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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71 毫秒
1.
碳排放权交易是市场机制的一种形式,由于碳市场的高风险性、公益性、多元性以及交易标的的特殊性,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有效运行离不开政府的干预。而且目前存在政府取代市场的主导地位、碳市场价格调控失灵、“碳泄漏”、监管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因此,政府干预碳市场时应遵循市场优先原则、公共利益原则及必要性原则,制定统一的市场准入和交易规则,完善碳市场价格调控机制,构建碳补偿机制实现责任分担,完善监管职能以适应金融化,并明确政府干预在碳市场中的法律边际,形成合理竞争和良性发展的碳市场秩序。  相似文献   

2.
金融监管权的纵向配置是金融监管体制的重要内容,也是金融市场深化发展的现实需要.当前我国金融监管权纵向配置存在模式失衡、内容失当、运行失范等问题,需要重新审视地方政府在金融监管体系中的作用,赋予地方政府适当的金融监管权,构建我国横向统合、纵向分权的监管模式,以实现金融监管权纵向分配的合法规制和有效监管的目标.  相似文献   

3.
一、将财会监督引入绿色低碳发展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我国率先提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发展理念,并带头承诺具有挑战性的“碳达峰和碳中和”(下称“双碳”)目标,积极参与全球气候治理的顶层设计和多边治理实践。对内,我国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经济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开展区域层面和行业层面的国家减排行动。2021年以来,我国不仅将“双碳”目标写入政府工作报告,而且正式开启全国碳市场的上线交易,将重点行业和企业纳入《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制之下,通过碳排放权配额的分配、温室气体排放的核查、碳排放权配额清缴和碳排放权交易等减排机制,将减排责任和阶段性减排目标压实到各减排主体。  相似文献   

4.
民间金融的政策变化与属性争议使如何对其进行法律治理成为难题。我国目前主要以非法集资法律制度作为对民间金融的法律规制手段。然而非法集资法律制度秉承的金融抑制政策导向和机构监管逻辑使其存在一定的滞后性;这种滞后性使地方政府产生对其进行选择性执法的动力,从而在民间金融的规制上与中央政府构成博弈,导致非法集资法律制度规制失灵,并出现对民间金融的监管空白。只有通过功能监管改革,将所有具有系统性风险的民间金融活动(无论合法与否)都纳入类型化的金融监管体系之中,才能有效避免监管空白,防止区域性金融风险的累积。此外,在一个更长的时间内,还应当拓宽金融市场准入,并明确地方金融监管权,以实现市场均衡和规制均衡,彻底解决我国的民间金融问题。  相似文献   

5.
关于人民银行金融法律监督权问题的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劲  冼宇航  李万业 《海南金融》2009,(11):46-48,60
我国当前“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金融监管体制加重了由于监管俘获或监管宽容引起的诸多监管失灵的问题,根据我国行政体制的状况和金融业发展的特点,赋予人民银行金融法律监督权,在此基础上加强对金融监管的再监督,是完善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一种合理和有效率的方案。本文分析了当前我国金融监管体制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应赋予人民银行金融法律监督权的根据,最后进行了相关的制度设计。  相似文献   

6.
李威 《海南金融》2023,(4):44-51
作为世界上第一个多国参与的碳市场,欧盟碳市场已经成为欧盟应对气候变化政策的基石,欧盟碳排放权交易体系(EU-ETS)是有效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关键工具。本文从欧盟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发展历程和运行机制入手,概括其主要特点及成效,同时针对我国碳市场发育程度不足、非市场化严重等问题,结合欧盟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建设的经验,得出我国应完善碳交易机制、丰富碳市场交易主体、创新碳金融产品、加强与国际碳市场接轨步伐等启示。  相似文献   

7.
对推进我国碳金融业务发展的思考与设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碳金融是指服务于旨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各种金融制度安排和金融交易活动,主要包括碳排放权及其衍生品的交易和投资、低碳项目开发的投融资以及其他相关的金融中介活动。其在应对气候变化中具有重要作用,是推动发展低碳经济、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工具。我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碳排放资源国.碳金融发展前景十分广阔。本文从我国碳排放实际出发.通过借鉴国外发展碳金融的主要做法,对推进我国碳金融业务发展进行了探索性思考。  相似文献   

8.
随着“低碳”成为经济发展的新趋势,碳减排、碳排放权交易也成为了研究的热点。然而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一个复杂的体系,涵盖了碳排放权的初始分配、碳定价、政府监管、信息技术、法律完善等诸多环节,同时还要考虑它与经济发展的内在关系,对相关研究的梳理,有助于为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体系理论研究的发展和国内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立、完善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9.
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是碳市场的核心基础设施,其运行情况直接影响我国碳市场的有效性。2021年,我国正式启动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中心,这是在全球气候治理格局变化“、双碳”目标提出的大背景下采取的重大举措。国际碳排放权交易中心的建设经验表明,推动参与主体多样化、完善市场交易规则、创新金融工具等对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成熟运转至关重要。展望未来,碳交易中心将呈现全球化并购、市场层级丰富、监管体系完善等发展趋势。针对我国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建设起步较晚、规模较小、制度建设滞后的问题,本文提出从完善法律体系、自律规则,构建多层次交易平台,强化技术服务,实现交易清算一体化等方面入手,吸取国际成功经验,加强全国性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建设,以增强我国在全球气候治理体系中的影响力。  相似文献   

