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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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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法》赋予了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现就家庭承包中法律对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障介绍如下。 一、保护农民承包土地的权利 (一)每一个集体成员都有承包土地的权利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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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农民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国家依法赋予的,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和非法剥夺。《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在具体执行中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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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财务会计》2004,(7):21-22
45.家庭承包中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注意哪些问题?家庭承包中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除应遵循《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五项原则外,还应注意:(1)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2)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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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性质及实现形式的创新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性质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承包农村集体土地所具有的经营权利。在现实运作中应具有以下一些法律性质。(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产生于承包合同,具有法律效应,是农村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的结果,是一种民事权利,其核心是经济利益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我国《民法通则》第八十条也规定:“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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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年来,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发生的一个很重要原因就是现有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并未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实行"精准保护"。"精准保护"难在何处?如何实施"精准保护"呢?笔者认为关键是解决保护"谁"的权益问题。《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一条规定:为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制定本法。第十五条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按照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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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财务会计》2004,(8):20-22
51.家庭承包方式下。承包方何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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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家庭承包第一节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二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民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第十三条发包方享有下列权利:(一)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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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财务会计》2004,(9):21-22
61.发包方的哪些行为应承担民事责任?(1)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2)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收回、调整承包地;(3)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4)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而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5)以划分“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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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拜读了贵刊2005年第6期,对第22页《村民无权私自租赁土地》一文的标题提法很不理想,对文中提出的一些观点也不敢苟同。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第三十四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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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农村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相互调换承包地耕种的现象比较多见,有不少人认为这种调换是一种违法行为,对此笔者认为是不对的,理由有如下几个方面:其一,《农村土地承包法》赋予了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明确了承包农户对承包土地的收益权、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该法第四十条还规定,“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的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可见,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相互调换承包地这种流转行为,已经得到了法律的肯定。其二,集体经济组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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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财务会计》2004,(2):19-20
8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指哪些人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所有成员。只要一出生,不论年长年幼、是男是女,没有年龄和性别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等理由,剥夺和非法限制成员的土地承包权。9郾妇女与男子是否享有平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芽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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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会计》2021,(3):91-93
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以下简称“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保障流转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农户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制度,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遵循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流转土地经营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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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财务会计》2004,(3):17-18
16.发包方应承担哪些义务?(1)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2)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3)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4)执行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这些义务是法定义务,发包方必须履行,不得减轻或者放弃,在承包合同中有减轻或者放弃其义务的条款,则该条款无效。17.发包方可享有哪些权利?(1)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2…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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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 ,事关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的大局。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理流转 ,是今后农村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本文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若干问题做一法律思考 ,以便为制定规范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提供参考。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概念和种类2 0 0 2年 8月 2 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自 2 0 0 3年 3月 1日起施行 )第 3条第 2款规定 :“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 ,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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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法律体系对农村土地产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实质性的规定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0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8条规定:“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可以属于各该农业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74条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依照法律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由村农民生产合作社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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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哪些土地可以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1)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2)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3)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39.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家庭承包土地,为什么要提前半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承包期内,承包方家庭成员发生重大变化,没有能力继续耕种承包地,又不愿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或者承包方家庭和主要劳动力进入非农产业,并且获得比较稳定的非农收入等情况,要求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的,发包方应当接受,并要求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主要是因为:(1)土地的耕作有很强的季节性,为了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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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汉仁同志: 您来信咨询有关农村土地承包方面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村集体耕地,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可以继续承包吗? 我国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只要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农户,就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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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因此,严格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是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最基本的问题,但对以下几类特殊人员,其土地承包权需特殊对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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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维护承包方依法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只限承包方使用。第三条承包耕地、园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从事种植业生产活动,承包方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应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予以确认。承包草原、水面、滩涂从事养殖业生产活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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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经营管理》2012,(7):21-23
为指导各地区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根据《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业部等六部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1]2号)等法律政策,制定本工作规程。一、基本原则(一)保持稳定。在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前提下,以已经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已经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严禁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户承包地。(二)依法依规。严格执行《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有关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规定,参照《农村土地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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