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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论保险条款     
保险条款窨属于什么性质,有不同意见。有人认为它是一种经济法规;也有人认为它是保险方的一种要约行为,我认为不能一概而论,应该从保险条款的制定、公布机关以及它的适用范围来分析。根据《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及精神,保险方制定保险条款后,要经过国家保险管理机关审查核定,才能公布施行。因此,如果是保险总公司制定的适用于全国范围、并由国家权力机关或行政机关公布施行的保险条款,应属于经济法规性质;如果是省、市、自治区保险公公司制定的,并由相应的国家权力机关或行政机关公布施行的保险条款,应属于地方性经济法规性质。  相似文献   

2.
保险合同是典型的格式合同.保险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属格式条款.在保险实务中,由于广大消费者对合同、经济合同、保险合同的内容了解较少,特别是对保险的格式合同特点不够了解,或对保险合同内容理解的偏差,常常引发保险合同纠纷,有些还形成保险诉讼案件.因此,普及保险合同知识,引导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详细了解格式合同的特点及内容,维护保险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对于扩大保险覆盖面,努力构建平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3.
保险条款是保险合同当事人约定权利与义务的通用载体。保险人在各种保险产品设定的保险条款中,不仅会列明保险责任范围,而且为了避免风险的无限扩大,还会通过制订责任免除方面的内容去限定保险责任范围。保险责任免除的内容,作为格式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保险公司单方面事先制作的,保险相对人对其了解的深度远不及保险人,双方之间必然会产生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为了平衡合同双方权益,尽力实现相对公平,《保险法》不仅对免责条款的提示与说明义务作了严格规定(详见《保险法》第十七条),而且对格式条款的无效情形也作了明确规定(详见《保险法》第十九条)。  相似文献   

4.
共同保险有多种含义。本文讨论的并非是由数个保险人就同一保险利益、同一风险共同缔结保险合同的共同保险,而是指企业财产保险中当投保人投保的比例或金额低于保险人所要求投保的比例或金额时,就要作为一个共同保险人分担损失,以此作为惩罚的共同保险条款。共同保险条款在国外的企业财产保险中被广泛采用,鉴于它存在的优点,我们认为有引入我国企财险业务承保中的必要。  相似文献   

5.
任以顺 《保险研究》2009,(12):110-114
对保险条款的解释歧义是发生保险合同纠纷的常见原因。新《保险法》第30条对适用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解释的条件和范围作了限制性规定。司法实践中,裁判机关对保险条款的解释应当坚持以通常解释为前提、意思解释与表意解释兼顾、附加非格式条款优先、有利保险相对人解释四项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6.
郭丽军 《上海保险》1997,(11):16-18
退费是船舶保险中的—项重要内容。虽然中英船舶保险条款中都专门设有一个船舶退费的条款(即前者的第七条和后者的第二十二条),对船舶协议终止退费和停泊退费做了具体规定,但二者既有相同之处,亦存在着很多差异,本文拟对此作一分析比较。 一、两国有关船舶保险退费规定的相同之处 1. 关于退费涵盖的范围 中国船舶保险条款(以下简称C.H.I.C.)第7条第1款规定:船舶保险退费可以在下列情况下进行;被保险船舶退保或保险终止,被保险船舶在船厂修理或装卸货物。  相似文献   

7.
肖希  楼奇 《上海保险》2007,(6):27-30
个人抵押商品住房综合保险俗称房贷险,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买房人向商业银行申请商品住房抵押贷款时,银行为了避免风险,在放贷时往往要求买房人购买个人抵押商品住房综合保险。个人抵押商品住房综合保险条款包括财产损失保险条款和还贷保证保险条款。其中,财产损失保险条款是指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双方约定,当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情形(保险财产损失)时,  相似文献   

8.
张曜 《河北金融》2016,(6):60-64
由于保险行业相关法规对保险产品销售的特殊规定,互联网保险的销售模式在合同领域存在多重法律风险,如何履行互联网保险条款的说明义务,判定网络环境下保险合同当事方因身份关系发生的法律纠纷,并正确规范格式合同相关条款的订立,对于防范互联网保险合同风险具有积极意义.我国应发挥工商行政部门对格式合同的制定和监督检查职能,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建设,促进互联网保险行业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9.
由于保险行业相关法规对保险产品销售的特殊规定,互联网保险的销售模式在合同领域存在多重法律风险,如何履行互联网保险条款的说明义务,判定网络环境下保险合同当事方因身份关系发生的法律纠纷,并正确规范格式合同相关条款的订立对于防范互联保险合同风险具有积极意义.我国应发挥工商行政部门对格式合同的制定和监督检查职能,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建设,促进互联网保险行业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0.
《财会学习》2007,(11):9-9
一、定值保险合同在现行保险法律法规中并无明确的界定。从保险理论与保险实务经营看,判定保险合同是否为定值保险合同,主要看保险条款对赔偿处理的约定,即是否按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价值或实际损失进行赔偿,而保险单上是否约定并载明保险价值并非认定定值保险合同的充分条件。来函所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保监发[1999]27号)第七条虽然规定了保险价值的确定方式,但根据该条,保险价值仅是进一步确定保险金额的三种基准之一。同时,条款第十二条的规定表明,无论对全部损失还是对部分损失,其规定的赔偿计算方式均与定值保险不同,因此,来函所涉保险合同应认定为非定值保险合同。  相似文献   

