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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一、农村土地流转的基本内涵和背景(一)土地流转的基本内涵。土地流转,即农用地使用权流转,实际上就是农户对所拥有的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易。在我国现行的土地制度中,以物权对象的土地流转形式包括土地转让、继承和抵押等,即以土地使用权为对象的土地流转;以债权为对象的土地流转的形式有土  相似文献   

2.
当前 ,我国农村兴起的土地使用权流转 ,是以家庭承包责任制为基础 ,以农户为主体 ,以自愿为前提 ,以获得更多的收益为条件 ,在相互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其实质是在明确土地所有权归集体 ,稳定农户承包权的基础上 ,农户将土地的使用权以出租、转包等形式进行转让 ,从而使一定规模的土地集中利用 ,实现农业的规模化经营。简言之 ,土地流转是农户所拥有的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交易 ,它是保护和调动农民积极性的又一次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农村土地使用权合理流转 ,有利于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加快农业结构的调整 ;有利于优化农…  相似文献   

3.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流转的依据与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研究目的:探究将继承作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定流转的新形式,为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立法提供新视角。研究方法:文献资料法和调查法。研究结果: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现状调查资料显示,64.4%的农户认为可以继承;68.7%的农户希望土地的使用权包括继承权;在涉及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实际操作问题上,98%的农户采取"变账不变地"的方式解决。研究结论:继承作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定的流转方式具备法律上的可行性,应该重视和研究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制度的立法工作。  相似文献   

4.
孙强  李勤 《农业经济》1998,(8):41-41
对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的几点思考孙强李勤随着农村经济改革不断深入,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建立,农村土地的使用权(指承包权、经营权)在农户与农户之间,农户与集体经济组织之间,农户、集体经济组织与其他经济单位之间自觉、不自觉地出现了流动,为了规范...  相似文献   

5.
实施"三权分置"为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提供了新途径。落实集体所有权,应通过保障农民集体成员权,重建农户承包土地的集体所有权行使规则;保障农户土地承包权,应立足于实现农民集体成员以家庭为单位初始取得集体所有的承包土地的权利;土地经营权因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而成为一项独立的财产权。土地经营权因其取得方式的不同有租赁权和用益物权之分,而且两者的法律效果不相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农业经营主体法律保护机制以及地权登记与承包土地的经营权融资担保机制有待完善。为坚持和维护家庭承包经营在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中的基础性地位,需完善以农民集体成员权为基础的农户承包土地的集体所有权制度;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的建设应立足于建立以土地经营权租赁为主、兼顾其他形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交易机制和承包土地的经营机制,建立以小农生产经营现代化为目标的多元化农业经营主体制度。  相似文献   

6.
南京市六合区靠近都市,土地流转的市场内在需求较大。近年来,在坚持明确所有权、稳定承包权的前提下,进一步搞活土地经营权,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目前全区土地流转面积为18.2万亩,占全区土地计税面积的28.8%;土地流转涉及农户7.3万户,占总农户51.6%;共吸纳三资2.6亿元,解决农民就业9176人。  相似文献   

7.
确权是土地流转的前提与基础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这里的确权,不仅指明确界定土地的集体所有权,而且是要明确界定所有农村耕地、山林、建设用地与宅基地的农户使用权或经营权,以及住宅的农户所有权。如果不以确权为基础,贸然推行大规模的土地流转,则流转的主体便不可能为农民,而很可能是其他权力主体,如此一来,其他权力主体会通过土地流转,获得又一轮侵害农民财产权利的机会,那就与城乡统筹的初衷完全相悖了。  相似文献   

8.
随着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业结构调整,土地流转势在必然。然而,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大量截取土地流转收益的行为,使失地农民利益受损。为了保护农民权益,我们应向截留土地流转收益者大声说“不”。 于法不符。《中共中央关于做好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的通知》(中发[2001]18号)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条规定,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相似文献   

9.
最近不少读者致函编辑部,询问关于农村承包地使用权流转的有关政策,本刊就此问题以及农村土地承包问题请有关部门做了回答。用权流转,流转应遵循哪些原则? 答:农村承包地使用权流转是指,在不改变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农户将土地转让他太耕种。必须遵  相似文献   

