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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21 毫秒
1.
案例回放: 2005年8月29日,被告马军以自有住房抵押,向某银行申请贷款30万元人民币,并签订《借款合同》、《房地产抵押担保合同》,期限一年,并办理了抵押物登记。后该笔贷款未发放。同年9月5日,被告马军又与该银行再次签订《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及价人住房借款抵押合同》,约定金额40万元人民币,期限至2006年9月6日,并约定原抵押合同一同生效。双方未重新办理抵押物登记。  相似文献   

2.
案情:2002年6月22日,原审原、被告签订《购房抵押贷款合同》,约定被告以座落在本市洪山区东湖工业园东湖路108号第A幢9号房为抵押物向原告申请购房抵押贷款21万元,贷款期限10年,贷款月利率4.65‰。原告办妥抵押登记后,于2002年7月5日向被告发放了贷款21万元。但被告未依时供款,仅归还了部分借款本息,截止2003年8月11日,尚有贷款204719.75元未还。2003年8月原告起诉被告,要求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相似文献   

3.
杨锦仁  袁钢 《现代金融》2001,(10):40-40
笔在审理金融机构作为原告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不止一次发现金融机构在庭审提供证据时,所提效的抵押贷款中的抵押合同与借款合同不相吻合,有的是抵押合同担保的数额与借款合同中的借款数额不一致,有的是抵押合同担保的务不明确不具体,更为值得重视的是,有的抵押合同的签订和抵押登记时间早于借款合同,给法院审理案件、认定抵押合同的效力带来相当的难度。  相似文献   

4.
目前住房抵押贷款已经成为中国各商业银行的优良资产之一,并日益成为商业银行收益的重要来源。但是,由于消费行为特征及其抵押贷款合同赋予的权利,抵押贷款给商业银行带来的现金流不够稳定,特别当宏观经济环境发生变化时,提前还贷的数额将非常可观。因此,商业银行在经营抵押贷款时,有必要预测提前还贷的概率,计算预期的现金流变化规模,采取相应对策实现经营的稳定。[编者按]  相似文献   

5.
刘勤  景帆 《现代金融》2006,(3):45-46
当借款人提供的抵押物价值远远高于一家银行贷款额度时.借款人可以提出以超出贷款部分的抵押物到另一家银行申请抵押贷款,如重复抵押符合法定条件,应当认为各个抵押合同均有效。当借款人到期不能履行债务,抵押物被处理后,各个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参加清偿分配。作为银行应如何对待重复抵押、防止并减少贷款风险呢?根据“登记为主、签约为辅”的清偿原则,必须办理登记手续.使抵押合同有效,这是确保优般偿的前提条件。特别是在办理最高额抵押业务时.  相似文献   

6.
房地产贷款是商业银行最为常见的贷款业务,它不仅关系到商业银行经营效益,也影响到我国金融市场和社会和谐的稳定。文章根据房地产抵押贷款实务操作,从抵押人主体资格、抵押合同与借款合同衔接、抵押物清单、他项权证与登记部门不动产登记簿、土地款未交清抵押效力、抵押物变现难等方面,分析了房地产抵押贷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面临的法律风险,并提出相应风险防范对策。  相似文献   

7.
美国的抵押贷款银行泛指商业银行、抵押贷款公司、储蓄银行和储蓄贷款协会等发放房地产抵押贷款的金融机构。抵押贷款银行办理一笔住房抵押贷款业务,通常要经过五个步骤,即:一、受理借款申请;二、进行贷款评估;三、协商贷款条件;四、签定贷款合同;五、按期回收本息。  相似文献   

8.
第一条 凡符合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同意以所购房屋(有合法所有权的现房)作为抵押物后,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抵押贷款(抵押合同必须合法有效)购买的自用住房.可参加本保险,被保险人购房后因装修、改造或其他原因购置的附置于房屋的有关财产和其他室内财产,不属于本保险标的范围。  相似文献   

9.
目前各大商业银行发放的房地产贷款主要采取房地产抵押形式,银行一律要求借款人在贷款时必须办理“房贷险”(即目前市面上常见的个人抵押贷款房屋保险或个人抵押商品住房综合保险),其依据是中国人民银行2002年颁布的《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以房产作为抵押的,借款人需在合同签订前办理房屋保险或委托贷款人代办有关保险手续。”  相似文献   

10.
截至2003年底,岐山县抵押贷款2.98亿元,账面有效抵押贷款额2亿元,但实际上,1.97亿元抵押贷款事实上已成为呆滞。占抵押贷款的66%。在无效抵押中:缺财产抵押权证的1笔;未经国土部门登记的2笔;未经房管部门登记的5笔;未签订财产抵押契约的2笔;无抵押物清单的1笔;设备抵押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年审的9笔;土地与建筑物未一同抵押的1笔;抵押合同已超过有效期的10笔。  相似文献   