11.
保险合同当事人订立保险合同时,对于保险条款的选择直接影响到其实体权利的行使,需结合法律规定和保险实践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予以判断。伦敦保险协会所制定的"协会货物条款"(Institute Cargo Clauses,简称ICC)和中国人保PICC条款均为实践中广泛适用的保险条款,  相似文献   

12.
运用“不完全契约理论”的基本原理从法经济学角度分析了保险风险管理功能需求的权益规则,将保险条款的权益划分为两个“特定权益”和一个“剩余权益”三个部分,从而更清晰地梳理了保险条款中保险责任或责任免除的权责脉络。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又分别就各时期典型的车险条款设计体例做了比较,提出了“经济补偿”型保险功能产品创新的着眼点与方案。同时还对2014版商业车险示范条款的修订做了一些改进建议。此外,文章又进一步挖掘了保险非功能领域的服务延伸型“解决方案”需求的产品创新机会,更系统性地陈述了商业车险产品创新的洼地。  相似文献   

13.
孙芙蓉 《中国金融》2004,(13):49-50
记者:陈主任,最近保监会正在力推保险条款通俗化工作,这在社会上反响很大,可以说是一石激起千层浪,请您谈谈保监会在推动这项工作时基于怎样的考虑。陈文辉:保险条款通俗化从本质上说是为了更好地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保监会一直在倡导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寿险与人们的生活生命息息相关,寿险监管工作也应当紧紧围绕着关注人、关爱人来思考。保险条款通俗化的目的在于使更多的消费者能够准确理解条款的含义。要实现保险的功能,前提是消费者要购买保险产品,但是,如果他们看不懂保险条款的话,就很可能望而却步,被挡在保险大门之外。即使消费者…  相似文献   

14.
现行机动车辆附加险中有无过失责任保险。按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的解释,无过失责任险是投保机动车辆因与非机动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伤亡和财产直接损毁,保险车辆一方无过失,且被保险人拒绝赔偿未果,对被保险人支付给对方而无法追回的债,由保险人承担保险赔偿责任。笔者认为,无过失责任不应列为保险责任,将其列为保险责任缺乏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15.
[背景] 占车险市场份额60%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新版车损险于2004年11月1日正式启用.新版车损险对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非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等3个车损险条款及部分附加险进行了修改,在费率结构中加入了更多的从人因素,并引入了车型系数.新版车损险还规定上一保险年度内车辆如果发生过保险事故,续保时保费上调10%/次(最高上调到300%),未发生保险事故续保时保费下调10%,优惠上限可达50%,以此区别对待高风险客户和低风险客户,加大费率的差异化程度.这一事件在社会上引起不小反响.  相似文献   

16.
邹皓玮 《上海保险》2005,(11):59-61
保险条款通俗化,是保险业适应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要求的必然要求,是充分发挥保险功能的具体体现,是保险业坚持科学的发展观的实际行动,是保险业“以人为本”思想的贯彻落实。在2004年初举行的全保会上,保监会吴定富主席指出,保险业2004年主要任务之一就是积极推行保险条款的通俗化和标准化,积极培育保险诚信化。  相似文献   

17.
"保险+期货"产品费率厘定不准确会导致项目的实际赔付率与预期赔付率出现偏差,造成不同主体间利益的不平衡,影响这一创新产品的良性发展.本文在预测农产品价格的基础上,将农产品价格数据特征及保险条款因素与"价格保险"的定价模型进行了耦合,通过Copula对存在关联关系农产品价格和产量分布进行了连接,结合目标价格、目标产量、保险条款改写"收入保险"定价模型的有关算法,优化了"保险+期货"产品的定价过程.验证表明,优化后的定价过程可以提升"保险+期货"产品的定价精度.此外,本文还对"不同于美式期权、欧式期权、亚式期权的'农产品期权'的定价",起始价格、预期平均价格在期权定价中的对接,历史数据特征、保险条款因素与期权定价模型的耦合,不同行权价格、不同期权类型、不同行权条件下的期权换算等问题进行了技术性探讨.  相似文献   

18.
《上海保险》2003,(1):39-39
为促进我国机动车辆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从2003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新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新制度要求各保险公司自行制订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费率,报经中国保监会审批后公布实施。新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费率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了更广的选择空间。因种类增加,价格不同,中国保监会提示消费者在购买机动车辆保险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相似文献   

19.
所谓行(企)业内部自保行为,主要指一些全国性、区域性的大行业或大企业集团,认为本系统或企业集团内部的财产或人员,每年不需向专业的商业保险公司缴纳保险费,参加商业保险,而由企业集团内部的某一部门比照商业保险公司的一些保险条款和做法,通过某些行政手段在系统或集团内收取保险费,积累一块资金,即可承担起本系统或本集团企业内部的一些保险风险或责任的行为。……  相似文献   

20.
庞楷 《甘肃金融》2005,(1):26-27
中国消费者协会近日将点评的矛头指向了保险领域,并于2004年12月5日在<北京青年报>上公布了涉及寿险和车险的10大不平等格式条款点评意见,从而引发了对保险条款规定的一次大讨论.笔者认为,应从专业角度和保险公司的特殊地位与经营规律出发来客观地解读该点评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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