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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43 毫秒
1.
<正>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以其环保、轻便、灵活的特点,成为许多人短途出行的最优选择。在涉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中,急性重型颅脑损伤是骑行者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而安全头盔却能够在关键时刻“临危救主”。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院长李巍涛教授长期从事比较法律文化、交通法研究,始终关注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问题,曾多次公开呼吁,  相似文献   

2.
正近期,各地公安交管部门持续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倡导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为什么要安全头盔?该如何选择头盔?佩戴时有哪些误区?针对这些疑问,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民警专门前往国家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安全头盔检测实验室,同专家一起通过实验将问题一一破解。  相似文献   

3.
安全头盔是保障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生命安全的重要防护装备,可日常生活中总有些人以嫌麻烦、不舒服等理由拒绝佩戴。前不久,浙江省宁波市实验学校四年级学生王泽野发明了一种能跟电动自行车完美"配合"的智能头盔,只有戴上它,电动自行车才能启动。小王同学这项发明获得了2020年宁波市实验学校校园科技艺术节大奖,并申请了国家新型实用专利,引起了同学、老师.  相似文献   

4.
正为有效保护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生命安全,减少交通事故死亡,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部署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行动以来,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坚持宣传引导先行、行业示范引领,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群众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的意识明显增强。  相似文献   

5.
声音     
《道路交通管理》2006,(12):24-24
11月15日,广州市开始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在北京市对电动自行车列管后,长沙市也将对电动自行车实施登记上牌管理。广东省佛山市、福建省厦门市都将出台针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规定。广东省东莞市市委书记刘志庚提醒市民:对电动自行车“亮红牌”是早晚的事,不要购买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给大中城市交通管理带来的“阵痛”,已经开始显现。但一味地“禁”,也只能解决表层问题。电动自行车的“大型化”、“摩托化”是否还存在监管不力、生产无序的问题?这恐怕才是问题的症结所在。9月6日,广西北海市一位副县长挥拳打断了一位执勤交警的鼻梁骨;1…  相似文献   

6.
正一提到安全头盔,有的人第一反应是"不戴""不习惯""发型会乱""我只骑一条街就到了""麻烦",然而,不戴安全头盔遇上事故,再帅的发型,再美的妆容也"白搭"。据统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小汽车是导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最多的车辆。在涉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当事故发生时,安全头盔可承载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使当事人受伤和死亡几率大大降低。安全头盔对于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驾驶人  相似文献   

7.
正学生篇1.横过道路时,学生应走人行横道等过街设施,杜绝闯红灯、跨越隔离护栏等违法行为的发生,并尽量减少多人并行情况发生。幼童要在家长的看护下,与车辆保持安全距离。2.年满12周岁才能骑自行车,满16周岁才能骑电动自行车。外出骑行的中小学生,建议佩戴头盔等安全防护装备,骑行前要仔细检查自行车前灯、尾灯、车铃等设备是否正常使用。  相似文献   

8.
守护群众出行平安,是公安交管部门最主要的职责使命,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生动体现。2020年,针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汽车是导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最多车辆的现状,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组织全国公安交管部门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将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作为从源头预防交通事故的重要举措,在治标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  相似文献   

9.
正件件是实事,事事都办实。从推出共享头盔解决市民"头等大事"、优化车管服务释放改革便民红利,到设置多种道路车位剑指"停车难"、深化科技应用补足监管盲区……福建厦门交警听民声、解民意、出实招,聚焦市民"急难愁盼"的问题,积极主动作为,谱写了一首一心为民、保畅护安的和谐之歌。共享头盔聚焦"头等大事"在金尚小区的出入口,居民林先生骑电动自行车刚到这里就被拦下了。"您好,您没有佩戴安全头盔。可以先借用共享头盔……"在交警和社区工作者的劝导下,林先生当场借用了共享头盔,还立即在网上下单买了一顶。他深有感触地说:  相似文献   

10.
一次,在路上执勤,查到一位摩托车驾驶人没戴安全头盔,而是把头盔挂在车保险架上。于是问他:“你为什么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者指着头盔说:“谁说我没戴,我带了,这不是吗?”乍一听,就像是在开玩笑,玩文字游戏。对其作了警告和提醒后,笔者仔细一想,发现生活中还真有一些人,明明带着头盔,却不戴在头上,见到检查才应付似得戴上,绕过了交警,立即摘下,好像保护的是别人的脑袋。开这种玩笑是要付出代价的。因为交通法规是生命和血的结晶,  相似文献   