11.
由于我国商品房销售大多采用期房制度,商业银行房地产开发贷款业务当中,往往会遇到按揭金融机构设置的商品房预抵押登记。本文着重分析了预抵押登记的概念、法律效力,讨论了预抵押登记与土地使用权抵押、在建工程抵押发生权利冲突的可能性,在此基础上对商业银行房地产开发贷款业务提出了管理建议。  相似文献   

12.
在日常信贷业务操作中不少企业以正在建设的建筑工程作抵押向金融机构融资。由于在建工程抵押贷款同时涉及企业、银行、在建工程承包人、税务、抵押登记部门等多方当事人,法律关系相对一般的房地产抵押贷款业务较为复杂,商业银行对在建工程抵押贷款都持着比较谨慎的态度。本拟结合操作实际,在现有的法律、法规框架内,就办理在建工程抵押贷款过程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进行粗浅的分析,以期抛砖引玉。  相似文献   

13.
随着我行业务的发展,贷款抵押担保优先的原则突显。集团客户管理件规定“优先选择资产抵(质)押担保方式”,小企业信贷管理办法规定“优先选择价值稳定,变现能力强的抵、质押物”,省分行担保实施细则对抵押物的顺序作了明确规定。凡抵押担保的信用,都涉及到抵押登记的办理问题。办妥合法有效的抵押登记手续,保证抵押合同的成立并生效,落实有效的第二还款来源,可增强企业的信用意识,促进其到期偿还信用,保证我行债权的实现。抵押登记的合法合规性问题,也是内控和外部检查的重点。业务操作中,在与借款人和抵押人签订贷款抵押合同后,如何按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显得尤为重要。下面就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分别总结如下:[第一段]  相似文献   

14.
案例 2005年8月29日,被告马某以自有住房抵押,向某银行申请贷款30万元人民币,并签订利昔款合同》、《房地产抵押担保合同》,期限一年,并于当日办理了抵押物登记手续。后该笔贷款未发放。9月5日,被告马某又与该银行再次签订《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及《个人住房借款抵押合同》,约定金额40万元人民币,期限至2006年9月6日,并约定原抵押合同一同生效。双方未重新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  相似文献   

15.
尽管当前各家银行在办理抵押贷款时能严把抵押担保人资格的审查、抵押资产评估、抵押物登记等重要关口,但抵押贷款的风险仍不容乐观,突出表现在法律风险上。  相似文献   

16.
抵押贷款是金融机构信贷投放的重要方式之一,文章通过对安福县抵押贷款登记评估费情况的调查,提出了几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7.
抵押贷款作为一种明显优越于第三方保证的贷款方式,有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实现,是各家商业银行贷款的首选方式。贷款抵押是防范贷款风险的重要手段,但由于商业银行对这个手段本身存在的风险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在办理抵押贷款时,特别是在办理个人贷款业务时.不少信贷员错误地认为,只要有足值的抵押物.就可以办理抵押贷款,不恰当地把抵押物放在了第一重要位置,而对客户诚信度忽略了,  相似文献   

18.
商业银行鉴别和处置抵押品时遇到诸多困难,其解决的途径之一是发展抵押贷款业务专业化经营。商业抵押公司是集商品购销与融资担保为一体的专业商业机构,商业银行借助于商业抵押公司的运作,可以有效地调整商业银行的抵押贷款规模和期限结构,降低抵押贷款的系统风险,提高抵押贷款业务的专业化经营水平,促进业务增长。  相似文献   

19.
抵押作为担保的一种重要形式,由于有实物资产作保障,抵押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而倍受各家商业银行青睐。在我国,抵押担保对登记的要求采用的是登记生效主义和登记对抗主义相结合的方式。登记生效主义是指将抵押登记作为抵押合同生效的法定要件,若没有在法定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不产生法律效力;登记对抗主义是指将抵押登记作为抵押权人对抗第三人法定要件,抵押合同是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双方可以办理抵押登记也可以不办理登记,但是只有办理了登记的抵押权才能够对抗第三人。因而无论是生效主义还是对抗主义.抵押登记对于抵押权人来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20.
基本案情 2011年4月,某银行签订了与某女的《个人经营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人民币40万元,期限10年。此前,该女曾与其丈夫某男一同到该银行询问贷款手续。借款合同约定以某男名下的2套房产抵押,某男出具了同意抵押承诺书,办理了抵押登记。银行依约发放贷款给借款人自主支用。贷款本息起初尚能按时得到偿还,后来由于家庭经营不善而被拖欠。银行多次上门催收,某女却提出贷款是某男冒用其名义申请和使用的,其未在借款合同、借据等材料上签章,拒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并声明其与某男已离婚,抵押房产已协议分割归其所有,否认银行抵押权利有效。某男承诺还款,但最终无法落实兑现。事后查明办理贷款时某女确未签章,贷款实际投入家庭经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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