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目前在农村社区权力体系中同时存在三种权力,即乡镇政府的行政管理权、村党组织的政治领导权和村民自治组织的村民自治权,前两种权力与第三种权力之间没有贯通性,从而产生了乡镇政府与村民自治组织之间的功能冲突、村民自治组织的政务与村务的角色冲突和村党组织与村民自治组织之间的权力冲突.本文在分析这三种权力冲突的基础上,提出了重构农村社区权力体系,实现村民自治与党组织的整合,共同治理农村的解决方案.  相似文献   

2.
"乡政村治"即指在乡镇建立基层政权,对本乡镇事务行使围家行政管理职能,但不直接具体管理基层社会事务:乡以下的村建立村民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对本村事务行使自治权.这样,在基层农村管理体制中并存着两个处于不同层面且相对独立的权力载体:一是代表国家自上而下行使行政管理权的乡镇政府,二是代表村民行使基层社区自治权的村民委员会.  相似文献   

3.
“乡政村治”即指在乡镇建立基层政权.对本乡镇事务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但不直接具体管理基层社会事务;乡以下的村建立村民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对本村事务行使自治权。这样,在基层农村管理体制中并存着两个处于不同层面且相对独立的权力载体:一是代表国家自上而下行使行政管理权的多镇政府.二是代表村民行使基层社区自治权的村民委员会。在我国“乡政村治”是作为村民自治的现实表现和应然选择提出来的。“乡政”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  相似文献   

4.
(一)农村"精英政治"产生的原因.所谓农村"精英政治"又称能人政治或精英自主,主要指的是在我国村民自治过程中,少数懂经营、善管理的农村经济能人(如个体工商户、专业户、私营企业主等)因其经济实力的增强,逐步进入乡村基层公共权力领域,通过对政治的参与决策影响农村社区公共权力的运作.在村民自治中出现"精英政治"是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概括地讲主要有四个原因:  相似文献   

5.
王扬 《黑河学刊》2002,(4):23-2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黑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2002年6月13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修改通过)的规定(以下简称《组织法》、《选举办法》),全省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即将开始,这是世纪之初全省农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为搞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如下建议:一、搞好这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是推进基层民主政治进程的一次伟大实践。搞好这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力的一次伟大实践。扩大基层民主,实行村民…  相似文献   

6.
村委会履行职责的障碍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实施三年多来,首届选举产生的村民委员会陆续届满。据调查,新生的村委会在任期内认真履行职责,推动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办了许多实事、好事,得到村民认可和拥护。但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还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障碍,影响其职能的发挥。一、村委会履行职责中的主要障碍村党支部揽权是村委会履行职责遇到的第一障碍。村党支部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的核心领导地位,《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工作条例》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明确规定。但有的村支部有意或无意地片面理…  相似文献   

7.
中新社消息 2008年9月18日,在由农业部经管司、国际劳工组织、浙江省农业厅等主办的“中国农村改革30年:中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国际研讨会上,浙江省拿到全国首张村经济合作社“身份证”,村经济合作社被正式赋予法人资格。浙江省从今年元月开始,出台了全国第一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地方性法规——《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了村经济合作社和村民委员会的关系,  相似文献   

8.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实施,扩大了农村基层民主、完善了村民自治制度、促进了农村各项改革和建设事业的全面发展。 但在实践中,又出现了新问题,如,部分村党支部与村委会关系不协调;村民的意愿难以得到充分体现;对村民委员会监督难,特别是对一些不作为、乱作为的村委会,难以启动罢免程序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相似文献   

9.
《中国经济周刊》2004,(15):14-15
《中国经济周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民法通则》第七十四条则规定得更“具体”:“集体所有的土地依照法律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农业生产合作社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  相似文献   

10.
梁胜 《乡镇经济》2002,(9):43-44
中国村民自治从发端到现在的十几年中,已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特别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以来,各地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了村民自己信任的当家人,村民自治工作得到了明显的强化。但是,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其中最为突出的莫过于一些地方党支部和村委会(俗称“两委”)的严重对立,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这必须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两委”对立书记主任唱对台戏党支部作为农村工作的领导核心,在新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后,如果不能摆正自己的位置,便会造成“两委”关系失衡,导致“两委”首脑———书记和主任的权力之争…  相似文献   