10.
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起步晚、发展水平较低,面临着诸多的问题和风险。本文着重探讨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建设启动以来,我国碳市场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亟待应对的风险:政策风险、法律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等,并且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完善碳金融政策体系,健全碳排放权交易法律法规;加强碳市场建设,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完善碳排放权交易的监督检查。以期能够为我国碳市场建设提供一定的借鉴与启示。  相似文献   

11.
关于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在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中还没有明确规定,法律的滞后已严重制约了国内碳市场的良性发展,为此本文从法律规制、金融创新、市场整合和管理集约等多个方面建构适合我国国情的碳排放权交易法律体系,为解决环境危机和节能减排提供理论探讨和决策支持.  相似文献   

12.
张川川  汤鸿 《中国外资》2011,(8):195-195
关于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在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中还没有明确规定,法律的滞后已严重制约了国内碳市场的良性发展,为此本文从法律规制、金融创新、市场整合和管理集约等多个方面建构适合我国国情的碳排放权交易法律体系,为解决环境危机和节能减排提供理论探讨和决策支持。  相似文献   

13.
随着我国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的不断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正式开启,碳排放权交易的会计处理也逐渐成为亟需完善的问题。本文通过对比国内外碳排放权的交易现状与会计核算方法,对财政部2019年发布的《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从会计核算与信息披露两个方面提出针对性的改进建议,为后续碳会计核算体系的构建提供借鉴,助力建立良好的会计基础推动我国碳金融发展。  相似文献   

14.
地方金融监管权是金融监管权的纵向配置,是中央金融监管权的有效补充。地方金融监管权有其正当性与必要性,同时政府干预存在局限性,因此地方金融监管权也要受到适度干预理论的约束。本文着重从监管对象和权限配置两方面理清地方金融监管权的权力边界,认为地方金融监管权的监管对象是地方金融组织,对地方金融组织的界定,采取列举式与抽象式相结合的方法有助于弥补监管漏洞。地方金融监管权的权限配置应覆盖市场准入、事中事后监管和市场退出三个阶段,并且要有所侧重。最后提出地方金融监管的完善路径,可从制定地方金融监管的上位法和细化下位法、加强央地和地区间的监管协调和制定权力清单着手。  相似文献   

15.
碳排放权交易的市场机制为碳金融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平台,碳金融又为应对气候变化提供了有效的金融解决方案。本文首先分析了我国碳金融市场发展的现状,然后详细阐述了我国发展碳金融市场所面临的项目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和政治风险,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推进碳金融发展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6.
目前我国碳市场是履约驱动下的现货交易市场,碳配额价格无力动态传导真实供需信号和发现最低减碳成本,市场主体无法灵活应对经济波动并获得低碳投资激励。碳配额价格疲软及波动反映了碳市场效率偏低、传导不畅。在跨期市场机制缺乏的背景下,碳市场效率依赖初始分配。现行碳市场规则不够清晰、缺乏协同、位阶偏低,无法为上述问题的解决提供规范基础。遵循以市场逻辑为基础的政府规制路径,跨期交易理论拟合碳市场主体的行为逻辑,碳排放权跨期交易属性亦具备法理支撑。《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具有载明碳市场跨期交易制度的文本空间而且位阶更高,是跨期交易制度法律化的适当立法形式。为防止跨期交易可能造成的主体垄断、价格操纵等市场失范,需要明确跨期交易的制度边界和市场规制安排,促进跨期交易与其他价格调控制度的协同,通过行政处罚、创新补助以及市场扩容等手段维护碳市场竞争秩序。  相似文献   

17.
温室气体排放具有负外部性,开征碳税可实现外部成本内部化,并矫正因温室气体排放导致的环境不正义。此外,碳税较碳排放权交易具有制度优势,不仅是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重要举措,也是我国实现“双碳”目标以及绿色税制改革的需要。因此,应将二氧化碳纳入环境保护税的征收范围,立足税收法定、税收公平和税收效率三项基本原则,围绕与碳排放权交易的制度协同,明确碳税税制要素。  相似文献   

18.
碳金融的兴起源于国际气候政策的变化以及两个国际公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碳金融是指服务于减缓气候变化而进行的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的各种金融制度安排和金融交易活动,主要以直接投资融资、银行授信或贷款、碳指标交易、碳期权期货等一系列金融工具为支撑,包含碳排放权及相关衍生品的交易与投资、低碳项目的开发与融资及其它相关的金融交易或中介活动。  相似文献   

19.
金融监管是金融管理当局基于金融规则对金融活动进行的监督管理。我国现行的金融监管体制是典型的多边分业型监管体制。而在我国金融改革与发展的实践中,金融混业经营以及混业经营的载体——金融控股公司已大量存在。金融监管体制与金融法律安排已严重滞后于金融实践。顺应世界范围的金融混业经营大势,并尊重我国金融改革与创新实践,迫切需要我们借鉴发达国家的金融监管改革和金融立法经验,逐步改革和创新我国的金融监管体制和金融法律安排,最终实现由“多元监管体制”向“一元监管体制”的转换。  相似文献   

20.
我国“碳金融”发展的制约因素及路径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碳金融”是环保项目投融资的代名词,是国际金融界的新课题,泛指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各种金融制度安排和金融交易活动,主要包括碳排放权及其衍生品的交易和投资、低碳项目开发的投融资以及其他相关的金融中介活动。中国“碳金融”市场发展前景广阔,银行业开展“碳金融”业务不仅可以推动经营战略转型,提升国际竞争力,而且可以促进我国经济健康发展。分析了我国“碳金融”发展的制约因素,提出我国“碳金融”发展的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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