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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通讯》2006,(9):I0045-I0046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个人转让住房,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之后,根据我国经济形势发展需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对个人转让住房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和换购住房的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做了具体规定。目前,在征收个人转让住房的个人所得税中,各地又反映出一些需要进一步明确的问题。为完善制度,加强征管,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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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好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是广大农村村民安居乐业的重要前提。涉及到广大农村村民的切身利益。解决好农村村民居住问题,历来是党和各级政府十分关心与重视,并认真落实的一项重大实事工程。上海市农村个人住房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颁布,为农村村民的居住作出了明确、规范的规定,为农村村民的住房建设指明了方向,这充分体现了各级政府对广大农村村民住房建设工作的重视和关心。如何搞好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的管理,这是摆在我们村、镇、区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面前的一项艰难任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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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实施的《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限价房5年内不得转让”。与此相类似,去年9月底发布的《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购买经济适用房不满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确需转让的,可向购买人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回购;满5年的,出售时应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并由政府优先回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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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房屋登记办法》(下称《办法》)第八条:“办理房屋登记,应当遵循房屋所有权和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第八十三条“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第八十七条“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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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产权界定不清,主体不明确,使集体土地所有权被虚化。《宪法》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但是,对于农村土地,哪些是国家的,哪些是集体的,并没有明确规定,而且集体所有土地的产权主体也不明确。乡(镇)、村、村民小组土地所有权的权利界限不清。现行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在20世纪60年代初“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制度基础上形成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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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一些地方的农村推行了“村账乡管”的财务管理制度,多少也能收到一些效果,但总体看来弊大于利。笔者以为,与其越俎代庖由乡里管,不如引导村民自己管。“村账乡管”的弊端,首先是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村委会组织法第二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第五条规定:“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第二十二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涉及财务的事项至少每六个月公布一次,接受村民的监督。”也就是说村财务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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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府为了切实、有效地调控本市房地产市场,根据《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和《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的有关规定,于4月20日发布了《关于预售商品房转让问题的决定》,具体内容如下。1.自2004年4月26日起,预购人购买的预售商品住房应当在竣工并取得房地产权证后进行转让,并按规定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在取得房地产权证前,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预售商品住房转让的预告登记。除商品住房外的其他商品房在未竣工并取得房地产权证前,预购人进行转让的,可以按规定办理预售商品房转让的预告登记。2.2004年4月26日前,已办理预售商品住房的预告登记并已签订商品住房预售合同权益转让协议,在2004年5月31日前,提出预售商品住房转让的预告登记申请的,由房地产登记机构按原规定受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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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笔者下村,发现不少村民小组还在沿用原来冠有“某公社某大队某生产队”字样的老印章,笔者觉得实在不妥,因此,老印章该“退休”了。出现这种使用老印章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村民小组与外界交往的功能多数被村民个人所替代,村民小组使用印章的频率随之降低,使得乡镇村干部忽视了村民小组的印章问题。根据《宪法》规定,80年代初,我国就废除了人民公社的制度,恢复了乡镇建制。同时《宪法》还明确规定了在农村应设立村民委员会,所以原先的“公社、大队、生产队”已经不复存在。因此,村民小组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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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住房一面世,由于某地没有限制购房对象,造成开着宝马出入小区,经济适用住房转让、出售成风的状况,被世人嗤之以鼻。以后,各地又相继出现“六连号”、“团购”、“专供公务员”和“豪华轿车扎堆”等种种“丑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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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年,因人们尤其是城镇居民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故涌起一阵城镇居民在农村的购房购地热。城市居民不能购买农村宅基地房屋,这是由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决定的。《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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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土地增值税是以单位和个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简称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率征收的一种税。我国税法对个人转让房地产土地增值税出台了一些优惠政策。比如:《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1995]6号)规定,对个人转让自有住房,凡居住满5年或5年以上的,经向税务机关申报批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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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7月,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龙头山乡大字村,作为全市选定的三个试点之一,先期进行了第四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该村在这次选举中总结创造的“八步直选法”得到了民政部领导和中外专家学者的高度评价。中国社会科学院的一位老专家如是断言:“围场的‘八步直选法’标志着中国农村民主选举已跨入规范化发展阶段,为中国的民主进程做出了贡献。”何谓“八步直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八步直选法”实际上是对上述原则规定的具体化和规范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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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招远市宋家镇一些村民承包的果园因没有什么收人,群众希望退果还耕,但是镇政府的意见是“退果还耕后仍然要缴农业特产税”,而且“一分不减”,他们来信希望了解一下国家关于农业特产税的有关规定。这样的事情可能其他地方的农民朋友也会遇到,遇到这样的问题怎么办呢?关于农业特产税的问题,有关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宋家镇政府的意见是不合理的,如果付诸实施,强行收税就是违法行为。国务院1994年1月30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农业特产…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