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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0月22日,江苏省涟水县龚某和蒋某酒后骑乘胡某的摩托车,行驶中发生交通事故,龚某死亡。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摩托车驾驶人负事故全部责任,但摩托车驾驶人是龚某还是蒋某却无法查证。龚某家属在多次与蒋某和胡某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向法院起诉,要求蒋某、胡某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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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1月6日,李某驾驶自家的农用汽车外出,撞上了刘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刘某当场腿骨骨折、上臂受伤,被送往医院抢救。交警认定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法院判决李某赔偿刘某医疗费等共计7.8万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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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2月20日,河南省辉县市张某驾驶拖挂大货车逆向高速行驶,将侯某驾驶的拉煤车撞翻,造成车损、煤损以及评估费、施救费、交通费等损失16570元。张某肇事后逃逸。交警大队认定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辉县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张某驾车违法行驶,造成侯某为避免撞车而发生翻车事故,对事故负有全部责任,鉴于张某是车主王某的雇佣司机,王某应替代张某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遂判决王某赔偿侯某各项损失共计16570元。2004年12月20日,河南省辉县市张某驾驶拖挂大货车逆向高速行驶,将侯某驾驶的拉煤车撞翻,造成车损、煤损以及评估费、施救费、交通费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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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月29日,湖北省沙洋县的聂某无证驾驶摩托车(搭载其妻)与同向行驶的骑自行车的吕某(搭载其妻彭某)相剐,双方摔倒,吕某受伤,彭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沙洋县交警大队认定。聂某未在道路中间行驶并且违章超车,摩托车灯光不全,无证驾驶,负事故主要责任,吕某负次要责任,彭某无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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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12日18时许,杨某驾驶车主刘某的大型货车沿省道227线行驶。在超车时与骑自行车的村民马某相撞,致其头部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当地交管部门认定杨某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马某负次要责任。因协商未果,马某的亲属遂将肇事车辆的登记车主刘某和肇事司机杨某告上法院,要求两被告共同赔偿医疗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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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29日,廖某骑摩托车路遇杨某,杨某要求搭乘一起回家,廖某见是熟人便同意搭载。不料路上与刘某驾驶的农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杨某左小腿粉碎性骨折及头部受伤。事故经变警进行事故认定:杨某无责任,刘某负主要责任,廖某负次要责任。在治疗期间.廖某付给了杨某1000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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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3月12日,辽宁省黑山县翟家村农民熊某驾驶摩托车在102线国道上行驶时,与迎面而来的由王某驾驶的小货车相撞,熊某受重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黑山县交警大队做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熊某负此事故全部责任,王某无责任。之后,小货车驾驶员王某向熊振军的妻子付宝珍提供了一个重要情况,他说:“摩托车与我的车相撞之前,有一辆农用四轮车超越中心双实线行驶,摩托车为躲避这辆违章车辆才撞上我的车。事发后,我还协助交警追回了这辆车。”据此,付宝珍向锦州市交警支队申请重新认定事故责任。锦州市交警支队于2002年5月15日作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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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7月10日,河南省长垣县的郭某驾驶一辆大货车靠公路的左侧行驶,与驾车正常行驶的宋某迎面相撞,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宋某当场死亡,郭某车上乘车人李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交警大队认定郭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宋某的妻子、儿女向法庭提起诉讼,要求郭某赔偿。2005年7月5日,长垣县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审理查明认为,郭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驾驶机动车未靠右侧通行,是导致本次事故的主要过错,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承担70%的赔偿责任;宋某超载运输,存在安全隐患,未尽安全注意义务,应负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应承担30%的赔偿责任。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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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案例】一个月前,朱某驾车时因避让一辆突然横穿公路的摩托车而撞上路边巨石,事后要求保险公司理赔。不料,却遭到拒绝,理由是保险合同"赔偿处理"一栏中已写明:保险车辆方负全部事故责任、主要事故责任、同等事故责任、次要事故责任、无责任的,事故理赔比例分别不超过100%、70%、50%、30%、0。因朱某已被公安交管部门认定不负事故责任,故只能找摩托车驾驶人索赔。朱某以该内容并没有纳入保险合同中的"责任免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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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1月24日,北京市某置业有限公司司机杨某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并撞坏公路护栏。交警认定杨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太平洋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在理赔时,发现杨某在2003年9月至11月间的违章积分已满12分,遂以杨某驾驶证无效为由拒赔。2005年11月28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违章记满12分是在2003年内发生的,当时《道路交通安全法》并未实施,按照当时所依据的《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办法》,满分司机的驾驶证只要没被交管部门滞留,就可以驾车。遂判决保险公司赔偿杨某损失。保险公司不服,上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中院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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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月1日,浙江省鄞县塘溪镇沙某驾驶小客车,因跟车过近,与前方同向行驶的由鄞县北仑三山乡丁女士驾驶的小客车发生追尾相撞,致使丁女士的车撞上前方一辆小货车(小货车司机主动放弃赔偿,经交警同意后即驶离现场)。交警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对这起事故的处理使用了简易程序,并当场认定沙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沙某通知为其车承保的保险公司对事故车辆进行损失核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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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3月31日,浙江省绍兴县兰亭镇少年蔡某无证驾驶摩托车,将正常行走的金某当场撞死。绍兴县交巡警大队认定蔡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经调解,蔡某家人赔偿死者家属各种损失10.5万元。鉴于蔡某的行为已触犯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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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9日19时左右,河南省内乡人赵国浩驾驶一辆摩托车沿312国道自西向东行驶时,因迎面大车车灯照射干扰未能注意到散落在公路路面上的砖头而摔倒,当场昏迷.经"110"指挥中心经对现场进行事故勘查后,认定事故原因系赵国浩未注意到路面的砖头而摔倒.赵国浩则认为,自己在行驶的途中,完全遵守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因此,在此次事故中受伤,不存在任何过错.公路管理局(以下简称公路局)有维护公路畅通的义务,发现路面有障碍物时应当及时清除,以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而在此次交通事故中,公路局没有及时履行清除路面上的障碍物的义务,导致自己摔倒受伤,公路局应当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给自己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