11.
2007年7月4日,陈某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时,由于没戴安全头盔而被执勤民警查获,被处以100元罚款、记2分的处罚。陈某在《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上签名后,于第二天缴纳了罚款。7月8日,陈某到交警支队提请行政复议,交警支队经过调查后,维持交警大队的处理决定。不久,陈某向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似文献   

12.
当交通民警十个年头,纠正交通违章、违法行为难以计数,有一件事却怎么也忘不掉。那其实是一件小事,但意义非凡。1999年夏,大队专项整顿驾乘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行为。那天下午,我在市区一个路口执勤,发现一男子骑摩托车没戴头盔,后面载一个七八岁的男孩。其实他的头盔就挂在摩托车把上。我示意他停车,指出违章行为,告之要罚款。哪知道这男子一听罚款就急了眼,抬高嗓门说:“我戴不戴头盔跟你们交警有什么关系,我就是出事摔死了也不关你们的事;你这不是多管闲事么?”还扬言:“就不接受处罚,看你能把我怎么办!”当我准备暂扣摩托车时,他开始…  相似文献   

13.
正随着"一盔一带"活动的推行,驾乘摩托车、电动车需要佩戴安全头盔,逐渐成为了共识。众多交通事故案例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在关键时刻就能救人一命。系好颚带,大小合适的头盔很重要为什么有的驾乘人员明明戴了头盔,还会在遇到交通事故时受伤严重?大多是因为没有正确的佩戴  相似文献   

14.
“汽车太贵买不起.单车太累不想骑.公交车人太多不想挤.摩托车上牌又被禁”。就在人们不知所措的时候.介于自行车和摩托车之间.标榜便捷.价廉.安全.环保的电动自行车进入了老百姓的视线.得到追捧,然两.美誉与恶名同行,电动自行车上路带来的交通安全问题一直受到指责。交管部门更是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不守“规矩”头痛万分……  相似文献   

15.
正2021年以来,湖南省各级公安交管部门紧紧围绕"坚决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坚决遏制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总目标,抢抓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和"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的有利契机,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头盔佩戴工作(以下简称"戴帽工程")作为推进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的有力抓手,坚持党政主导与部门协同结合、源头防范和路面打击并重、规范管理和宣传教育同步,全力以赴查违法、控风险、  相似文献   

16.
随着电动自行车的普及,城乡居民的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猛增,无论是在乡村道路还是在城镇街道,城乡居民骑乘电动自行车出行的现象极为普遍。接踵而来的道路交通安全问题颇为突出,行车秩序混乱,交通违法增多,交通事故频发。电动自行车虽然给群众出行带来了便捷,改变了传统的交通方式,也给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增加了新的课题。电动自行车已经成为影响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的主要隐患,也逐渐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  相似文献   

17.
“汽车太贵买不起,单车太累不想骑,公交车人太多不想挤,摩托车上牌又被禁。”就在人们不知所措的时候,介于自行车和摩托车之间,标榜便捷、价廉、安全、环保的电动自行车进入了老百姓的视线,得到追捧。然而,美誉与恶名同行。电动自行车上路带来的交通安全问题一直受到指责,交管部门更是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不守“规矩”头痛万分……  相似文献   

18.
宣誓     
2006年7月25日,在江苏省仪征市仪化医院路口,一名骑电动自行车的男子闯红灯被执勤交警查纠。正在参加暑期“小交警”实践活动的胥浦中学学生,当即要求这名男子进行“不闯红灯、从我做起”及“八荣八耻”宣誓。这名男子在众目睽睽的安全岛上完成了尴尬的宣誓。◇宣誓@卞有才 @  相似文献   

19.
《道路交通管理》2006,(1):46-51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交通警察在道路上的执勤执法行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维护交通参与者和交通警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第二条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行维护交通秩序、纠正和处罚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交通事故、执行交通警卫任务、接受群众求助等任务,适用本规范。第三条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勤执法应当按照规定着装,佩戴人民警察标志,随身携带人民警察证件和执勤执法装备。执勤车辆应当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装备齐全。第四条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交通警察道路执…  相似文献   

20.
一日,陕西省咸阳市一位出租车司机,驾车过路口右转弯时绕人行道行驶,某交警大队执勤交警以其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按简易程序给予罚款100元的处罚。司机对此不服,以“处罚依据不符,不在交警的职权范围”为由,向咸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申请行政复议。交警支队法制部门经过询问调查取证,认为司机的违法行为属实,交警大队决定处以100元罚款是适当的,但是执勤交警出具的《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内容有错。司机的行为是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的规定,应当按照第九十条“违反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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