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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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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何磊璇 《金卡工程》2010,14(11):84-84
罗马婚姻法颇为发达,以至于在以法、德民法典为代表的大陆法系中,绝大多数国家的婚姻法都多少具有罗马法的痕迹。即便是英美法系也不例外,至少是不谋而合地具有共同的解释。因此,本文在借鉴罗马法姘合制度的基础上,探讨了非婚同居的构成以及亲属法上调整非婚同居关系的一般规则,以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保障非婚同居者的权利。  相似文献   

2.
许雪燕 《金卡工程》2010,14(10):120-120
一般认为动产善意取得制度起源于日耳曼法"以手护手"原则,但日耳曼法的"以手护手"原则与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只是在法律效果上相同,其仅是所有权人丧失占有后导致其权利效力减弱的逻辑结果。而罗马法取得时效制度却在逻辑功能、构成要件上都与动产的善意取得存在着共通之处。罗马法取得时效发挥着类似于善意取得的作用,两者名异而神似。  相似文献   

3.
万思露 《金卡工程》2008,12(5):32-32
在大陆法系国家里,民法典一直被视为具有最高的形式合理性和逻辑理性的法律高级位阶,民法典的体系完整和紧凑性吸引了各国的民法都朝着法典化的方向发展。民法典的颁布成为大陆法系国家法制成熟与否的一个重要标志,而中国民法法典化的进程也一直都没有中断过。本文旨在从中国制定民法典的理论依据和作用两个方面着手,来论及中国制定民法典的必然性、所应遵循的原则、规律以及其巨大的作用。  相似文献   

4.
余洁 《金卡工程》2010,14(6):186-187
本文主要对罗马法迟延制度作简要阐述为切点,引出我国对于债权受领迟延制度的探讨。通过介绍债权受领迟延的含义,分析债权受领迟延的性质着手,简析债权受领迟延的效力后果。最后通过和其他大陆法系国家的比较,总结出我国在这个制度上虽然已经有了较好的发展但依然存在不足,希望借鉴古罗马和其他大陆法系国家的经验,不断完善我国的债权受领迟延制度。  相似文献   

5.
方晓宇 《时代金融》2011,(29):37-38,46
时效取得制度为民法上一项重要制度,各国立法均有规定。本文就各国对时效取得的规定为简要的介绍,以探究其制度构造,并就英美法与大陆法两大法系间的不同规则及立法理念进行比较,并对我国将来在民法典中规定时效取得制度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6.
我国是一个大陆法系的国家,大陆法系源于古罗马法,相对于欧美法系来说大陆法系更着重于成文法的建设,通常会制定一部不会轻易修改的法典。成文法的优点是重视法条概念的精简、完备。其缺点一是因法律规范的过于抽象化、概括化,就需要大量的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如人大和最高法院的释法行为;二是因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分离,就必  相似文献   

7.
善意取得制度起源于日耳曼法的“手护手”原则,它是从维护动产占有公信力这一立场出发,规定动产真实权利人对动产转让的善意受让人不得请求返回,只能对过错人请求赔偿。该原则客观上保护了交易安全且有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因而被英国普通法所吸收。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西欧发达国家的立法机构逐步对原封建法制下的动产善意取得原则进行完善,又借鉴了罗马法的时效制度,形成了今天各国物权法和票据法中的善意取得法律制度。票据善意取得构成要件是:1.受让人须非继受取得票据;2.受让是依票据法规定方式进行;3.受让人取得票据之时须无恶意或重大过失。我国1995年的票据立法之所以全面肯定善意取得制度,并且制定了无因票据、票据行为独立、限制票据人的抗辩等相配套的特别法原则。  相似文献   

8.
包翀 《财政监督》2007,(11):44-44
我国是一个大陆法系的国家,大陆法系源于古罗马法,相对于欧美法系来说大陆法系更着重于成文法的建设,通常会制定一部不会轻易修改的法典。成文法的优点是重视法条概念的精简、完备。其缺点一是因法律规范的过于抽象化、概括化,就需要大量的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如人大和最高法院的释法行为;二是因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分离,就必须在法典外还要单独对执法程序进行立法,[第一段]  相似文献   

9.
马俊怡 《金卡工程》2010,14(3):172-172
我国目前正走在民法典制定的艰难而曲折的道路上,其制定需要对域外法律进行借鉴和移植,这已经成了法学界的共识。本文从纵横两方面,分析我国民法自古至今,在体例结构、基本原则、债权物权立法、制度等方面对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继受与移植,以期更好地指导我国的民事立法实践。  相似文献   

10.
谈磊 《金卡工程》2010,14(1):131-132
居住权是大陆法系国家民法典中的一项重要的物权制度,在起草物权法过程中,围绕是否引入居住权,学术界、实务界曾产生了激烈的争辩,但是我国物权法最终未对其作出规定。不过,实践中已有学者重新提起居住权,并主张在《住宅法》中对其加以规定。本文从草案中关于居住权的规定出发,围绕我国引入居住权之现实可能性,对规定居住权之利弊作出了新的思考,以期为居住权这一制度走向何方提供尽可能多的视角。  相似文献   

