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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企业会计准则没有对母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的业务处理进行相关的讲解,相关税收法规对不同的认定也有不同的处理。笔者通过实例对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进行综合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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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现行企业会计准则没有对母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的业务处理进行相关的讲解,相关税收法规对不同的认定也有不同的处理。笔者通过实例对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进行综合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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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合并财务报表应当以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由母公司编制。但《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中提到,合并报表准则也允许企业直接在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基础上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所生成的合并财务报表应当符合合并报表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文就如何直接在成本法核算的基础上编制合并财务报表进行讨论,即不按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直接编制抵消分录,生成合并财务报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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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母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母公司的会计处理对于非全资子公司,母公司需要首先购买子公司剩余股权,将其变为全资子公司后再实施吸收合并。此时的会计处理为母公司继续沿用原企业账册,按合并前子公司的账面余额,借记所有资产科目,贷记所有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科目。然后对冲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各明细科目(“股权投资差额”除外)与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科目。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二)”的规定,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单位(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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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合并财务报表应当以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由母公司编制。但《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中提到,合并报表准则也允许企业直接在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基础上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所生成的合并财务报表应当符合合并报表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文就如何直接在成本法核算的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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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征求意见稿)》规定:母公司应当统一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如果母公司已执行新准则.但子公司按规定尚未执行新准则。母公司在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按照新准则的规定调整子公司的财务报表。[第一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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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规定,母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但子公司尚未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母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调整子公司的财务报表。本文现以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子公司为例,介绍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资产负债表的调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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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不抵债的子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问题,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资不抵债子公司是否纳入合并范围;二是资不抵债子公司的合并如何处理.本文结合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国际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就上述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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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不抵债的子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问题,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资不抵债子公司是否纳入合并范围;二是资不抵债子公司的合并如何处理。本文结合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国际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就上述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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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青红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8,(12):162-163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规定企业在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及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时应以母、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为基础,在抵消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报表的影响后,由母公司合并编制。当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间发生内部交易时,所产生的内部实现收益(或损失)对整个集团并未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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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的发布,本文结合实际案例对母公司控股的全资子公司改为分公司的会计处理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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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CAS33)在合并范围的规定中强调了控制一词,规定母公司应以控制为基础确认合并范围。子公司是否应纳入合并范围可以从数量和质量两个方面来判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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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商誉摊销方法管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下简称“新准则”)把“合并价差”改成“商誉”,并规定,商誉发生减值的,应当按照经减值测试后的金额列示。减值应如何进行账务处理新准则并无规定,笔者对此谈谈自己的看法。如果母公司对其子公司的长期投资采用简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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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十一条规定:“合并财务报表应当以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由母公司编制。”也就是说,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前,需要先将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调整为权益法,然后再进行长期股权投资的抵销处理。本文拟在分析现行准则规定的基础上,介绍一种以成本法为基础进行调整抵销的处理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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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要求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进行后续计量,同时要求以"实质重于形式"的控制权界定为基础来确定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主体及合并范围。当子公司已资不抵债时,实务中对个别报表层面如何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后续计量以及合并报表层面如何处理资不抵债的子公司均存在诸多疑问。本文拟对资不抵债子公司的相关会计处理问题加以探析,以期引起关注和思考。一、母公司个别报表层面相关会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相关后续规定,当子公司发生了持续的、大幅度的亏损时,应对该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相应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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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规定: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应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应当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应当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表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准则虽然做了原则性的规定,但实务操作相对复杂,尤其是超额亏损子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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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的债权与债务项目应当相互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的债券投资与应付债券相互抵销后,产生的差额应当计人投资收益项目”,“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对方债券所产生的投资收益,应当与其相对应的发行方利息费用相互抵销”。从以上规定来看,明显的变化在于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的债券投资与应付债券相互抵销后,产生的差额不再作为合并价差处理,而是计入投资收益。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