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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在深港合作备忘录签署一年多之际,市领导提出了‘向香港学习,为香港服务',这为深圳口岸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对深港合作尤其是深港口岸之间的各项跨境工程建设及通关改革,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深圳市口岸办主任曹绍业近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深圳口岸部门将借机加快推进跨境工程建设,建造国际化一流口岸,提高口岸通关效率,实现深港及泛珠三角地区的深度融合和共同发展.  相似文献   

2.
本文认为,深圳皇岗口岸实行24小时通关后,将更深层次、更全方位、更大范围地推动深港间的经济合作和互惠互利,深港合作的前景更明朗。  相似文献   

3.
自2003年1月27日零时起,深圳皇岗口岸旅检实行24小时通关,至此,皇岗口岸成为全国唯一全天候通关的口岸,媒体和专家们称之为"深港合作的一个全新里程碑",它将从更深层次、更全方位、更大范围地推动深港间的经济合作和互惠互利,并使深港经济一体化的步履更加扎实、前景更加明朗.  相似文献   

4.
随着皇岗口岸24小时通关的实施,关于深港经济合作的话题又成为人们议论的焦点。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以来,香港经济陷入困境。香港要实现经济复苏需要提升深港经济合作;深圳经济的发展,香港因素起了很大的作用。深圳要进一步发展,还需要加强与香港的合作。因此,两地只有加强合作,才能把深港经济做大做强。  相似文献   

5.
<正> 深圳皇岗口岸自1991年以来,曾经5次延长通关时间。自2001年12月1日始,中央批准皇岗、罗湖等口岸第四次“延关”,口岸关闸时间由原来的晚上11时30分延至零时,开闸时间由早上7时提前至6时半。仅仅过去了一年多,自2003年1月27日零时起,皇岗口岸旅检实行24/小时通关,至此,皇岗口岸成为全国所有口岸中唯一全天候通关的口岸,使深港之间的人流物流实现了全天候不间断的交流和往来,被媒体和专家们称为“深港合作的一个全新里程碑”,它将从更深层次、更全方位、更大范围地推动深港之间的经济合作和互惠互利,并使深港经济一体化的步履更加扎实、前景更加明朗。  相似文献   

6.
内地和香港社会经济不断融合发展的大趋势下,两地间的跨境交通需求日益增长。由区位条件所决定,深圳在内地和香港的跨境交通联系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本文认为,深港两地应尽快跨境基建领域达成共识,推动跨境基建的无缝衔接,实现深港城市功能的融合。  相似文献   

7.
为促进深港金融业深度合作,需要为港资银行在深圳设点铺路,积极建设香港银行业的后台业务基地,争取申办两地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促进两地商业银行之间合作和渗透,积极争取深港之间有限度的"人民币自由行"和"外汇自由行"试点,深港两个证券交易所各有分工,错位发展,深圳证券市场对在香港和其他国际资本市场上市的公司提供"再上市"服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改制,转变为公司法人,深圳证券交易所运作模式和交易品种逐步与国际接轨。为推进深港金融业合作与创新,需要在通关、通讯和语言方面便利化。  相似文献   

8.
据称,每天约有1.6万名港人到深圳上班,近1.5万人从深圳到香港工作和学习。伴随着深港大规模跨境工作、学习及居住现象,深港两地的合作也一改以往只停留在口头的程度,变得越来越密切。  相似文献   

9.
一、项目概况深港西部通道口岸工程是一项大型跨境基础设施工程,位于深圳市南山区东角头填海区,由国家发改委批准立项,深港两地政府联合建造,在我国首次采用深港查验单位联合办公的“一地两检”模式的大型跨境基建项目,建成后的西部通道口岸将是连接深港两地的又一重要的陆路交通口岸。本工程总用地面积约117.89公顷,其中港方管辖区占地约41.56公顷,按使用功能划分为旅检区和货检区,旅检区占地约9.26公顷,货检区占地约32.30公顷。港方管辖区为香港特区政府投资,委托深圳市深港西部通道工程建设办公室负责建造工作及建造管理工作,港方口岸设…  相似文献   

10.
与所有跨境读书的孩子一样,12岁的萧明慧早上7点前准时与父亲赶到了深圳皇岗口岸。下午六半左右,再从香港的学校坐半小时的火车过关,回到深圳的家里。  相似文献   

11.
近年来随着内地与香港两岸经济合作不断加强和深化,深港两地经济合作取得良好势头。现代物流业作为深圳和香港两地支柱产业之一,合作更是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加强。本文在回顾香港和深圳两地物流业发展现状的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深化深港物流合作的策略。  相似文献   

12.
截至10月中已完成当中的8.4成工程,可望如期在今年年底大致竣工,并于明年配合蛇口的口岸设施落成通车,成为港深之间的第四条跨境行车信道,有助舒缓现有3条跨境信道,即落马洲、锦渡和沙头角的交通。深港西部信道全长5.5公里,起迄点为新界西北的鳌磡石和深圳蛇口的东角头新填海区,横跨有高生态价值的后海湾。信道主要由高架引桥和斜拉桥组成。其中3.5公里位于香港水域,由香港兴建;深圳段长约2公里,由深圳市政府建造。  相似文献   

