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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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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9年4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关于做好房屋登记审核人员培训考核工作(试行)的通知》,在该文件中明确提出了房屋登记官的概念:通  相似文献   

2.
日前,临海市房管处开始首批房屋登记官认定申报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该市房屋登记机构在岗的房屋登记审核人员,凡从事房屋登记审核工作3年以上,且在房屋登记工作中无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过错,并已取得建设部印发的《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或已参加2008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统一组织的《房屋登记办法》培训班的,可申请确认为房屋登记官。  相似文献   

3.
不动产登记官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中负责不动产登记事务,并依法享有不动产登记审核权限的工作人员。我国《物权法》未规定不动产登记官制度,《土地登记办法》和《房屋登记办法》则对  相似文献   

4.
不动产登记官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中负责不动产登记事务,并依法享有不动产登记审核权限的工作人员。我国《物权法》未规定不动产登记官制度,《土地登记办法》和《房屋登记办法》则对土地和房屋登记机构的工作人员提出了明确的任职资格要求。灶地登记办法》第4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登记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相似文献   

5.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房屋登记人员应当具备与其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从事房屋登记审核工作的人员,应当取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登记上岗证书,持证上岗。  相似文献   

6.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房屋登记人员应当具备与其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从事房屋登记审核工作的人员,应当取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登记上岗证书,持证上岗。上述规定为  相似文献   

7.
为保障《房屋登记办法》的顺利实施,推进房屋登记管理规范化。余姚市房管局结合本市实际,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房屋登记办法》、《物权法》,加大房屋登记人员的学习培训力度,制订产权登记办事指南,完善操作流程;二是规范程序,完善规则,宴现房屋登记工作平稳衔接。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要求,调整岗位设置,强化受理和审核环节功能,  相似文献   

8.
在理论界及抵押登记工作实践中,对于抵押担保的债权是否可以超出抵押物的价值争论已久。一种观点认为,有对《担保法》第35条"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进行研讨和修正的必要,应当允许当事人协商超额抵押;另一种观点认为,如果办理抵押贷款登记,应当遵守《担保法》第35条的规定,禁止超额抵押,如果信用贷款,则按无担保的一般债权处理。近日,笔者在准备"全国房屋登记官"培训考核过程中,发现教材编写人员对此问题也有不同的观点。  相似文献   

9.
《房屋登记办法》于2008年2月.5日以建设部令第168号公布,2008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本办法第七条概括性规定了办理房屋登记的一般程序。所谓房屋登记的一般程序,就是指不同的房屋登记类型所采用的程序中共同的步骤和手续,包括申请、受理、审核、记载于登记簿、发证等步骤,下面笔者结合多年房屋登记工作实践经验,着重阐述一般程序中需注意的问题,对于我们登记工作者更好的完成房屋登记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0.
从1996年开始,文登市房管局就深入研究、大胆探索,积极开展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工作,并积累了大量经验,建设部、山东省建设厅先后前往调研,并进行了大力推广;其中,在房屋所在集体范围内进行登记公告和补证公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审核的申请材料范围等经验,还被建设部在《房屋登记办法》中以部门规章的形式予以确认。  相似文献   

11.
一、登记簿记载的时间 《房屋登记办法》(下称《办法》)第七条对登记程序明确规定为:申请、受理、审核、记载于登记簿、发证。以此可以看出,登记簿记载的时间点应该在审核通过后立即生成,也就是说物的归属随着审核通过这个时间点而确立。过去,虽然登记机构也基本公认审核通过即为房屋权属的确定,也就是常说的“确权”,  相似文献   

12.
《中国房地产》2012,(23):62
某市登记机构员工询问:《物权法》在规定登记机构应当履行的职责时,有"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这一项内容。那么,在房屋登记中,询问是不是必经程序?发证是不是房屋登记的必经程序?更正登记是不是异议登记的必经程序?金绍达:房屋登记程序是房屋登记机构实施登记行为时应当遵循的方式、过程和顺序,登记的程序必须合法。按《房屋登记办法》第7条的规定,房屋登记一般依照申请、受理、审核、记载于登记簿和发证的程序进行,公告则是房屋登记机构认为必要时选择进行的程序。《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对登记  相似文献   

13.
徐珏 《中国房地产》2013,(17):29-31
2012年6月1日起实施的《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中规定,房地产登记机构宜设立房地产登记审核委员会,负责会审房地产登记重大疑难事项,这为各地登记机构建立房地产登记审核委员会制度提供了依据。一、人员构成房地产登记审核委员会应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登记官不应少于总人数的1/2。由于房地产登记业务中复杂问题的形成具有多种原因,所以要解决这些疑难问题,仅依靠单个登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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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理论界及抵押登记工作实践中,对于抵押担保的债权是否可以超出抵押物的价值争论已久。一种观点认为,有对《担保法》第35条"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进行研讨和修正的必要,应当允许当事人协商超额抵押;另一种观点认为,如果办理抵押贷款登记,应当遵守《担保法》第35条的规定,禁止超额抵押,如果信用贷款,则按无担保的一般债权处理。近日,笔者在准备"全国房屋登记官"培训考核过程中,发现教材编写人员对此问题也有不同  相似文献   

15.
从2003年以来,我省高度重视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工作,先后有多家单位获得建设部批准的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实施后,住房城乡建设部修订了相关考核标准,提出了更多更新的要求。  相似文献   

16.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的不断进步,房屋登记工作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特别是《物权法》实施后《房屋登记办法》出台,为房屋登记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但不得不说,目前房屋登记工作还是存在着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7.
自1993年5月8日建设部下发《关于印发房地产产权管理创优达标标准的通知》以来,住建部已经三次修改了房屋登记机构规范化管理的考核标准。考核标准为我国房屋登记机构的规范化建设提供了一个明确的方向和指引,极大地  相似文献   

18.
房屋登记是指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物权法》第21条第2款规定"因登记错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19.
《房屋登记办法》第10条规定:"房屋应当按照基本单元进行登记。房屋基本单元是指有固定界限、可以独立使用并且有明确、唯一的编号(幢号、室号等)的房屋或者特定空间"。  相似文献   

20.
张丽艳 《价值工程》2010,29(33):107-108
根据《物权法》制定的《房屋登记办法》,进一步细化了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明确规定了房屋登记的程序。如何正确履行房屋登记程序,怎样规避程序违法,这是房屋登记机构工作人员必须面对和高度重视的一个课题。结合自己多年从事房屋登记的实际工作经验,本文着重阐述了准确履行房屋登记程序的重要性,对于我们更好地完成房屋登记职责具有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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