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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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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企业接受捐赠资产会计处理之我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于企业接受捐赠资产业务,旧会计准则是通过借记“待转资产价值”科目、贷记“资本公积”科目来处理该业务的。这种做法将接受捐赠的资产“资本化”为企业所有者共有的资产,延迟了企业当期的利益分配,致使企业利益向少数股东倾斜,违背了权责发生制原则,实有不妥。新会计准则取消了“待转资产价值”科目,对该业务的处理也未做任何说明。但这一业务在实际工作中是比较常见的,理论界和实务界有必要就该业务达成统一的处理意见。笔者通过对比分析,找到了与该业务类似的政府补助业务,认为可以借鉴政府补助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来处理接受捐赠资产业务,并通过实例对此观点进行了进一步说明。  相似文献   

2.
2003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的有关问题解答(三)》对企业接受捐赠资产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及纳税调整做了规定,即:企业接受捐赠资产按税法规定确定的入账价值,应通过“待转资产价值”科目核算。企业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捐赠,应按实际取得的金额,借记“现金”或“银行存款”等科目,  相似文献   

3.
对企业接受捐赠的资产,《企业会计准则》取消了《企业会计制度》下的"递延税款"科目和"待转资产价值"科目,但却未给出会计的处理方法。本文提出了当企业在不同情况下接受捐赠时,应作出相应的账务处理。  相似文献   

4.
“待转资产价值”是《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中新增的一个负债类科目,它核算外商投资企业待转的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的价值。外商投资企业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的价值,一般在接受捐赠当期计入应纳税所得,并在弥补相关亏损后,计算交纳所得税。但由于所得税清算需待年终后才能进行,外商投资企业在接受捐赠时无法确定应交所得税额,因此外商投资企业在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时,应借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或“原材料”等有关非现金资产科目,暂时贷记“待转资产价值”科目,待年度终了进行所得税清算时,按“待转资产价值”科目的账面余额结转,借…  相似文献   

5.
“待转资产价值”科目用于核算企业接受捐赠资产按税法规定的入帐价值。该科目下设置“接受捐赠货币性资产价值”和“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两个明细科目。按照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企业接受捐赠取得的资产.应按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的规定确定其入帐价值。同时.企业按税法规定确定的接受捐赠资产的入帐价值计入“待转资产价值”.在扣除应交纳的所得税后,从“待转资产价值”转入资本公积。  相似文献   

6.
小企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应按会计规定记入"固定资产"、"待转资产价值"等科目,没有确认当期收入;现行税法规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发生的捐赠支出,列营业外支出;税法规定,应分解为按公允价值视同对外销售和捐赠两项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即税法规定企业对外捐赠资产应视同销售计算缴纳流转税及所得税。  相似文献   

7.
葛建 《会计之友》2009,(12):59-60
小企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应按会计规定记入“固定资产”、“待转资产价值”等科目,没有确认当期收入;现行税法规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发生的捐赠支出,列营业外支出;税法规定,应分解为按公允价值视同对外销售和捐赠两顼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即税法规定企业对外捐赠资产应视同销售计算缴纳流转税及所得税。  相似文献   

8.
在新准则下,财务部取消了“待转资产价值”科目而用“递延收益”科目代替,但对该科目的使用方法,准则并未详尽说明。就这一问题,笔者通过对新准则下“接受资产捐赠”的案例分析,对“递延收益”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填列方法,做一个简单的探讨。  相似文献   

9.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可以采用应付税款法与纳税影响法两种方法中的一种进行所得税核算。《小企业会计制度》则要求小企业一律采用应付税款法进行所得税核算,而且不确认递延税款,不设置“递延税款”科目。这就直接影响到小企业受赠资产的核算方法,所以《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小企业要设置“待转资产价值”科目,在接受捐赠时借记有关资产科目,贷记“待转资产价值”科目;  相似文献   

10.
企业接受材料存货捐赠是通过"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核算,还是通过"递延收益"科目核算,目前尚有争议.笔者分析,通过"递延收益"科目核算不仅和业务处理的事实相符,而且不需要进行任何纳税调整处理,简化了会计核算手续,也使捐赠利得完整地构成了评价企业经营者的业绩--利润总额的一个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11.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 ,企业接受捐赠固定资产 ,应按制度规定确定的价值 ,借记“固定资产”科目 ,按确定的价值计算的未来应交的所得税 ,贷记“递延税款”科目 ,按确定的价值减去未来应交的所得税后的余额 ,贷记“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科目。企业使用、摊销或处置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时 ,按规定应交的所得税 ,借记“递延税款”科目 ,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 ,该资产处置时 ,按转入资本公积的余额 ,借记“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科目 ,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根据上…  相似文献   

12.
企业有时可能接受他人捐赠的资产。捐赠人捐赠资产,并不一定谋求对企业资产提出要求的权力,也不会因捐赠资产而对企业承担责任。所以,捐赠人不是企业的所有者,这种捐赠也不构成企业的实收资本。但这种捐赠会增加企业的权益。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四十条规定,资本公积包括股本溢价、法定财产重估增值、接受捐赠的资产价值等。按此规定,企业接受捐赠的资产价值作为资本公积,属于所有者权益,在会计处理时,记入“资本公积”科目,但是《企业会计准则》并没有对企业将受赠资产处置时如何处理作出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  相似文献   

13.
"递延收益"科目,是《小企业会计准则》负债类科目,是用来核算小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是国家为促进小企业发展无偿拔给,但应在以后期间计入损益的政府补助。其特点:1,无偿性,小  相似文献   

14.
一、会计准则对政府补助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是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二是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取得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确认为营业外收入;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该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次计入以后各期的损益。  相似文献   

15.
吴杰  胡红梅 《会计之友》2007,(13):19-20
新会计准则基本没有涉及企业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的会计处理,但在指南中将损赠利得作为营业外收入,改变了以往作为"资本公积"处理的做法.笔者认为,企业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的税务处理不变,但会计处理应按新准则进行,以体现重要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和全面收益观点.  相似文献   

16.
王盖君 《财会月刊》2008,(10):74-75
一、会计准则对政府补助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是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二是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取得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确认为营业外收入;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该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次计人以后各期的损益。  相似文献   

17.
企业在接受非货币性资产捐赠时,做出不同的会计处理,会对企业当期的税负及税后利润产生不同的影响。同时,不同的会计处理对会计准则和税法要求的体现程度不同,有的企业做出的会计处理甚至违背了会计准则或者税法的要求。本文就企业接受非货币性资产捐赠时常见的两种会计处理进行比较分析,得出结论。  相似文献   

18.
本文以*ST博元接受小股东巨额股权捐赠事件为例,探讨企业应如何对接受的小股东捐赠资产进行合理的会计处理。根据此案及其会计处理的财务影响分析,提出应完善企业捐赠会计准则及严格相关资产捐赠信息披露监管的建议。  相似文献   

19.
企业接受材料存货捐赠是通过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核算,还是通过递延收益科目核算,目前尚有争议。笔者分析,通过递延收益科目核算不仅和业务处理的事实相符,而且不需要进行任何纳税调整处理,简化了会计核算手续,也使捐赠利得完整地构成了评价企业经营者的业绩——利润总额的一个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20.
出版企业政府补助财税处理有总额法和净额法.本文认为,净额法优化了企业财务指标结果,但不能全面反映政府补助在企业的存续过程,使得资产不实、税会差异大,信息不可比.总额法遵循的是配比原则,一般通过递延收益摊销来实现配比.此外,本文还探讨了总额法下需按净额法计算资产账面价值的情形、企业重组相关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政府补助的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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