11.
汶阳村是一个地处城乡结合部的郊区村庄,4月2日这天,他们依据新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一次从头到尾地通过全体选民的意愿,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委会。从这个意义上说,4月2日这天将由于村民们真正实现了自己的民主权利而被载入汶阳村的史册。  相似文献   

12.
文章主要讲述了村民选举制度对于村域现代化所起的重要作用。通过村落精英将村域现代化和村民选举制联系起来,文章认为村域现代化的关键在于村落精英,而村落精英的寻找和培育关键在于村民选举制度的推广。同时村域现代化的发展又进一步促进了村民选举制和民主制的完善。  相似文献   

13.
(一) 依法治村,是党在农村工作的一项战略措施,是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广大农民依照国家法律,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培养社会主义新的道德风尚的一种最好的手段,体现着我国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根本方向。广义地说,村指的是广大农村,是农民生产、生活栖息的地方。我国农民人数众多,占全国总人数的80%,农民的状况如何,决定着整个国家的面貌。狭义地说,村指的是我国现实农村最基层的行政单位,即农村村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是农村居民的自治组织,直接隶属于乡级人民政权管辖,是我国最基层的政权支柱。正确发挥农村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对于发展农村生产,发展商品经济,安定农民生活,做好党的思想政治工作,调节好农村各种矛盾,移风易俗,稳定社会秩序,完成党和政府交给广大农民的各项任务,建设好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十分深远的历史意义。  相似文献   

14.
刘屹 《老区建设》2014,(8):42-44
改革开放36年后的今天,四川革命老区的乡村治理面临着如下困境:乡村自治功能弱化;村级公共事业难以实施;乡村精英流失严重;村级民主选举缺少主体;村级民主监督流于形式。面对乡村治理的现实困境,应对之策为:乡镇政府仍是不能缺少的治理主体;村民组织要享有与政府平等对话、协商参与的管理权力;精英群体合力共治;构建功能独立的村治监督机构等。  相似文献   

15.
村民自治的健康发展,需要建立健全村民自治组织体系。从历史的逻辑看,村民自治组织的成长是国家政权建设推动的结果。村民自治组织体系的构建关键在于国家政权提供一套完善的制度,推行制度下乡,主要是规范村"两委"关系、建构有效的民主治理机制和规范国家行政权力和自治组织权力之间的关系,实现多元参与主体合作共治的村民自治秩序。  相似文献   

16.
《宁波通讯》2014,(15):71-72
<正>近年来,财政安排到村的项目和资金越来越多,仅以新农村建设为例,宁海县一年安排到农村的资金就高达四五亿元。基层小微权力运行,成了社会关注的焦点。为切实规范农村小微权力,宁海县梳理出台《村务工作权力清单三十六条》,固化了村干部在村级重大事项决策、项目招投标管理、资产资源处置等集体管理事务19条,村民宅基地审批、计划生育审核、困难补助申请、土地征用款分配以及村民使用村级印章等便民服务事项17条,并且同  相似文献   

17.
众所周知,我国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自治权主要由村民委员会行使,村民委员会基于本村的具体情况,对村内事务进行管理。由于其本身在履行其职能时具有较大自治性,如何防止其权力的滥用、做到对权力的有效监督至关重要。乡镇政府作为与村民委员会关系最为密切的国家行政机关,是对村民委员会职权行使的监督方面的重要一环。文章从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两者的性质、职权出发,对二者之间的关系以及乡镇政府如何对村民委员会进行监督的相关问题作简要分析。  相似文献   

18.
农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简称村"两委")是农村地区最为重要的村级组织。村"两委"关系的和谐对于我国村民自治制度的深入推进以及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的治理具有重大的意义。然而,在现实中,"两委"关系普遍存在着关系不协调的状况。本文分析了"两委"关系不协调的原因,以及提出了调适"两委"关系的政策和措施。  相似文献   

19.
自《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实施以来,村委会在中国农村基层组织中的地位得以正名。然而,十余年来,村委会的法律定位与职能定位及权力行使的情况与立法预期的效果,却还有一定的距离。  相似文献   

20.
王晓旭 《魅力中国》2010,(23):100-100
随着《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颁布实施及农村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乡政村治”格局下的乡村关系出现了明显的失调,主要表现在乡镇政府的越位侵权现象和村委会对乡镇政府干预的偏离回应。本文从“乡政村治”格局下乡村关系失调的表现出发,分析其原因。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