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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鼓励"家庭农场"发展以来,各地家庭农场如雨后春笋般出现,畜牧养殖业也不例外。实际上,近年来很多畜牧养殖能人通过承包土地,开展规模养殖、特色养殖等方式,当上了名副其实的"家庭农场主",取得了不俗的业绩,也为畜牧养殖类家庭农场模式的发展摸索出了宝贵经验。"家庭农场"是新型畜牧业经营主体,发展"家庭农场"不仅有利于解决畜牧规模化养殖问题,而且有利于承接畜牧业资金、技术等要素资源,更有利于完善和稳定产业化链条以及保障畜牧产品质量安全,是新形势下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全面增加农牧民收入的重要载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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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将平衡计分卡(BSC)应用于家庭农场经营绩效评价,反映家庭农场经营绩效的综合水平和发展潜力,把握家庭农场经营绩效的产业与区域差异。方法 文章从经济、协调、管理、生态、创新5个维度构建家庭农场经营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基于2019年吉林省东中西部4种产业类型家庭农场的问卷调查数据,使用模糊综合评价(FCE)对被调查农场经营绩效进行综合评价与比较分析。结果 被调查家庭农场总体绩效处于一般和较好之间。其中,协调绩效良好,创新绩效处于一般和良好之间,经济绩效一般,管理绩效和生态绩效偏低;特别是在营销和融资渠道多元化,品牌化与有机化生产方面存在发展瓶颈;不同产业类型家庭农场经营绩效存在明显差异,种养结合类家庭农场绩效最为突出,果蔬类和粮食类家庭农场次之,养殖类家庭农场得分最低;家庭农场经营绩效的区域差异不显著。结论 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规范土地流转形式,加强金融服务建设,拓宽融资渠道,加快职业农场主培养,促进家庭农场全面、健康与协调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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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畜牧养殖业已经由过去家庭分散饲养为主转变为企业集中饲养为主。产畜作为畜牧养殖企业重要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其价值的计量与会计处理已成为企业会计核算的重要内容。本文以《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为指导,以母猪初始成本的确定与会计处理为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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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江苏省邳州市大力培育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效明显:2015年底,全市家庭农场发展到820家,其中从事粮食种植的有234家、蔬菜种植220家、花卉苗木种植193家、养殖137家、水产养殖21家。已在工商注册登记家庭农场516家,创建省、徐州市示范家庭农场37家,创建邳州市示范家庭农场100家,家庭农场经营土地面积32.6万余亩,全市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经营规模面积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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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已成为当前"三农"领域的热词,今年2月江苏省连云港市县域经济暨农村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今后家庭农场发展目标.为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积极稳妥发展家庭农场,近期我们会同连云港市有关部门到各县区开展调研,就如何使连云港市家庭农场脱茧起飞提出对策建议.
一、准确把握连云港家庭农场认定的基本内涵
连云港市家庭农场的认定应包括三个核心要素: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生产活动,以职业农民为经营主体;应体现四个基本特征:适度化规模、家庭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工商化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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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明确家庭农场专用性资产的构成和特点,探究家庭农场退出对专用性资产的影响,提出家庭农场退出时专用性资产的处置策略与方案。研究方法:文献资料法、规范分析法。研究结果:在家庭农场退出时,应当妥善处理好专用性资产的闲置浪费、权利归属不清晰、价值评估与补偿等问题,否则,不利于家庭农场正常有序的进入机制和退出机制的构建。研究结论:(1)在家庭农场退出时,应通过家庭农场的整体转让、整体出租或者专业机构托管经营等途径,盘活专用性资产,帮助家庭农场主收回前期投资;(2)依据竞争性和排他性为标准,区分产品的不同类型,对照确定专用性资产的权利主体归属,并通过完善法律赋予设施农用地等专用性资产的物权属性;(3)组建家庭农场资产评估小组,建立公开、公正、透明的专用性资产评估程序,选择科学的方法评估专用性资产的价值,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专用性资产的补偿主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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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是农业经营组织自身演变的一种典型模式,在西方发达国家经历了较长的发展历程,并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通过皖、粤两省2013年家庭农场发展情况的实地调查,结合投入与产出的相关数据,综合分析庭农场的经营效率,在此基础上提出促进家庭农场经营效率提升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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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经济》2016,(10)
家庭农场是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形式,代表着现代农业规模化发展的方向,区别于小农经济背景下单一家庭完全依赖自身资源独自耕种的模式,家庭农场是由多主体力量共同参与的结合体,家庭农场主、土地流出户、村委会是家庭农场经营组织形式中主要的参与主体。通过分析参与主体不同的目标取向与社会效益,发现在家庭农场中,家庭农场主需要获利,土地流出户要求保障,村委会要行使权力,基于不同目标取向,各主体的行为对家庭农场的发展与农村社会的演变产生了促进或者破坏的社会效益。家庭农场主成为农村致富带头人,稳定了农业种植行为;土地流出户追求流转利益最大化,破坏了乡村人际关系;村委会在家庭农场建设中收获了政治利益,但其寻租行为带来了村民信任危机。因此,为了促进家庭农场健康有序地发展,政府要从微观角度出发,更多考虑参与主体目标与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合理制定适合三个主体共同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