用担保的贷款越来越少。以抵押来融通资金是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最重要的业务之一。在抵押贷款中,抵押物的产权人为借款人,抵押权人(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在抵押人(借款人) 不能按照贷款合同的规定按期偿还贷款时,有处理其抵押物的权力,以补偿贷款的损失。  相似文献   

3.
目前各大商业银行发放的房地产贷款主要采取房地产抵押形式,银行一律要求借款人在贷款时必须办理“房贷险”(即目前市面上常见的个人抵押贷款房屋保险或个人抵押商品住房综合保险),其依据是中国人民银行2002年颁布的《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以房产作为抵押的,借款人需在合同签订前办理房屋保险或委托贷款人代办有关保险手续。”  相似文献   

4.
宋方 《中国金融》2006,(22):50-51
银行在发放抵押贷款时,为了防止因意外事件引起抵押物灭失或贬值,从而引致贷款出现风险敞口,通过要求客户为抵押物(土地除外)办理保险。因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作为抵押贷款中的一种,长期以来,银行在办理该业务时也要求客户为抵押房产办理保险。对于贷款金额较大、风险较大为集中的一般商业经营性贷款业务,这一要求是安全必要的。  相似文献   

5.
房地产抵押是银行落实贷款担保的一种常见形式。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担保法、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都对房地产抵押问题作了专门规定。银行作为日益成熟的市场交易主体,对贷款抵押合同法性问题非常关注。关于抵押物权属的确定、抵押必须办理登记、禁止或限制作为抵押物的财产范围等问题,银行从业人员都耳熟能详。但是,随着合同法的实施,房地产行业新问题的出现,银行办理房地抵押贷款的风险点也相应增加。防范风险,确保房地产抵押合同的法律效力,是银行必须重视的问题。  相似文献   

6.
案例 2005年8月29日,被告马某以自有住房抵押,向某银行申请贷款30万元人民币,并签订利昔款合同》、《房地产抵押担保合同》,期限一年,并于当日办理了抵押物登记手续。后该笔贷款未发放。9月5日,被告马某又与该银行再次签订《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及《个人住房借款抵押合同》,约定金额40万元人民币,期限至2006年9月6日,并约定原抵押合同一同生效。双方未重新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  相似文献   

7.
梁姿 《时代金融》2014,(11):32-33
目前,活体畜禽抵押贷款尚未得到推广,本文结合抵押物自身特点和抵押贷款运作过程,分析了银行办理活体抵押贷款滞后的原因,提出以降低银行风险做好活体畜禽抵押贷款办理工作的策略,从而有效提升银行效益。  相似文献   

8.
银行在办理贷款时,一般都以借款人的资产进行抵押,对控制和降低贷款风险,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是,我们也看到,不少贷款到期,通过处置抵押物收回贷款时却发现抵押物变现值严重缩水,不足以抵偿银行的贷款本息,给银行带来了巨大的风险.为什么一般仅设定只有抵押物价值70%或更低比例的贷款额仍有较大风险呢?是否是“抵押物变现值缩水”呢?当然,风险的因素很多,但本文旨在探讨这种抵押资产在价值评估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对抵押物价值及银行贷款风险的影响.  相似文献   

9.
现在,商业银行在办理住房抵押贷款业务时,均把购买个人住房贷款保险作为获得住房贷款的条件之一,以防范经营风险。银行大多规定住房贷款保险的期限与贷款期限一致,贷款人在投保时一次性缴清保费。在购房贷款中,银行要求借款人对抵押物(住房)进行固定资产保险是有正当理由的,也是符合国际国内商业银行惯例和有关法规的,对借款人,银行和保险公司来讲都应该是一件好事。  相似文献   

10.
案例回放: 2005年8月29日,被告马军以自有住房抵押,向某银行申请贷款30万元人民币,并签订《借款合同》、《房地产抵押担保合同》,期限一年,并办理了抵押物登记。后该笔贷款未发放。同年9月5日,被告马军又与该银行再次签订《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及价人住房借款抵押合同》,约定金额40万元人民币,期限至2006年9月6日,并约定原抵押合同一同生效。双方未重新办理抵押物登记。  相似文献   

11.
谭曙光 《新金融》1994,(5):33-35
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向银行申请贷款时,以一定财产作为抵押物,借款人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本息时,银行有权处分其抵押物,并从所得款项中优先受偿的一种借贷方式。运用抵押贷款是银行抗衡信贷风险的有效手段。西方商业银行抵押贷款是很普遍的,其抵押物也多种多样。而我国银行业由于过去受计划经济体制影响,大多采取信用放款。近几年,随着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贷款面临的风险越来越大。  相似文献   