13.
推进深港离岸金融的合作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离岸金融是国际金融发展的高级形态,人民币离岸金融的合作是深港金融合作的切入点,也是深港金融衔接的突破口。香港和深圳应共同拓展和确保人民币离岸业务的安全顺利开展,人民币离岸化是人民币国际化的必由之路。本文探讨深港离岸金融合作的必然性,提出可通过建立香港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在深圳开展深港合作离岸金融后勤服务、实施推动人民币离岸化的国家政策,在深圳开辟港币离岸金融市场以及开展人民币离岸业务等举措来推进深港离岸金融的合作。  相似文献   

14.
从深港高科技发展态势看两地合作的前景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深港两地高科技发展殊途同归 深圳和香港,这两座山水相连的城市,20年来,由于各自的特殊地位和高速发展,一直为世人所瞩目。然而,由于两地实际存在的较大实力差距,深港间的合作历来表现为“一边倒”,即在资金、技术、原材料、设备、信息、市场等方面,香港大体是“输出方”,深圳大体是“输入方”,“依托香港”甚至是深圳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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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党的十五大强调要努力提高对外开放水平,要进一步办好经济特区,发挥经济特区对全国的示范,辐射、带动作用。贯彻十五大精神,就是要完善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对外开放格局, 发展外向型经济,增强国际竞争力,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和国民经济素质提高。口岸是改革开放的窗口,是投资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香港回归祖国,深港两地之间社会经济联系更趋紧密,口岸在深港经济合作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日显突出。搞好  相似文献   

16.
肖亚红  国世平 《特区经济》2007,221(6):18-21
深港两地一直保持着密切的金融合作关系。自1981年第一家外资银行——香港南洋商业银行在深圳设立分支机构至今,深港金融产业合作已经历了“前场后店”以及“以科技创新和资源优化配置为核心的分工合作”这两个阶段。尽管深港两地之间存在一定竞争及局部利益摩擦,两地经济已是一个共同经济利益的整体。在经济全球化和知识经济占主导地位的新形势下,深港金融产业合作有需要进入“区域一体化”阶段,通过优势互补,互相渗透,互相支持构建一个区域金融中心。除此之外,2003年签署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更是在政府放宽政策,降低门槛的外因上极大地促进了深港两地金融产业的交流与合作。展望未来,深港将实现金融产业的共通融合,构建一个能使资金自由“双向流通”的金融市场,并尽可能在深圳效仿香港实现汇率的一定范围内的浮动。与此同时,以深圳作为突破口,在泛珠三角地区构建一个以香港为主,深圳为辅的区域性金融中心。  相似文献   

17.
迈向二十一世纪的深港经济合作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钟坚 《特区经济》1997,(12):28-31
<正>在人类历史即将迈向21世纪的时刻,我们迎来了香港回归祖国这一国际盛事。如何充分利用人类即将走向21世纪和香港顺利回归祖国这一历史性机遇,将深港经济合作全面推向21世纪,实现两地携手并进、共同繁荣,是深港两地经济社会发展所共同面临的迫切课题。 一、深港经济合作的定位 1、深港经济合作的时空定位 香港(包括香港岛、九龙、新界地区)自古就是中国的领土。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开始,香港就隶属于南海郡的番禺县。汉朝及三国东吴时期,香港属南海郡博罗县。东晋咸和元年,香港始属东官郡宝安县,郡治及县治均设子冈(今深圳南头)。明万历元年(1573)、从东莞县分置新安县,县治设于子冈(深圳南头),香港乃属新安。可见,深港两地自古以来就属一家,不分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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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深港金融合作的大方向有:联手进行中国金融开放的试验;让深圳成为香港金融业拓展内地市场的桥头堡和后勤服务中心;以生活便利化促进深港金融一体化。香港方面可以进一步推动深港金融基建对接、融合和使用,配合国家人民币改革与深圳一起拓展人民币正常业务。改善两地电子货币的互联和使用,深化两地货币和保险业的合作。  相似文献   

19.
深港企业创新能力有很大的差异,深港企业创新能力强,已经形成了一批自主创新型企业,形成一流的自主创新体系配套环境。香港企业创新能力弱,而高端服务能力强。深圳企业创新优势与香港企业高端服务优势结合,是深港合作新思路。  相似文献   

20.
一、深港经济合作的基本情况 创办特区十年来,深圳注重发挥毗邻香港的地理优势,加强与香港的经济技术合作,开创了深港经济交往的新时期,形成了紧密的唇齿相依的关系,深港合作为特区发展注入了活力。 1、大量港资入深,开拓了合作新领域。深圳特区建立以来已成为港商最大的投资场所。1979年,深圳全市与港商签订合同仅170项,协议利用外资0.3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0.15亿美元。自1980年以来,深圳与港商签订的合同达7000多项(占与外商签订合同总数的90%),实际利用港资22亿美元(占外资总额的66%)。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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