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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A公司是B银行的长期大客户,由于A公司扩大生产投资,资金流动紧张,无法偿还B银行的一笔到期的不动产抵押贷款(抵押人为C公司)。由于A公司不愿多付展期利息,便与B银行协商申请“借新还旧”贷款,B银行认为拒绝A的要求而强行收贷将不利于客户关系,于是与A签定了借新还旧合同,应B银行要求,C公司在新的《借款抵押合同》加盖了公章。后合同到期A无法还款,B银行向法院起诉,要求A承担还款义务,C承担抵押担保责任。抵押人C辩称该借款合同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无效,故提出免责请求。法院判决,本案中抵押合同无效,抵押人C免除抵押担保责任。  相似文献   

2.
A厂为购进原料于2000年2月向银行贷款20万元,由B厂担保.2000年6月贷款到期后,因产品滞销A厂一时无力还贷,遂与银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约定A厂在2000年10月前还清贷款.11月10日,因多次催收无果,银行将A厂和B厂告上法庭,要求B厂承担连带还款责任.B厂辩称:银行和A厂未经担保人同意约定延期还款已形成了变更主合同的事实,依据<担保法>的规定,B厂已没有担保责任,不应代为还款.法院采纳了B厂的辩护意见.  相似文献   

3.
李小兵  刘红林 《银行家》2007,(10):110-112
案件背景2002年,A房地产开发公司以装修某行政单位办公楼需垫资为由向B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B银行经审查后,给予了A公司人民币3000万,期限一年的贷款。其中贷款条件为:(1)A公司的关联企业C房地产开发公司提供保证担保;(2)该办公楼的产权方D单位承诺将装修款付至A公司在B银行开立的监管账户中用于还款。  相似文献   

4.
[案例] 1999年9月,一家工厂向银行申请贷款30万元,银行审查认为:工厂生产很不稳定,不打算贷款支持.为此,市工业局主动出面当贷款保证人,而且针对该厂现状,制定了改革性措施.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决定贷款30万元,期限6个月,由其主管部门工业局担保,约定承担连带经济责任,并签订了贷款合同.至贷款到期时,工厂已资不抵债,银行多次追偿无望,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工厂归还贷款,并要求工业局承担贷款的连带赔偿责任.最后法院判决工厂归还贷款,工业局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相似文献   

5.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或有负债这一特定的经济现象已越来越多地存在于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并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较大的影响,因或有负债引起的诉讼案件也不断增加。笔者曾接触过这样一起涉诉业务,值得引以为鉴。案情介绍A公司是B公司的母公司,B公司为其关联公司C公司向D公司借款提供经济担保。2002年,C公司逾期未偿还D公司的借款,D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B公司和C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共同偿还借款。法院一审(2003年)、二审(2003年)均认定C公司应偿还借款,B公司作为有过错的担保人应在C公司不能清偿债务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6.
一、商业银行协助人民法院执行保证金的典型案例(一)法院冻结、扣划保证金案例案例一:法院要求商业银行协助执行并扣划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银行的按揭贷款保证金(担保基金)。2010年4月,A法院到B银行要求划拨C公司开设在B银行的银行按揭贷款保证金(担保基金)专户存款155.25万元,用于清偿C公司欠D公司的工程款。该保证金账户和保证金是C公司根据与B银行签订的《合作协议》开立并转入的专项存款,《合作协议》约定:"B银行为C公司商品房提供按揭贷款,C公司为取得按揭贷款的借款人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并在B银行指定账户上存入一定款项作为履约保证金,未经B银行同意,C公司不得动用该款项。  相似文献   

