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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2005年8月29日,国家广电总局出台了《关于禁止播出虚假违法广告和电视“挂角广告”、游动宇幕广告的通知》,对荧屏虚假违法广告、电视“挂角广告”和游动宇幕广告全面叫停,对冠名形式也作了严格规定。同时根据最新调查,在全国省级频道中,2004年举办过媒体推广活动的卫视占总数的三分之一。即将拉开帷幕的2006年各个频道广告招标会比往年更加火爆,推出的广告形式将更加纷繁复杂。而对于广告主而言。如何进行冠名价值的分析,如何选择最经济、最有效的栏目现在变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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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消费时代的重要商业活动之一,广告在销售商品和影响社会方面的作用已经勿庸置疑。然而,在经济飞速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背景下,广告却呈现出日益复杂多样的面孔,违法广告、虚假广告、擦边球广告、有色广告等等层出不穷,使广告的负面影响成了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去年“两会”期间,业界盼望已久的《广告法》的修订工作,没有列入“两会”议事日程,却有80件之多的提案、议案涉及医疗和药品广告,再次成为“两会”代表、委员们关注的话题,甚至有代表提出要取消医药广告。当然,取消医药广告不是谁说句话就算数的,但不到问题特别严重,相信“两会”代表们也是绝对不会说出这样过激的言语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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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a Browse 《广告导报》2005,(11):194-194
国家发改委:五年内杜绝烟草广告,天津:发布2005年违法医疗广告通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项措施打击违法药品广告,陕西:教公众一双慧眼,识别虚假医疗广告,“神六”做客央视二套《财富故事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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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广告市场监管要坚持“为了群众”
由于广告活动固有的信息不对称性和经济活动逐利性,决定了虚假违法广告难以被彻底根除。而一旦失去了监督的违法广告行为成为常态,“劣币驱逐良币”和“道德风险”、“逆向选择”的负面效应必将逐步显现,这将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秩序和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构成巨大的威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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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全国房地产广告投放量突破百亿大关,超过药品广告,名列我国商品广告第一,改变了广告市场格局。2005年受政府对房地产业宏观调控影响,全国房地产广告投放额为127.4817亿元,比上年增长1.73%。自2002年后。连续3年广告业投放额第一的位置首次下降为第三。房地产广告中存在不少问题,伴随着房地产行业高利润现状和预期发展趋势,有不少违法、违规行为正“蠢蠢欲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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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品牌》2012,(9):61-61
【新闻回放】日前记者从重庆市工商局网站获悉,该局公布了2012年第7期广告监测警示公告,其中显示包括章光101化妆品,百灵奇草神贴,灵芝北芪胶囊等广告在内的17种广告含有虚假的内容,有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在违规广告中,章光101是唯一被归到“化妆品”类别的广告,其“章光101每天护理多达13万人次,创造了成千上万脱发者头发再生奇迹,1000万人成功生发的见证,畅销65个国家和地区。”含有虚假的内容,有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点评】靠着虚假宣传、广告轰炸绝不可能树立品牌,至少不是主流品牌的行为。化妆品广告向来是违法、违规的重灾区,足以说明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尚不理智,被不法品牌钻了空子。不过,以欺骗为手段的品牌宣传终究行之不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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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沈阳市沈河区辖区面积仅有19.6平方公里,人口61.2万多,但由于地处沈阳市中心位置,加上以五爱市场为龙头形成的商业圈,因而广告行业发展迅速。针对广告市场具有动态性强、变化多的特点,我局确立了以“新”制“动”,变事后查处为事前“拦截”、变坐堂待诊为上门“把脉”的广告监管思路,为建立广告监管长效机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辖区广告营业额每年保持12%的增长,违法广告案件发生率始终控制在5%以下。我们的做法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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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不久结束的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中,工商部门对于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药品、医疗、食品等类别虚假违法广告案件“露头就打”,一查到底,先后查处违法医药广告案件6902件,并向社会公布了20起违法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医药广告案件,其中单案罚没款最高达126万元。强化违法广告案件查办工作,是近年来工商部门打击虚假违法广告的工作重点,本期杂志也从历年来工商部门查处的典型案件中选择了一件进行案例剖析,以供各地在查办相关案件时借鉴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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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介广告一方面为消费者提供了大量有益的商品、服务信息。另一方面也掺杂了大量的虚假违法广告,加强广告监管,遏制虚假违法广告是加强广告监管,遏制虚假违法广告是大众传媒维护自身形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当务之急的社会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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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法》自1995年2月正式实施以来,确实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11年过去了,随着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广告发布量的明显增多,《广告法》暴露出越来越多不够完善的地方。为什么有些凭经验就可以判定的违法、违规广告偏偏有合法的批文?为什么在电视上明令禁止的广告却可以在其他媒体刊登?除传统四大媒体以外的新兴媒体的广告发布是否也应该同样遵守《广告法》?个别广告主利用广告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行为日趋严重,虚假医疗、药品广告铺天盖地,媒体在观众中造成极坏的印象,为什么这些违法广告得以发布?仔细归纳一下,无非是广告主大打擦边球,钻《广告法》的空子;媒体的广告经营部门行走在创收压力与媒体社会责任失衡的空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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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以来,我们重庆市工商局通过强化工商监管和部门协作,严厉查处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四类广告(以下简称“四类”广告)。据监测,2010年市级媒体广告平均总违法率为1.12%,比2009年同期的2.96%下降62.16%。市级媒体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四类”广告平均违法率为1.68%,比2009年同期的3.92%下降57.14%。两项指标均处于五年来的最低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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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2日,中国广告协会对2009年第二季度的全国违法广告进行公开点评,此次点评对象包括苦丁降压胶囊药品电视广告、知蜂堂保健食品报纸广告、立胆清药品报纸广告等。同时受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委托,对第一季度违法广告案件查处的落实情况进行简要通报。国家工商总局也于同日向社会发布违法广告公告(工商广公字[2009]6号),通报监测抽查中发现的十大严重违法广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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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监测工作是及时发现和制止虚假违法广告的前提,是广告监管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如何通过广告监测发现违法广告,及时查处违法广告行为,制定监管对策措施是广告监管效能实现的基础之一。北京市工商局广告监测中心近年来在完善机制,创新手段上作出了探索,现将有关经验刊载如下,以飨读者。 相似文献