10.
中共中央《关于做好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的通知》,为引导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承包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当前农村在较大范围和数量上出现了土地使用权流转,总体上是健康的,使许多农民的承包土地实现了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土地有效流转实现了规模经营,经济出现了良性循环,农村和农民的收入有了进一步提高。  相似文献   

11.
试论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我国农村土地实行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政策: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土地使用权归农民。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是农村土地产权交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家庭承包基础上,农户之间土地使用权的流动和转让,即农村土地资产的配置过程。只有建立灵活有效的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才能使土地按照市场规律的要求,同其它生产要素优化组合。本文试就农村土  相似文献   

12.
本文将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分为经营权退出与承包权退出。分析表明:第一,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意愿与其资源禀赋密切关联,而以农为业和以农为生的农户显著依赖土地;第二,与已发生土地经营权退出的农户相比,尚未发生土地经营权退出的农户存在过高估计交易费用的"虚幻认知";第三,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意愿表现出"厌农"、"离农"与"恋农"情绪的纠结;第四,对土地社会保障功能的替代,并不能够强化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意愿;第五,政府扶农政策与土地流转政策的目标冲突,抑制了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的意愿倾向。本文认为,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不仅是一个经济要素的流动问题,也不仅是一个预期收益与机会成本的权衡问题,还是一个农民的社会心理问题。  相似文献   

13.
我国的土地实行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政策:土地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土地使用权归农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就是在家庭承包基础上,农户之间土地使用权的转移,它是承包期内农户土地承包权借以实现的市场形式。只有建立灵活有效的土地流转机制,才能使土地按照市场规律的要求,同其它生产要素优化组合。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是一项崭新的课‘题,也是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推动农村改革向纵深发展的必然选择。一、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一方面新增人口和劳动力既可以通过改变承包关系获得土地使用权,就无需借助土地流转市…  相似文献   

14.
吴志冲等同志对上海郊区农户承包地非农化流转提出了新的建议:一是要恪守两项原则——市场经济和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原则;二是要建立完善农户承包地使用权非农化流转的市场交易体系;三是要加强土地流转的法制建设,很有操作性和针对性。  相似文献   

15.
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使用权)的农户或经济组织只是转让土地使用权,仍保留承包权。  相似文献   

16.
《中国农业会计》2021,(3):91-93
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以下简称“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保障流转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农户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制度,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遵循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流转土地经营权。  相似文献   

17.
近年来 ,大邑县在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中 ,审时度势 ,因势利导 ,在尊重农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主体地位 ,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 ,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家庭联产承包经营的基本政策、土地所有权和农地用途不变的前提下 ,按“明晰所有权 ,放开建设权 ,流转使用权 ,搞活经营权”的总体要求 ,积极探索和实施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经营改革。据不完全统计 ,全县经依法批准流转经营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面积已达 790 0 0多亩 ,人均 0 19亩。其中 ,耕地流转经营的农户 5 6 4 3户 ,面积13489亩 ,分别占全县总农户和总耕地的 4 9%和3 3%。近年来 ,大…  相似文献   

18.
《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于2003年12月16日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今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流转办法》规定,乡(镇)农经管理机构负责本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业务指导和协调。为切实履行职责,乡(镇)农经站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要重点把好“三关”: 一是政策法律关。要尊重农户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的自主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流转给谁以及何时以何种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要遵循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  相似文献   

19.
稳妥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家庭承包经营作为我国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 ,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 ,必须长期坚持 ,而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核心是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 ,在当前乃至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 ,土地不仅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 ,也是最基本的社会保障。因此 ,任何形式的土地经营权流转都必须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的前提下进行。一、正确认识和判断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新形式1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它的产生、发展有着深刻的社会、经济背景。(1)农民拥有长期稳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是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前提。(2 )…  相似文献   

20.
研究目的:通过解释论调适由承包农户流转产生的土地经营权和以其他方式承包取得的土地经营权之间的体系冲突。研究方法:规范分析法。研究结果:土地经营权的性质界定应坚持一元论,将农户流转产生的和以其他方式承包取得的土地经营权一体界定为债权。两类土地经营权上设立的担保物权应统一定位为抵押权。以其他方式承包取得的土地经营权应类推适用《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1条,采登记对抗主义,期限五年以上的具备登记能力。"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不是该类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效力性强制规定。研究结论:未来须在解释论和立法论上进一步研究土地经营权体系冲突如何化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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