7.
基本案情 A公司欠B公司货款共计人民币200万元未还,B公司遂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措施。法院于2007年5月10日将A公司在C银行的存款合计300万元人民币予以扣押,并将该事实通知了C银行,同时催告C银行须按各张存款单上所载的存款期限,于到期日将存款给付给B公司。C银行收到通知的时候,对A公司也享有数笔贷款债权,合计人民币260万元,其中100万元于2007年4月30日期,其余尚未到期。2007年5月20日,C银行以自己的260万元贷款债权为主动债权,以A公司在C银行的300万元存款债权为被动债权,不顾法院扣押裁定,对A公司主张了抵销。经查,A公司与C银行事先有特别约定,他们规定:凡出现第三人对A公司或者其保证人有扣押、先予执行、破产等申请时,A公司对C银行的贷款及其他债务立即届清偿期(即提前到期)。因此,C银行可以借此约定对A公司或者保证人在C银行的存款及其他债权主张抵销。  相似文献   

8.
《中国外汇》2011,(23):30-32
案例一2010年,境内A银行根据境外C银行提供的外币保函,向B外商投资企业发放半年期人民币贷款1000万元。该笔贷款到期后,B企业无力向A银行偿还贷款,发生担保履约。A银行按贷款协议,直接将境外C银行汇入的履约款结汇偿还了人民币贷款,贷款期间和担保履约后A银行未向所在地外汇局办理任何手续。案例中,A银行有哪些外汇违规行为?A银行收到境外C银行汇入的外币履约款后,  相似文献   

9.
一、案情简介 1994年1O月10日,A工贸公司与B银行、担保方C外贸公司签订以厂房作最高额1000万元抵押担保合同。合同签订后,B银行于同年11月4日发放了700万元贷款,95年10月5日发放了400万元贷款。合同到期后,A公司尚欠本金1000万元及利息  相似文献   

10.
案情介绍:1995年元月21日,A信用社与外省B公司在本市设立的办事处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由A信用社向办事处提供贷款25万元,还款期限为同年12月31日,月利率10.98‰,C银行房地产信贷部为办事处提供担保,承诺“如到期不还,由我部归还本息。”当日,A信用社将该笔贷款金额全部划拨到办事处负责人以B公司名义设在A信用社的账户上,付材料款4万元后余款划到B公司所属工程处在A信用社的账户,办事处于同年11月18日还款7  相似文献   

11.
一、案情介绍2005年10月18日,A装饰公司、B房屋公司、C娱乐公司与中国银行D支行(以下简称"D支行")签订《债务重组协议》,对A装饰公司原在市分行信托部的逾期贷款2200万元进行债务重组,约定:由A装饰公司向D支行承担全部贷款及欠息;A装饰公司、B房屋公司、C娱乐公司共同承诺用A装饰公司和B房屋公司投  相似文献   

12.
案情回放 其一:2001年吴某收到出售海关罚没车辆的短信息,便根据“卖家”指示,办理了银行借记卡,存入80万现金。同时将卡号和密码一并告知了卖家。卖家当即伪造了借记卡,凭密码和假身份证,从银行取出79万余元。后吴某向公安机关报案,仍有20万钱款无法追回。吴某便诉至法院,要求银行承担20万元损失。法院审理后认为存款冒领者应承担赔偿责任,吴某应自行承担泄漏卡号和密码的后果,故判决银行不需承担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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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难以读懂的一审判决书中国农业银行A支行起诉借款人B机械厂要求偿还贷款本息一案诉至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后,法院于2001年4月11日下达了一审判决,认定双方当事人签订借款合同以后,A支行于1997年4月8日至1998年9月8日对借款人B机械厂累计发放8笔贷款共计738万元人民币,其中4笔488万元贷款是新放贷款,B机械厂未能按期偿还,属  相似文献   

14.
案情:1999年3月12日,A公司向B银行申请承兑并开出一张人民币银行承兑汇票,该银行承兑汇票的到期日为1999年9月12日.A公司取得该银行承兑汇票后,即向C银行申请质押贷款.C银行经审查后向A公司履行了放款义务,同时,A公司将该银行承兑汇票作为质押物交付给C银行保管.  相似文献   

