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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 毫秒
1.
<正>前期物业管理实行"建管分离"是《物业管理条例》的倡导性规定,目前已成为北京市的强制性规定。笔者所在单位作为中直机关办公及住房物业的建设和服务单位(属于后勤事业单位),积极响应这一规定,计划于今年在现有物业管理部门的基础上成立物业管理公司,实现"建管分离",但是在工商部门登记时却遇到了政策障碍。  相似文献   

2.
<正>2003年颁布的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住宅物业必须实行“建管分离”,而刚通过的《物权法》第81条,则进一步把“建管分离”的范围扩大到任何物业,凡属“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均“有权依法更换”。这彰显了国家将从立法的角度大力推动“建管分离”的决心,从而根治“自建自管”模  相似文献   

3.
<正>国务院2003年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等提出了推行物业管理与房地产开发“建管分离”、“分业经营”的模式。实践几年来,“建管分离”模式在一些地区、在一定程度上的落实情况并不理想,为此笔者就存在问题及对策提出一些看法。  相似文献   

4.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还规定从2003年9月1日起,新开发的住宅小区,包括商住楼,必须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施行物业管理,国家推行“建管分离”无疑会对进一步化解房地产前期遗留问题、促进物业管理市场化产生巨大影响,时至今日,“建管分离”原则在实践中的实施效果究竟怎样?本期专题特邀部分物业管理企业、政府主管部门、业内学者专家共同探讨如何更好推进“建管分离”促进物业管理健康、持续发展。[编者按]  相似文献   

5.
《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交还给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业主大会选聘了新的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企业之间应当做好交接工作”。“物业管理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办理物业验收手续”。从《条  相似文献   

6.
<正>近几年,房地产业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在国内迅速发展起来,但是由于我国房地产市场过去长期奉行“谁开发、谁管理”的模式,所以大多数物业管理公司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直接派生出来。这种建管不分的父子关系,决定了物业管理必然依附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能对业主负责。《物业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了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  相似文献   

7.
<正>2003年,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和《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都提出了房地产开发和物业管理"建管分离"、"分业经营"的原则,但在实际推行中却遭遇了重  相似文献   

8.
<正>位于广州市番禺区的“丽江花园”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状告业主欠缴管理费案经法院一审判定物业管理公司败诉。法院认为,虽然2004 年12月10日物业管理公司与业委会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约定了物业管理费在2.0-3.5元/平方米  相似文献   

9.
<正>2003年,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和《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都提出了房地产开发和物业管理"建管分离"、"分业经营"的原则,但在实际推行中却遭遇了重重困难。不过,笔者以为,《物权法》的逐步  相似文献   

10.
林国强 《上海房地》2005,(10):55-56
《物业管理条例》第54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此前,这笔资金是以“基金”命名的。例如:深圳市通过的全国第一个物业管理法规,称其为“住宅维修基金”;上海市施行的《居住物业管理条例》,称其为“物业维修基金”;建设部、财政部颁发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称其为“维修基金”;在笔所知的其它地方性物业管理法规中,均称其为“基金”。从2003年9月1日起,这笔专款改变名称了。  相似文献   

11.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规定,由于义务人未能全面履行法定和约定的义务,给权利人造成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和人身损害的,即产生了相应的法律风险和赔偿的法律责任。物业管理服务的风险中,由公共设施设备所引起的风险占据非常大的比例;另外,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承接未经查验的物业,因物业共用部位、  相似文献   

12.
关于物业管理的概念,《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指出“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相似文献   

13.
如何使建设者与管理者做到有效沟通、职责分明,克服建管脱节带来的种种弊端呢?前一段时间出台的《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规定了物业管理公司的承接验收权限,而近期《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颁布,更是对相关问题做出了具体的条文规定。笔者想就这个问题从自己工作的物业管理公司的角度谈一些认识。  相似文献   

14.
2003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正式实施。《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相似文献   

15.
《物权法》第八十一条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物业及其附属设施"。这一规定的出台在物业管理行业内引起了广泛关注,许多业内人士纷纷分析业主自管这种管理模式对行业未来发展的影响,有人对这种管理模式感到恐惧,认为这将使许多专业物业管理公司失去市场、丢掉饭碗;有人对这种管理模式嗤之以鼻,认为随着物业管理专业化水平的提高,一般业主根本无法胜任专业的物业管理工作。那么,业主自主管理物业究竟会给行业的发展带来什么影响?本刊记者试图通过对青岛市市北区宁夏路街道镇江路44号院成功实施自主管理物业这一典型案例的分析来找到答案。  相似文献   

16.
《中国物业管理》2008,(1):21-21
<正>各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第四十七条规定:"物  相似文献   

17.
一直以来,新旧物业管理公司在某个物业项目中的交接是物业管理行业中的“棘手”问题。《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以后,随着业主自治权利意识的增强,业主通过业主大会选聘新物业管理公司,而解聘原来由开发商选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的情形不断增多,由此新旧物业管理公司  相似文献   

18.
“专项维修资金”(原称“专项维修基金”)是指法律规定由业主交纳的,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它对于保障房屋的安全使用,维持与提高其使用功能,确保物业的保值、增值等均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9.
符春 《中国物业管理》2006,(5):I0008-I0009
王新才 北京亿方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熟悉法律法规是物业管理师的基本能力 物业管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了正确处理各方关系,物业管理师不仅要了解我国物业管理行业发展的基本情况,更要熟悉国家和地方的物业管理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管理,确保在物业管理过程中处理的正确性。实际工作中.物业管理师一定要熟悉的法律法规有:《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保险法》、《物业管理条例》、《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及《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  相似文献   

20.
近日,《建设部关于修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发布,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潋建设部令第125号)作如下修改: 一、删去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 二、将“物业管理企业”修改为“物业服务企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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