11.
张暂 《金卡工程》2010,14(2):107-107
原因在法律行为理论中占有重要地位,其含义是不断演变的。罗马法上的原因是作为适法行为的要件而存在的;法国法上的原因受罗马法影响较大,指适法行为所要达到的结果对行为指向的相对人所产生的影响,它为适法行为所产生的结果提供了合法化根据;德国法对原因采取了不同的态度,强调双方负担义务的对等性、相互性。  相似文献   

12.
不当得利制度起源于罗马法,迄今已有上千年的历史。作为民法的一项重要制度,在西方各国不当得利制度都已相当成熟。我国法制建设只有短短二三十年的时间,如同大多数法律制度一样,我国不当得利制度也是不够完善。法律移植移植是我国法制发展的重要途径,而且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作为英美法系代表的美国,其不当得利制度业已完善,移植美国制度的可行性值得考量。美国不当得利制度得益于其判例法的发展,而我国沿袭大陆法系的传统,美国制度在我国有诸多不适之处,该项移植并非最佳选择。  相似文献   

13.
邝亚辉 《金卡工程》2010,14(5):195-195
西方大陆法系国家民法中有地上权之规定,但没有宅基地之说,宅基地为我独有。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的词是宅宅子或房宅。经过一系列的历史沿革,宅基地一词就逐渐成为一个习惯用语,一个有特定法律含义的概念。一般认为,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组织的成员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占有和使用的权利。宅基使用权人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相似文献   

14.
善意取得制度作为物权法中物权的一项重要制度,其设立的宗旨是维护物权交易的动态安全,并调整物权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利益关系。现在已为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民法所确定,但一般都是仅限于动产,对不动产不适用善意取得。现在新颁布的《物权法》对善意取得制度作了明确的规定,正式确定了善意取得制度。既确定了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也确定了不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这样符合我国国情,对维护交易秩序,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调整我国物权关系将会起到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5.
大陆法系在十九世纪初的法国和在十九世纪末的德国,诞生了两大民法典.这两部民法典,前者于19世纪初施行,代表的是自由资本主义,是近代资产阶级国家最早的民法典;后者是从20世纪第一天开始生效的,资本主义发展到垄断时期的思想.同为大陆法国家最有代表性的著名的民法典,在民法学史上有着深远影响,都对世界上许多国家的民事立法产生着巨大的影响.但是两大法典时隔一个世纪,从而有着不同的特点及影响.  相似文献   

16.
王甜 《中国外资》2011,(14):226+228-226,228
大陆法系在十九世纪初的法国和在十九世纪末的德国,诞生了两大民法典。这两部民法典,前者于19世纪初施行,代表的是自由资本主义,是近代资产阶级国家最早的民法典;后者是从20世纪第一天开始生效的,资本主义发展到垄断时期的思想。同为大陆法国家最有代表性的著名的民法典,在民法学史上有着深远影响,都对世界上许多国家的民事立法产生着巨大的影响。但是两大法典时隔一个世纪,从而有着不同的特点及影响。  相似文献   

17.
武腾 《当代金融研究》2022,2022(1):20-32
《民法典》第597条第1款的主要规范目的是,无权处分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只要承认权利人的追认会产生所有权变动的效果,就适宜承认存在效力未定的处分行为。区分负担行为和处分行为,在解释论上具有可取之处。在传统债法上,无权处分致使给付不能的,存在适用债务不履行责任抑或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的争论,两方面规定在构成要件上有实质区别。我国《民法典》合同编实行救济进路,第三人享有所有权、抵押权等权利致使所有权不能转移的,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民法典》第597条第1款或第612条,两者在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和效果上并无实质区别。《民法典》第612条中规定的第三人“享有权利”文义范围较窄,应当对其进行目的论扩张,将第三人“过去享有权利”且主张权利的一些情形纳入其中;即使买受人构成善意取得,仍可认定出卖人违反权利瑕疵担保义务。  相似文献   

18.
谢晶磊 《金卡工程》2009,13(10):57-57
全文时于<罗马法>中取得时效制度概念以及构成要件进行了详尽的论述,并提出我国建立取得时效制度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19.
蒋昊 《金卡工程》2009,13(12):161-161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于2007年3月16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获得表决通过,从而填补了我国物权法领域的的空白,并将在我国的社会发展中发挥重要的作用。物权法是调整财产支配关系的法律,是对财产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最基本准则,是民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动产登记制度正是物权法、公法两个圆的交集的一部分。从登记制度,我们可以看到公法对物权法的保护;我们也可以看到物权法对公法的要求,使公法得以不断完善!  相似文献   

20.
刘赟 《金卡工程》2010,14(11):87-87
侵权法上的过失相抵制度是为了平衡加害人与受害人之间的责任承担而设置的。过失相抵规则的确立和发展,在侵权行为法中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大陆法系的国家普遍承认了受害人的过错可以导致责任的减轻,但是能否导致责任的免除,则各国有不同的做法。本文主要结合大陆法系国家立法中关于过失相抵中受害人过错的不同规定,研究产生的法律效果的差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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