15.
铜陵市农业机械总公司系市农委下属的国有企业,与市农行有长期合作的历史。但进入2000年以后.由于种种原因,该公司的经营出现困难,市场占有份额急骤下降,已无法用正常的现金收入来归回还贷款本息,致使我行150万元贷款形成风险,造成不良。截止2003年底,共欠贷款本金137.5万元,欠息30万元。为最大限度地保全信贷资产,尽快收回不良贷款,减少损失,我行于2000年9月和2003年6月,分两次向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收回全部贷款本息,法院依法判决该公司偿还我行借款本息,查封了贷款抵押物。但中院判决生效后,在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内,被告并未履行其还款义务。为此,我行紧迫不放,向市中院  相似文献   

16.
案情中国农业银行贵州省A 支行于1994年5月30日与借款人钢板锄锻造厂(以下简称锻造厂)、保证人轻纺贸易公司(以下简称轻纺公司)签订了《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约定贷款本金213万元,履行期为1994年6月1日至1999年5月31日,轻纺公司对贷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贷款到期后,A 支行于2000年11月2日向锻造厂送达《债务逾期催收通知书》,但该厂仍未归还贷款本息,遂 A 支行于2001年5月31日向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借款人锻造厂还本付息,担保人轻纺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一审中,借款人锻造厂对借  相似文献   

17.
A信托公司(以下简称“A信托”)与B公司(融资人)签订《信托合同》,约定由B公司将其持有的某不动产项目收益权作为信托财产,委托A信托成立收益权信托计划。C商业银行理财资金作为信托投资人,通过受让信托受益权的方式投资该信托,投资资金由B公司用于支付项目工程款和调整财务结构。为保障投资本金和收益的按时足额支付,B公司将项目资产抵押给A信托。同日,A信托与B公司签订《信托贷款合同》,贷款期限、金额、利息等条款与《信托合同》基本一致,同时签订《抵押合同》,以项目资产为信托贷款设定抵押担保。其后由于B公司违约,A信托宣布信托贷款提前到期并起诉至法院,要求B公司按照《信托贷款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B公司则辩称该笔业务应为经营性信托而非借款,《信托贷款合同》系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应属无效,相应的担保合同也应无效,A信托依据《信托贷款合同》收取的融资服务费等费用应予返还。  相似文献   

18.
杨文霞 《时代金融》2013,(17):165-166
委托贷款的法律性质是委托代理行为,银行作为受托人在委托贷款中仅为委托人的代理人,根据委托人指定的对象、用途等要素代委托人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在一般情况下,贷款风险由委托人承担,受托人不承担贷款不能回收的风险。但是银行仍然因委托贷款而引发的纠纷,主要表现为受托人执行委托事务存在过错承担赔偿责任、受托人违规出具担保函对委托贷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等情形。为了进一步厘清委托贷款的法律关系,本文对委托贷款业务中的银行(即受托人)的角色定位及法律风险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19.
背景: 1999年末,A市交通局决定将所持有的某省道(建设中)的经营权出售变现,在香港注册的B公司与A市政府达成意向,由B公司出面组建一个项目公司收购该公路并负责完成后续工程后享有经营权与收益权若干年.B公司随后成立了独资企业C公司,并由C公司出面向D银行申请项目贷款.  相似文献   

20.
张成龙 《新金融》2001,(5):31-32
一、案情简介 1997年4月2日,A公司向B银行申请开立远期信用证,4月10日C公司出具不可撤销担保函,约定"申请人(即A公司)如不能按照规定的金额和期限偿还贵行付汇款项和押汇本息时,愿承担连带清偿责任".97年6月5日,信用证项下货物单据到达,B银行凭A公司出具的信托收据放单.97年11月28日,B银行与A公司又签订进口押汇协议.押汇到期,A公司未能归还押汇款项,B银行依法起诉A公司和保证人C公司,要求被告偿还押汇金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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