12.
个人住房转按贷款人微言轻个人住房贷款的一个衍生品种,一经推出即在市场上产生了良好的反响,显示了一定的市场发展前景,个人住房转按贡款是指已在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向原贷款银行要求延长贷款期限哉将抵押银行的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耐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向原贷款银行要求延长贷款期限或将抵押给银行的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转按贷款属于个人住房贷款,其中延长原贷款借款期限可简称为“加按“,变更抵押物可简称为“换按“。下面仅就个人住房转按贷款产生的背景和发展前景进行一些初步的探讨。  相似文献   

13.
尽管当前各家银行在办理抵押贷款时能严把抵押担保人资格的审查、抵押资产评估、抵押物登记等重要关口,但抵押贷款的风险仍不容乐观,突出表现在法律风险上。  相似文献   

14.
在银行从事信贷工作的同志们大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对一笔贷款调查完毕后,在落实抵押权办理抵押物登记时,登记部门在抵押许可证或他项权利证书上注明抵押期间为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止。既然登记机关设定了抵押期间,在实践中对此抵押期间如何理解和操作呢?一般情况下银行工作人员对此抵押期间有两种误解。一种认为:登记部门的抵押期间是抵押权的有效存续期间。贷款期限必须在登记部门规定的抵押期间内,超过此期间必须要求抵押人重新办理抵押物登记。另一种认为:可以登记部门规定的抵押期间内循环发育贷款,放款日期必须在抵押期间内,到期日可以不受此期间的限制。因为理解上的混乱,使得银行工作人员在日常业务中操作不一,带来很多不便。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时注明的抵押登记期间是否合法有据呢?基于担保法的司法解释对抵押期间有了明确的规定,笔对在业务实践中如何正确理解抵押期间,保障依法合规经营谈一谈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15.
问题(华芒) 为切实保障银行债权,落实贷款抵押,能否在抵押合同文本中约定:"贷款期限届满而借款人未予清偿时,银行有权直接委托拍卖机构拍卖其抵押物?"这种约定有没有合理的法律解释?  相似文献   

16.
黄进洲 《福建金融》2002,(11):38-39
商业银行选择抵押贷款方式能有效防范贷款风险,但有的行在办理贷款中存在抵押手续不全、抵押物虚设、缺乏抵押物价值评估制度及市场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应采取严格抵押物登记手续、审查抵押物的归属、减少重复抵押、选定合理的抵押率及加强对抵押物的日常管理检查等措施,完善抵押贷款管理。  相似文献   

17.
抵押贷款作为一种明显优越于第三方保证的贷款方式,有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实现,是各家商业银行贷款的首选方式。贷款抵押是防范贷款风险的重要手段,但由于商业银行对这个手段本身存在的风险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在办理抵押贷款时,特别是在办理个人贷款业务时.不少信贷员错误地认为,只要有足值的抵押物.就可以办理抵押贷款,不恰当地把抵押物放在了第一重要位置,而对客户诚信度忽略了,  相似文献   

18.
我国商业银行在办理抵押贷款时.还必须到有关部门进行抵押物的登记。在登记时,商业银行在已提供《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资料的情况下,仍会被一些登记机构要求再次填写由其提供的《抵押合同》,且有些登记机构只按贷款的本金额度登记他项权利价值,导致商业银行抵押贷款的风险隐患加大。  相似文献   

19.
抵押贷款是以借款人的财产所有权作为抵押而发放的贷款。借款人提供的抵押物,必须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是所有权无争议、易于变卖和保管的金融资产或实物财产。银行要对抵押物全面估价后确定抵押折扣率。银行要同借款人签订抵押借款合同,并经公证机关公证。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银行有权处理抵押物用以归还贷款本息。目前,由于市场经济尚处初级阶段,专业银行商业化机制亦未健全,在实际操作中,主观上、客观上都存在亟需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20.
随着我行业务的发展,贷款抵押担保优先的原则突显。集团客户管理件规定“优先选择资产抵(质)押担保方式”,小企业信贷管理办法规定“优先选择价值稳定,变现能力强的抵、质押物”,省分行担保实施细则对抵押物的顺序作了明确规定。凡抵押担保的信用,都涉及到抵押登记的办理问题。办妥合法有效的抵押登记手续,保证抵押合同的成立并生效,落实有效的第二还款来源,可增强企业的信用意识,促进其到期偿还信用,保证我行债权的实现。抵押登记的合法合规性问题,也是内控和外部检查的重点。业务操作中,在与借款人和抵押人签订贷款抵押合同后,如何按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显得尤为重要。下面就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分别总结如下:[第一段]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